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梅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客家艺术中心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2022年度梅州市十件民生实事33项具体任务已全面完成。
据悉,2022年度梅州市十件民生实事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票决通过后,市政府及时研究制订了分工方案,将其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任务,以清单形式逐项明确分管市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并建立动态台账、定期调度,全程跟踪督办。各牵头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针对各项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推进措施,全力推动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截至2022年12月28日,梅州市十件民生实事33项具体任务已全面完成。
一、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努力让学生“上好学”
1、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约6000个,推进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
截至2022年9月底,梅江区会文学校(小学部)、平远县石正实验幼儿园(一期工程)、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西岭实验幼儿园、五华县凤凰城小区配套小学等5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于2022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新增公办学位8820个,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2、开展骨干教师、校(园)长市级示范免费培训约500人,市级开展辖区内教师免费轮训约3000人,县级组织教师免费培训约19500人。
2022年度,梅州共组织实施骨干教师、校(园)长市级免费培训1438人,完成目标任务287.6%;市级开展辖区内教师免费轮训7161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38.7%;县级组织教师免费培训32363人,完成目标任务166%。
3、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时间100%达到“5+2”。
梅州推出“‘双减’怎么减,梅州有办法”系列报道第十一、十二期。目前,已实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并全面推行“5+2”模式。
4、扎实开展校园护园行动,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安全防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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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公安、教育部门通过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提升“4个100%”工作成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协调保安服务公司调换无证、超龄保安员,配备配齐护卫器械,按照人员配备标准全市校园保安员应配3635人,实配3730人,清退到龄退休或其他不符合校园安保要求的保安员88人。二是建立健全“专职保安员+保卫干部+N”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要求,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巡逻防控,推动校园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和点位上图,提升校园应急处突能力。三是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园封闭管理率实现100%。四是逐校完成一键报警系统安装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校园视频监控已实现全覆盖。
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增强服务可及性
5、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31元、286元提高到653元、3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
一是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631元、286元提高到不低于653元、300元,全市49722户103019名低保对象,累计支出低保金3.767亿元。二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全市16967名特困供养人员,累计支出2.34亿元。三是全市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全市512名孤儿,累计发放686.87万元;207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2314.29万元。四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惠及全市3.68万名困难残疾人和8.32万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16835.38万元。
6、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2022年,梅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共有3184户7987人,已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的380人纳入单人保;纳入支出型困难家庭共有5户17人。
7、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直聘社工深入村居,提供政策落实、物资救助等专业服务。
全市已全面建成社工站114个,其中,镇(街)110个、市县(区)直属单位4个,已建成社工点552个,镇(街)社工站已实现100%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已达到100%。组织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社工1597名。直聘社工深入村居,协助落实政策15204项,提供物资救助109121元。
8、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总数不少于3千件。
2022年,梅州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共4323宗(不含法律咨询数),占年度任务144.1%,其中法律援助案件数3209宗,代书数291宗,见证认罪认罚数823宗,做到100%应援尽援。接待法律咨询8942人次,参与法律宣传咨询活动80场次。
三、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9、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技工院校招生5000人,新增1所省重点技工学校;开展“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
2022年,全市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438人次(其中获证人数185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43.8%;带动就业创业2446人次。推动保护传承梅州客家菜和促进产业发展立法工作,《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已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五华县技工学校通过专家评估,被省人社厅确认为省重点技工学校。各技工院校开展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截至2022年8月底,全市技工院校累计招生704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0.9%。各县(市、区)开展“南粤家政”工程保育员、病患护理等线上线下培训7068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76.7%,带动就业创业10001人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450人次,补贴资金1410.01万元。10、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0000人以上,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0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0人以上。202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105人,完成年度任务100.5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171人,完成年度任务101.4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13人,完成年度任务134.42%。
四、强化疾病预防和就医保障,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11、为全市约1.8万名具有广东省学籍新进入初中一年级、14周岁以下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有效预防宫颈癌。
从2022年9月起,各县(市、区)有序开展接种工作。截至12月14日,已完成28475剂首针免费HPV疫苗接种,完成任务数的158%。
12、开展普通门诊医保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2022年10月10日,梅州出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梅市府办〔2022〕13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共有82450人选定就医医疗机构,职工普通门诊就医共128136人次,医保基金支出420万元。
13、订单定向招录培养110名以上户籍为粤东西北地区的本科、专科医学生,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全面完成订单定向招录培养计划,招录182名户籍为粤东西北地区的本科、专科医学生(广州中医药大学19人、嘉应学院医学院64人、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50人、茂名健康职业学院49人),完成目标任务165%。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4、除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外,实现全市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干路路面全面硬底化。
根据省有关村内道路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梅州市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梅州村内道路建设。截至2022年12月21日,梅州已全面完成全市农村村内干路建设总任务1046.83公里。
15、全市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建设13个示范圩镇。经过四批次的镇级自评、县级初核、市级验收,全市104个圩镇全部基本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其中有16个圩镇基本达到示范圩镇标准,已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16、开展全市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边坡整治8620户。
