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公司_募集_审议

公司代码:603170 公司简称:宝立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5,363,353.13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5,316,194.84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6.4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细分行业为食品制造业(C14)中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146)。

(二)行业发展状况

1、调味品行业概述

展开全文

调味品是指能增加食品菜肴的色、香、味,促进食欲,有益于人体健康的辅助食品。调味品在食品产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是消费者一日三餐的必需品,同时也广泛地应用于食品加工领域。根据《调味品分类》(GB/T20903-2007),调味品可分为食用盐、食糖、酱油、食醋、味精、酱类、香辛料和香辛料调味品、复合调味料及火锅调料等。根据产品成分,调味品可分为基础调味品和复合调味品。

我国调味品行业发展历史悠久,1970年前主要以手工生产为主;1971年至1991年行业规模开始快速扩张,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规模扩张较快,但调味品品种相对较少,大多以小型作坊为主;1992年至2004年,调味品行业进入快速发展至成熟阶段,行业集中度提高,企业规模效应显现,区域性品牌开始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全国市场;2005年至今随着行业标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稳步完善,我国调味品市场进一步整合,行业向多样化、便利化的方向发展。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2021年我国调味品市场规模为4594亿元,2014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5%,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

2、复合调味料行业市场情况

基础调味品是指仅含一种主要原材料的调味品,复合调味品则通常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基础调味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配制作,从而得到满足不同调味需要的调味品。随着居民的消费升级,我国调味品行业向着“基础调味品-复合调味品”的演变路径,产品趋向复合化。复合调味品可实现多种风味的调配,使用便捷而且味道丰富,引领了很多饮食方面的潮流。根据艾媒咨询统计数据,我国复合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从2012年的约495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约1,58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83%,明显高于同期调味品行业市场规模增速。

(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调味品制造业已经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企业遵循行业规则进行自律经营的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起草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行业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行业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的制定。

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调味品领域的标准化归口管理工作。中国调味品协会和各地调味品协会等作为行业内自律性管理机构负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2)重要行业政策

国家各项行业政策对于食品行业做出了各层面的规范要求,有利于促进调味品行业向着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建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

2022 年 7 月 28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 2022 年第 3 号公告,发布 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 3 项修改单。其中包括通用标准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鼓励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用严于 GB 2762 的控制要求,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

2022年8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把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要求。标准起草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保障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严谨,指标设置科学合理。

2022年8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发挥好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规划还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15项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主要目标包括促进消费投资,内需规模实现新突破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持续以贴近市场的强大研发能力为驱动,致力于为餐饮企业、食品工业企业与家庭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风味及产品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复合调味料、轻烹解决方案和饮品甜点配料等。

公司在复合调味料领域深耕多年,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断将国际经典风味引入中国市场,持续不断地向市场推出新产品。除复合调味料外,公司产品应用和类别逐步扩展,推出各式风味的轻烹料理酱包、轻烹料理汤包等轻烹解决方案以及果酱、爆珠、晶球和粉圆等多款饮品甜点配料。目前公司研发和生产的产品覆盖了裹粉、面包糠、腌料、撒粉、调味酱、沙拉酱、果酱、调理包、果蔬罐头、烘焙预拌粉、即食饮料等十余个细分品类,每年向客户提供数以千计的单品。

公司始终秉承顾客第一,品质至上的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HACCP体系等认证,达到国际化安全和品质标准。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和大型食品工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获得了广泛认可和好评。

此外,公司把握餐饮市场趋势,积极与创新型供应链和互联网食品创意食品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为其提供定制化研发服务和高质量产品,帮助众多新兴品牌实现了产品端和品牌端的全面优化,公司亦逐步提升为以创意输出为本源、研发赋能为核心、生产销售为价值体现形式的专业风味及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原辅材料、包材、设备等。公司产品品种丰富,所需原辅料品类较多,主要包括果蔬原料、调香调味类、香辛料、面粉、淀粉及米粉、液体香料及色素、生鲜肉类和专用内包材等。

目前,公司对原辅材料的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公司销售部会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或实际订单信息录入并生成系统订单;生产计划中心依据系统订单和产品配方计算所需原材料数量,根据原材料需求量和库存量分析确认各类原材料采购量,制定具体采购计划;采购中心向合格供应商下发订单并及时跟踪。采购产品到货并经公司品控部验收通过后入库。

