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_法院_审结_司法

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甲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年来,全省法院收案959.2万件,结案966.1万件,其中省法院收案12.5万件,结案12.3万件,主要办案质效指标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研讨,抓实干警入职教育和全员政治轮训,健全督查督办和问责问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学习通知,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全省法院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潮。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研讨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每年确定重点课题加强研究,结合实际创新机制措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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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10条意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尊重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狠抓落实。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开展“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学习研讨,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以每个法院、每项工作争先进位,推动全省法院工作走在前。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聚焦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出台一系列司法服务保障意见,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面对三年艰苦卓绝的疫情大考积极作为,制定服务保障疫情防控10条措施和稳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20.4万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审结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纠纷4.7万件,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大力实施“提质增效”工程,通过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督导调度力度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司法水平的提高。全省法院平均办案周期从2018年的87.7天缩短至56.4天,结案率从86.3%上升至93.6%。

二、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

全面落实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7万件、行政案件11.7万件,切实履行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一)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审结一审杀人、放火、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1.8万件,比上个五年下降30.1%,持续处于低位运行,维护社会治安长期平稳。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8010件,比上个五年下降53.4%。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坚持院长带头办案,审结一审涉黑案件228件2602人、涉恶案件1336件819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80人,张宸、韩邦峰、吴学占、杨彦军、王雷等一批“村霸”“市霸”“海霸”被绳之以法。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56.9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保护伞”犯罪案件61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就非法采矿、强揽工程等发出司法建议2251份。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案件审理、黑财清缴等15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对残忍杀害妇女儿童、老年人和人民教师、医护人员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二)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1483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审结制售“病猪肉”“毒面膜”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755件,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4万件,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228件,全方位守护老百姓“针尖上”“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等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严厉打击、追赃挽损、联合整治、宣教预防相结合,审结涉“保健品”“收藏品”“免费品”等案件365件,追缴赃款12.1亿元,护好老百姓“养老钱”,助力铲除“骗老”土壤。严厉打击刷单返利、交友陷阱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万件,助力打好人民反诈斗争。李金龙等人在境外设立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涉及金额1.5亿元、被害人1931人,济南铁路中院依法判处李金龙无期徒刑,判处其他20名被告人十三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三)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286件5359人,其中董宏、李云峰、马明等原省部级干部10人、原厅局级干部88人,对蔡国华等适用终身监禁,对贪污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蝇贪”犯罪依法严惩,彰显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一审行贿、介绍贿赂案件316件499人,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境外不是法外之地,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相关案件10件,裁定没收张正欣等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司法解释等意见建议1400余条,向有关单位和行业企业等发出司法建议1.6万份。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设,深化济南铁路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不断提升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实效。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全省出庭应诉率99.6%,枣庄、济宁、日照、德州、聊城等地达到100%。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打造“鲁法融媒”品牌,山东高法新媒体连续4届入选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举行新闻发布会1200余场,拍摄《领航》等普法短视频1.1万部,讲好山东法治故事,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67.8万件,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审结涉5G、生物医药、种源种业保护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8.9万件,依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发挥济南和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审结涉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保护等案件3126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推动出台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适用惩罚性赔偿裁判指引,破解“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瓶颈问题,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平台“二选一”、刷单炒信等案件2862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济南法院审结敦骏公司诉腾达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案,系全国首例“网络通信领域实施方法专利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推动明确了该领域专利侵权裁判标准。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制定审判执行全环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措施,推广枣庄法院司法助企、东营法院“四向发力”、威海法院全周期服务、临沂法院“1+1”联系法官直通车等做法,便利当事人诉讼,降低解纷成本。在2021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我省司法指标得分居全国第1位。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设立济南和青岛两处破产法庭,推动省市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审结破产清算、重整案件2832件,化解不良资产700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300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额4300亿元,安置企业职工18.5万人。雅博公司、合力车轮公司、鸿宇医疗器械公司、泉林集团、颐兴公司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整成功,实现浴火重生、凤凰涅槃。完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在威海、枣庄和青岛市市南区等法院推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类案联审的做法,落实重大金融商事案件报告制度,审结一审金融案件65.7万件,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联合工商联、电视台开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公益行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德州法院审结一起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不当案,撤销不良征信信息,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

