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指导精神,鼓励本市二手车流通,北京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业务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条件和标准
1.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车辆转出本市超过3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800元运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
2.对于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企业可以叠加申请。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1月5日。
四、申报和审核方式
1.登录北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2.市商务局对企业在网站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先报先得原则,依据网上申请时间进行排序(审核未通过则按企业重新提交时间排序),奖励资金总额以2023年预算批复此项目金额确定。
4.市商务局根据审核通过的转出车辆数量和企业经销额度,按照奖励标准及奖励资金总额给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来源 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编辑 胡德成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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