在原材料采购价格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招标、询价或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对面粉淀粉类、油脂类和糖类等主要大宗原料,公司也会结合市场行情,对预计价格上涨的原材料与供应商提前达成协议,提前确定采购价格,分批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拥有位于上海松江、上海金山、山东和浙江嘉兴四个生产基地。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系统订单生成后,由生产部根据订单交期要求及各生产基地生产线的产能分布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给各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根据其生产计划安排本厂的具体生产计划单以组织生产。公司品控部现场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非直销,其中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直销模式收入占比超过80%。具体如下:

(1)直销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主要系国内外餐饮连锁企业和食品工业企业,公司为该类客户提供新品提案与研发、产品生产销售和技术支持等整体解决方案,该类客户为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最终应用到食品的调味。

公司下属厨房阿芬及其子公司空刻网络以电商模式为主,主要通过电商直营的方式对外销售,如公司在天猫、淘宝、京东、抖音和小红书等第三方线上平台设立自营店铺,通过自营店铺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

(2)非直销模式

公司非直销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客户和餐饮供应链客户、代销等。具体如下:

1)经销商和贸易商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知名度,公司部分通用产品还采取经销模式,以便服务当地小型餐饮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经销客户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根据对经销客户的管理力度不同,经销客户又可分为经销商和贸易商。

除电商自营模式外,厨房阿芬及空刻网络还主要采取线上经销和线下经销的模式。线上经销是指将商品销售至线上经销商,授权线上经销商自行通过其在第三方平台上的店铺、自媒体或社区团购等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线上经销商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物流主要由厨房阿芬或空刻网络代发。线下经销是指厨房阿芬通过线下经销商最终销售至商超用于线下实体店销售。

2)指定采购客户和餐饮供应链客户

餐饮供应链公司主要为餐饮经营企业提供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的企业。部分境内外餐饮连锁企业为提升经营效率,委托第三方餐饮供应链公司为其提供原材料采购、物流仓储和货款结算服务,因此以上餐饮连锁企业指定相关的餐饮供应链公司与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而产品规格和价格系由公司与终端餐饮连锁企业确定。以上与公司直接合作的由终端餐饮连锁企业指定的餐饮供应链公司即为指定采购客户。

除上述外,部分餐饮供应链公司向公司进行自主采购,不受最终餐饮企业指定,其采购产品主要服务于加盟为主的餐饮品牌旗下主体,即为公司的餐饮供应链客户。

3)代销模式

除电商自营和经销模式外,为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厨房阿芬与天猫超市等电商平台签订销售协议,通过线上平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并约定商品所有权自终端消费者下单付款且确认收货后方转移,该模式即为代销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678.36万元,同比增长29.10%;实现净利润23,049.59万元,同比增长18.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36.34万元,同比增长16.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407.03万元,同比增长10.9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53,148.83万元,比年初增长3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798.29万元,比年初增长72.8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28,804.27万元。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原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至新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金额28,804.27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199.20万元及专户利息(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建设期共计24个月,预计建设完工后投产。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8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9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0.05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整体规划等因素,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变更“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将原拟投入上述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199.20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新项目由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项目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199.20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拟在嘉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生产基地,该项目已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备案号:2102-330411-04-01-905391),以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秀洲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通知书》(编号:嘉环秀备[2021]16号)。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宝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金额25,348.01万元,其中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1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10日,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拟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398弄佘山E谷5、6号建设信息化中心,该项目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102-310117-04-04-405419)。截至2023年4月10日,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80万元。

截至2023年4月10日,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合计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0,199.20万元(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原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变更原因

为满足公司产品线逐步丰富及产能提高的需要,2018年公司在嘉兴新设子公司新建浙江嘉兴生产基地,该生产基地分二期建设,其中项目二期原计划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20,000吨粉类调味料产品项目、年产6,000吨骨汤调味料产品项目以及年产17,500吨HPP高压杀菌系列产品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现状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有利于完善产品结构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且也可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但是,受到公司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产能布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以致于本项目的实施存在调整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1)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调整,产能需求增长超过预期,原有嘉兴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无法满足公司目前市场和业务的需求

