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女子实名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的短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
视频中,女子自称顿静净,是原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的女儿,她指控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多次向其父亲行贿,共计1900万元,以换取保障房项目的承建权。
她表示,她已经向宝鸡市纪委、监委等部门举报了此事,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有人称赞顿静净是“大义灭亲”的勇敢者,有人质疑她是出于什么动机而举报父亲,也有人对保障房项目的监管和廉政建设提出了质疑和建议。
1,女子为什么网上举报?
有人说,女子是勇敢的女孩,敢于大义灭亲,我无意揣度她的动机。但是,她为什么选择在短视频平台以短视频的形式实名举报呢?这得是多大的仇,多深的怨啊,这个要捋一捋了。
她是为了扩大事件的影响力,引起社会各方力量的关注,还是为了自己的知名度涨粉,这个我没有诛心之论,只是觉得如果以后,任何一个人拿着身份证,在网上想举报这个就举报这个,这该是什么世道啊,其他举报通道都被隐秘的力量堵死了吗?
2,实名举报非要上网吗?
以现在国家公众监督机构的力量来说,线下举报应该很便捷,不仅能保护举报人的隐私,还能减事件本身被公众舆论道德绑架的风险,因为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到万不得已,监督机构是不会公布当事人的隐私的。
经常看到网上短视频平台,一个人手拿着身份证,带着白白的口罩,以短视频甚至直播的形式,我要举报:某某出轨,偷税,行贿,违法犯罪,然后相关机构的介入,后续事情就不清楚了。真的是在自己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不得已才选择网上举报的吗?
总结:公民享有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相关部门披露调查结果之前侵犯其名誉权和隐私权。即便你是为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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