(三)服务美丽山东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6.6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意见,完善生态修复资金使用办法,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12件,92.3%的案件判决当事人修复生态环境。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与沿黄其他8个省区高院签署协作框架协议,在郓城县、东阿县、惠民县等沿黄地区设立巡回审判工作室33处,审结涉黄河案件882件,讲好“黄河故事”司法篇章。东营法院依法支持关停油井648处,实现退耕还湿、退养还滩7.3万亩,推动建成国内首座油泥砂焚烧炉、23个油泥砂暂存池,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20条措施,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3959件,涉及五大洲40余个国家和地区。深入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完善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9915件,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建设。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基地,举办2次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开展富有建设性的对话研讨,促进了各成员国司法互信、交流互鉴。青岛海事法院通过提炼裁判规则,为港航企业制定标准合同提供借鉴,实行“互联网+”船舶扣押拍卖新模式,扣押船舶545艘,拍卖198艘,着力打造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优选地。在“塔利门”轮海运索赔纠纷案中,被告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向英国法院申请禁止原告在中国继续提起诉讼。青岛海事法院依法裁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经过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坚决维护国家司法主权,提升了中国涉外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创建“无讼村(社区)”,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618个人民法庭入驻,7025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2022年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6.6%。加强诉前调解规范化建设,扩大专业性行业性特邀调解队伍,引入特邀调解组织2309个、特邀调解员1.4万人,诉前调解成功各类纠纷数量逐年递增,2022年为57.3万件,同比上升29.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淄博、烟台、潍坊等法院分别创新“五源治理”“握手烟和”“潍‘和’坊‘安’”等举措,让各类纠纷以最佳方式解决。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出台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布局19条意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12条措施,推广汶上县法院“四个对接”机制、临沂市河东区法院“三位一体”解纷模式等做法,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87.9万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19.4%。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成集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审判辅助等“六大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推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级法院联网运行,东营法院推行“类型化”解纷,滨州法院开展“滨周到、诉办好”服务,最大限度便利人民群众诉讼。

(二)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结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42.2万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司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广饶县法院等5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结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案件4.3万件,在“寿光蔬菜”“金乡大蒜”“沂源苹果”等农业特色区域开展巡回审判,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审结相关案件9.6万件,日照、德州、菏泽等法院分别实行“法润少年”、防治校园欺凌先议、“七彩虹桥”工作室等做法,用法治呵护青少年茁壮成长。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妥善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等纠纷案件39.1万件,配合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妥善审结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9042件,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劳动纠纷预防和化解,审结劳动纠纷案件29.9万件,既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合法权益,又尊重企业正当用工自主权。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29件,决定赔偿6787.5万元,发放救助金2.4亿元。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全力推进涉军停偿,审结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96件,审结涉军民商事案件3406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通过领导包案、案件评查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4116件,帮助人民群众解开“法结”“心结”,2022年全省法院赴省、进京访数量相比2018年分别下降67.2%、91.9%。

(三)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如期实现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源头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建立全流程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执结307.7万件,执行到位8909.7亿元,分别居全国第3位、第1位。开展“办证难”“腾房难”、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等案件专项清理,常态化推进涉民生、涉党政、涉中小微企业等专项执行,青岛、淄博、枣庄、潍坊、滨州等法院相继组织“蓝色风暴”“利剑”“执行铁拳”“凌晨亮剑”“滨锋52”行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建成覆盖不动产、车辆、存款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系统。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343.9万名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或纳入失信名单,对1005名被执行人依法判处拒执罪,对配合执行、积极履行的165.7万名被执行人依法解除限制消费令、移出失信名单,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发布优秀裁判文书3552篇、典型案例3079篇,推出庭审直播3324场,制作“法官说典”栏目1725期,推介优秀法官及法官助理1739人(次),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起来,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健全完善家事调解、人身保护令等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0.6万件,聊城法院打造“水城家和”品牌,宁津县法院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的传统美德。淄博、烟台法院审结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树立了英烈不容诋毁的鲜明导向;济南法院审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和睦相处;临沂法院审结赔偿胎儿抚养费案,体现了尊重生命、保护人权的理念;泰安、日照等法院审结虚假诉讼入刑案,对妨害正常诉讼秩序说“不”,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威海、菏泽法院分别审结酒后死亡同饮者担责案、好意同乘致伤免责案,判定过错者买单,免除好人后顾之忧,坚决防止“和稀泥”的做法;青岛法院审结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相关新闻点击量约56亿次,生动诠释生命权之重要,旗帜鲜明褒奖扶危济困之善举。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尊崇英烈、邻里相助、敬畏生命、依法维权,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促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五、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攻克,一项重点接着一项重点推进,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