①近年来,公司产品市场反馈良好,产能需求迅速扩大。在2018年至2022年间,产品年产量由48,529.35吨增加至101,539.47吨,增长109.23%,增长速度超过预期。原有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年产20,000吨粉类调味料产品的产能规划已无法满足需求变化,且该项目剩余可利用土地空间较小,若对既有建筑进行大幅改造又将对已建成厂区的正常生产秩序产生较大影响,项目的继续实施已不符合公司现状。

②近年来,公司轻烹解决方案以及饮品甜点配料类产品在市场需求推动下已成为重要产品构成板块。同时在产业链思维主导下,公司力求通过覆盖更多上游产业链环节以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嘉兴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原有设计中除新增粉类调味产品以补充产能外,还包括骨汤调味料以及HPP高压杀菌系列产品,该布局方向已不完全适应市场最新变化,且无法对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展提供帮助,已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

(2)因空刻意面业务发展需要,原有嘉兴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空间更适合建设空刻配套装配及智能仓储基地

公司所拥有的空刻意面业务近年来营收体量不断提升,从现有产能分布来看,浙江嘉兴生产基地已投产厂区承担了主要的原物料生产供应职能。但是随着该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现有仓储组装供应商所拥有的服务能力已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公司亟需增加新的配套仓储和组装能力以支撑业务高质量发展。而从地区分布来看,利用嘉兴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空间开展实施具备以下优势:

①鉴于目前空刻意面客群仍以华东、华南消费者为主的区域特征,于嘉兴新增仓储和组装能力可有效覆盖重点业务区域,选址具备恰当性;

②利用既有土地自建仓储和装配中心,既免去了外部资源的找寻环节,可快速部署实施,抢占发展时机,且未来自主管理也将大幅降低质量把控、响应及时度、生产损耗方面的运营风险,减少由此造成的摩擦成本及对品牌口碑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业务发展的现时需求和精细化管理要求;

③利用现有嘉兴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既有空间开展实施,也可实现与现有的嘉兴生产基地厂区前段产线的紧密衔接,实现物料运送和生产前后环节的最优化部署,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缩减物流环节,降低流转成本。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经过审慎研判,拟对原有战略产能布局进行调整,从优化产能布局和推进战略实施角度出发,拟及时终止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计划在“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就近建设空刻配套装配及智能仓储基地,以期用智能化的投入结合现代化的管理科学地提高C端产品组装效率,降低产品破损率和提升库存商品管理水平,以更快速的响应速度、更新鲜的出库商品和更细致的服务品质提高终端客户的消费体验感,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2、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原因

该项目实施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398弄佘山E谷5、6号(以下简称“原项目实施地”),原项目实施地位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2号线西延伸项目征迁范围内。为积极配合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就原项目实施地征收事项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于公司积极配合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原有的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建设条件。鉴于公司目前尚未有合适的、明确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的规划选址,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现有项目投资建设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将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新项目使用。

公司依旧重视信息化建设在推动企业各环节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产品研发业务流程与数据管理、总结与分析客户与消费者偏好和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等诸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后续生产环节和经营建设中将持续以自有资金进行信息化投入,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决策分析能力和营销的精准率。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聊城市莘县莘亭街道耕莘街86号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莘”)

投资总额:28,804.27万元

建设周期:2年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加工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产能规模进一步提高,并向上延伸产业链掌握优质农业产业资源,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具体产品方案如下: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

1、资金投向及使用计划

该项目总投资28,804.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364.98万元,流动资金投入2,439.29万元。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投资计划

本项目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199.20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剩余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补足。

(三)新项目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多项重要文件,相关产业政策将通过扶持、技术改造、经济政策引导等措施,支持健康、安全、创新的调味品新产品发展。本项目着力于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食品调味料产品。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的积累,采用先进的设备、独特的配方和环保的生产工艺,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提供营养、健康、安全、美味的食品调味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调味品消费需求结构升级,高品质的复合调味料市场潜力巨大

对于家庭消费渠道来说,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已不满足于过去简单的油、盐、酱、醋单一调味品,复合调味品成为不擅长烹饪或者不愿意在烹饪上花费过多时间和精力、追求制作简单化快捷化且对食品口味有一定追求的家庭的最佳选择。

