今日,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去沈阳市就业的C类人才可享受50万元奖励、70万元项目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普通博士可享一次性购房补贴7万元,生活补贴累计9万元等奖励。
详情如下: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沈阳市在“人才新政3.0”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对标省“兴辽英才计划”,于2022年出台《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兴沈英才计划”),围绕产业发展,实施六大人才工程,着力建设国家级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台。
高层次人才政策
▶什么是高层次人才?
根据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通过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等方式,将人才分为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和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为高层次人才。
▶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的政策待遇,按照不同类别划分为三个方面:
项目资助方面:主要包括“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创新型创业项目投融资奖励等。
补贴奖励方面:主要包括人才贡献专项奖励、高层次人才首套购房补贴、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贴等。
服务保障方面:主要包括配偶安置服务、子女入学入园服务、安居保障服务、出入境服务、文化旅游服务、就医体检服务、政策咨询及业务代办服务等。
▶“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和人才贡献专项奖励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是什么?
“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是面向新引进培养并为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沈阳市认定的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并在沈阳市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办企业的均可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给予政策奖励,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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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
对B类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对C类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项目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标准是什么?
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是对上一年度在沈阳市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以上,在沈阳市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根据贡献程度给予5000元—50万元奖励。其中,根据人才为沈阳市所做贡献程度,按照人才年度工资薪金,划分为16个奖励档位和标准,每人最多可获得3年奖励。例如,年薪为30万元档位,对应的奖励就是5000元;年薪为80万元档位,对应的奖励就是3万元。
高校毕业生政策
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
申领对象:A.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B.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
最新政策:沈阳市预计在2023年将毕业5年内且在沈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纳入补贴范围内,扩大补贴惠及面。
人才公寓补贴
申领对象:A.由沈阳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
B.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其他人才,要求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2年。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内免租人才公寓住房,免租补贴上限为A类人才5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3000元/人/月。对D类和其他人才发放人才公寓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面积范围内实际房租的50%。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注:A、B、C类人才在申请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的情况下可享受轮候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人/月。)
最新政策:2023年沈阳市将继续优化文件内容,从年龄、社保缴纳、高层次人才轮候补贴等方面进行扩大补贴范围,人才公寓项目的认定评估范围也将从原市内9区扩大到全部13个行政区域。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A.毕业两年以内的专、本、硕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毕业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的为毕业后新落户沈阳市);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B.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站博士后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毕业(出站)后,首次在沈阳市实现就业或创业未超过一年;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甲方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非公务员和参公编制人员;2021年8月1日(不含)前未以博士(后)学历(证明)在沈就业创业。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盛事通”App,或前往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补贴标准:专科毕业生每月3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最新政策:预计2023年,一是扩大补贴人群,将在沈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及面向全国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纳入补贴人群;二是降低申请门槛,取消原申请条件中“首次就业”“完成就业登记”限制。
县域重点企业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方式:毕业生携所需要件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补贴标准: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最新政策:2023年,拟将取消原申请条件中必须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调整为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
县域安家费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安家费2000元。
最新政策:2023年,拟将原申请条件中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调整为到沈阳市县域地区企业就业。
(注:以上政策修改具体内容,以人社局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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