截至2022年12月20日,梅州已完成省下达梅州2022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目标任务共8620户,竣工率100%。
17、招募选派300名青年志愿者到基层一线从事2-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按照团省委等单位《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和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和省项目办工作安排,团市委已经完成招募宣传、面试选拔、岗位匹配、体检公示、培训派遣等工作,于2022年8月4日选派309名青年志愿者已到梅州104个乡镇从事2-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18、加快推进各地治水治河,补齐水安全、水环境短板,抓好河流保护和生态修复,2022年建成80公里碧道。
2022年,梅州开工建设25宗,完成投资7950万元,完成建设长度80.17公里,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19、推动宜林荒山造林和重点水源区域的疏残林、灾损林分、低效林分改造,2022年建设高质量水源林5.7万亩。
截至2022年10月,全市共建设高质量水源林造林5.7万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开展全市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加强对全市46株一级古树的监测和保护,完善古树名木保护制度。梅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绿化委员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监测的通知》,部署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监测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已完成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对全市46株一级古树名木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单位。
21、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495亩以上,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梅州累计投入1656万元治理费用,其中财政投入772万元,矿山企业投入884万元,全年共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面积664.8亩。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22、新增30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33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传播。完成5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抢修工程项目。鼓励新建或完善8个以上非国有博物馆和类博物馆。开展10期客都文化公益讲堂。落实梅州3.7万户广播电视“户户通”用户服务责任,畅通优秀文化传承传播渠道。
一是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十批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各地推荐申报、市非遗专家评审小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评选,12月7日,市政府公布了第十批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兴宁客家锣鼓等6大类30个项目入选。二是实施33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传播。6月11日,举办了梅州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通过设主会场和各县(市、区)分会场,共安排线上线下非遗活动29场,其中,线上活动8场,线下活动21场,参与人数共约1.73万人。三是已完成仪园、茶山绍德堂、林连宗故居、棣华围4处修缮工程;南华又庐修缮工程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四是新建或完善了8个以上非国有博物馆和类博物馆项目,其中,梅江区2个,梅县区4个,大埔县1个,丰顺县1个。五是开展10期客都文化公益讲堂(53-62讲),讲座现场和线上直播、回放服务收听收看人数累计约6000人次。六是为全市3.7万户广播电视“户户通”用户提供核查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及时提供上门维护。
23、开展30处以上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
2022年,开展红色革命遗址保护20处,其中梅县区3处、兴宁市5处,平远县1处,蕉岭县3处,大埔县6处,丰顺县1处,五华县1处;开展红色革命遗址活化利用10处,其中梅江区2处,兴宁市1处,平远县2处,蕉岭县1处,丰顺县2处,五华县2处。
24、推进全市7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2022年,梅州争取中央资金184.8万元,支持推进全市7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累计开展和承接赛事活动、培训、服务指导和公益活动约851场次,受益人群约12.8万人。
八、加强食品、交通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25、全市完成不少于1.9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全市不少于100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全年完成不少于17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
截至2022年12月10日,累计完成食品抽检任务21480批次,完成全年任务100.21%,其中不合格480批次,不合格率2.23%,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全市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25509批次,合格率98.9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2.34%,其中蔬菜类192553批次、水产品类13901批次、肉类7287批次、蛋类1226批次、水果类10542批次。所有不合格产品均无害化处理或现场销毁。
26、全市计划建设4个、12.5条车道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完成8个治超卸货站场建设。
梅州超额完成13个、35条车道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已超额完成10个治超卸货站场建设。
27、获取梅州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重点调查超过200万栋房屋建筑、2万公里公路道路、7500座桥梁、1600宗水利水电工程、1600公里长堤围、270座供水设施、8万公里供水管线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形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梅州已完成承灾体外业调查和信息录入工作,完成了超过200万栋房屋建筑、2万公里公路道路、7500座桥梁、1600宗水利水电工程、1600公里长堤围、270座供水设施、8万公里供水管线等重要承灾体信息的调查任务。2022年7月底,各行业普查数据已全部上报省普办。
28、对56宗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恢复蓄水量0.31亿立方米、灌溉面积4.8万亩、保护人口24.5万人。
2022年,梅州实际开工64宗,开工率占年度计划56宗的114.3%,完成投资2.8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2.6亿元的111.2%。
九、着力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安居保障水平
29、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个以上,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
2022年,梅州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59个,占年度计划的106%,其中梅江区10个、梅县区48个、兴宁市13个、平远县60个、大埔县12个、丰顺县14个、五华县2个。目前,基础设施、墙体翻新等改造项目正有序进行。
30、对全市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台账建档率达100%,并制定整治方案。
一是对梅州城区天然气市政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普查,全面摸清底数。目前,已完成管网普查外业工作,正在进行内业分析。对燃气相关企业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台账建档率达100%。二是印发了《梅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关于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等文件,对发现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治。
十、大力建设“数字政府”,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
31、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一是更新“跨域通办”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对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进行摸底,梳理确认了梅州100项“跨域通办”事项清单(2022版)。根据梅州与福建龙岩、江西赣州的跨省通办协议,实现了梅州-龙岩、梅州-赣州100项事项“跨省通办”。二是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在与广州、珠海等14个地市签订协议的基础上,2022年11月与惠州市、河源市和江西省鹰潭市沟通一致,拟签订梅州-惠州、梅州-河源和梅州-鹰潭跨域通办协议,将梅州省内通办城市扩大到16个,跨省通办城市将扩大到3个;并在原有梅州在广州可办的86项通办事项的基础上,将梅州在广州可办事项清单扩大至156项。
32、在全市推出16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高频事项秒批秒办。
梅州已完成48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的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印发了《梅州市“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在各县(市、区)推进实施4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33、部署2327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在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
梅州已在2022年1月10日提前完成2327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部署任务,在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实现基层群众办事“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成”。根据省政数局《“粤智助”建设运营和运营周报(10月26日-30日)》通报,梅州粤智助乡村累计万人业务量排全省第4名,服务群众人数占比排全省第7名。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陈泽铭 梁时禹 何森垚
【通讯员】罗妙静 黄杏洋
【作者】 黄韬炜;陈泽铭;梁时禹;何森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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