(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干部协管职能,完成中院、基层法院机构编制上划,推动出台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新型管理体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行“案件三分”“法官三分”,构建新型办案机制,切实解决各类案件平均用力、平均用时问题。济南法院、济南铁路法院圆满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试点成果被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吸纳。扎实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合理下沉审判重心,有效激活提级管辖机制,基层法院受理“下沉”案件5433件,淄博、泰安、威海、临沂、德州等中院提级管辖相关案件23件,全省法院审级职能逐步优化,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提升。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7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7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5.3万件,对10.8万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三级法院一体运行,一年一个台阶,着力实现规范化、自动化、一体化、智能化、数据化,建成了全流程、全节点、无纸化、实时在线的“24小时法院”。坚持为人民服务,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办理民商事案件立案、鉴定、送达等事项,人民群众打官司从原来的耗时费力变为全流程“掌上办理”。面对世纪疫情、“诉讼爆炸”等难题,智慧服务“大显身手”,全省法院网上立案835万件,20%的立案登记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网上鉴定、送达率分别达99.8%、94.8%。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正义提速”,显著降低人民群众、企业和国家财政解纷成本。坚持为法官服务,推进核心业务网上办理,21类常用民事案由实现智能化要素式审理,建设1500余个互联网法庭,在线开庭84.3万件,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坚持为监管服务,通过全程留痕、动态跟踪、风险预警等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在2022年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中,山东高院建设指数居全国第1位,司法透明度指标居全国第2位。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等,研究制定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9条措施,举办深度融合创新竞赛,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完善“周学月引季查”机制,确保全省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制定法院系统领导干部交流意见,有序推动403名协管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办案团队”,推广潍坊法院“‘红’潍天平”、菏泽法院“花乡先锋”、烟台市牟平区法院“丹桂女子团队”等做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各地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青岛海事法院“书香文化”、新泰市法院“东岳司法文学创作”等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抓好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基层法院加大全科法官培养力度,中院、高院加强专尖精审判业务专家锻造,选派年轻干部到审判执行一线历练,举办“法官讲堂”“专题沙龙”等,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审判队伍。加强全员培训、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突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班3805期,培训36.6万人(次)。强化典型引领,评选两届齐鲁最美法官20名、两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10名。全省法院1347个集体和281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五莲县法院、临沭县法院等10个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或“全国优秀法院”,涌现出钱继红、亓民川、张永杰等一批新时代的先进典型,展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亮丽风采。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次进行了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明确6个方面工作任务清单和整治措施,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用好案件智能回访系统,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推动“三个规定”“十个严禁”落实落细,实施近亲属禁业清单制度,严格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管理,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五年来,我们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8.5万人(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推动构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审结抗诉案件274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与法学界、律师界等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719.5万篇,公开案件审判流程503.5万件,直播庭审112.8万场,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山东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工作取得重大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共同谱写了新时代的新华章。五年来,全省法院圆满完成繁重办案任务,智慧法院、涉诉信访、扫黑除恶、繁简分流等工作,受到上级机关肯定和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省各级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谨代表省法院,向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硬招实招还不够多;案件总量仍然高位运行,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大,个别案件审判质量还不够高、效果还不够好;运用改革办法和科技思维破难题、解新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司法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院庭长不敢管、不善管现象仍然存在,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业务指导仍需加大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法院案多人少、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审判领域队伍断层现象值得重视,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更加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对党绝对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大优势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是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牢记“国之大者”,重点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等,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找准司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服务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涉诉信访预防、受理、化解、处置、管理各项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努力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四是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抓好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放权和监督相统一,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压紧压实院庭长、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坚持科技理性和司法理性有机融合,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创新发展,更加注重技术标准完善和规则创新,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始终坚持发扬斗争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牢记“三个务必”,坚持团结奋斗,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广大干警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时代新征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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