根据沙利文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复合调味料市场规模约1,658亿。消费者对食品、调味品的营养、安全、烹饪便捷性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对美味多样性的追求使得调味品朝着使用更加便捷、功能细分及品类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由于调味品价格在消费者日常支出中占比较小,并且消费者对美味具有一定的粘性,调味品价格的提高较容易让消费者接受,因此调味品行业将由单一向复合的趋势升级发展,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扩大。

3、公司为本项目储备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复合调味料、轻烹解决方案和饮品甜点配料等。经过多年的经营,在粉类和酱汁类复合调味料、轻烹解决方案和饮品甜点配料等领域,积累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工艺和配方,具有较强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风味的自主开发能力。

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体系,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食品调味料研发专业技术人才,有效解决了产品应用中遇到的难点,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4、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充分了解客户需求

公司在复合调味料领域深耕多年,持续不断地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曾率先将传统的藤椒风味、避风塘风味和麻辣小龙虾等多种风味进行工业标准化生产,不断引领餐饮连锁行业推出中国本土化的风味潮流。公司调味料产品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获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并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定期派销售人员及研发技术人员前往客户现场,安排技术交流、开展技术应用指导和定制化产品服务,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密切沟通,结合客户和市场消费者的需求,掌握第一手市场信息资源,为公司销售和研发新产品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四)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产能储备,丰富产品线路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现有产能储备在客户需求高峰期已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公司一贯以产品研发为驱动,从贴近客户需求出发进行不断开发创新,未来将持续提供更多品类产品,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现有的生产线和产能将会严重制约企业未来发展和业务规模壮大。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新增每年12.5万吨产品的产能,其中新增固态食品调味料和半固态食品调味料产能将有效缓解目前公司复合调味品产能趋紧的状态,同时为后续业务增长储备产能空间;新增农产品初级加工产能将丰富公司现有产品品类,为客户提供更多可选择的风味解决方案,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故公司从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前瞻性地进行产能储备,以支撑公司业绩的进一步发展和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地,未来将以更丰富的产品线路和更充盈的产能储备应对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与市场的激烈竞争。

2、贴近上游市场,全产业链延伸提升效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效率和安全性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愈发凸显。公司作为深耕主营业务二十余年的专业风味及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商,重视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在助力公司发展方面发挥的核心作用,也一直在探索通过供应链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有效路径。公司拟投资的新项目位于山东省莘县,莘县获有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第一批设施蔬菜综合治理试点县、山东省首批现代农业强县、瓜菜菌区域性良种示范基地等诸多农副产品相关荣誉,在农产品原材料的供应方面具备优势,因此新项目所需的香辛料、面粉、生鲜蔬菜等主要原材料均可就近获取,将促使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运输成本得以进一步优化。同时,莘县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也为公司生产能力向上游农产品初加工方向实施发展提供了可行性。新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产业链源头入手,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增本增效的有效尝试,既可以满足下游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也为生产经营向产业链延伸提供基础,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五)新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3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1-371522-04-01-575776)。项目目前正在履行环评、能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六)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且完全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为10.50亿元,利润总额9,190.65万元,所得税2,297.66万元,税后净利润为6,892.9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47年(含建设期),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8.06%,经济效益良好。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政策及消费趋势,项目产品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预期市场前景广阔,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能规模,并向上延伸产业链掌握优质农业产业资源,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给予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做出,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二)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已完成备案登记,尚需取得环评及能评等审批手续,项目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则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

3、安全风险。由于操作不当、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原因,可能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

4、实施风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推迟或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项目建设需要。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并同意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43%。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马驹、何宏武、任铭、周虹、程益群及李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战略产能布局,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至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00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上海富悦大酒店3楼5号会议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关联监事张绚和任英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5,363,353.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316,194.84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4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2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2:对于集团采购客户,客户所处区域以直接和公司发生采购交易的客户注册地所在区域为准。天猫、京东等电商自营平台的线上B2C收入所属区域为公司于电商平台所注册销售主体的注册地所在的区域。

二、2022年第四季度经销类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公司经销类客户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和餐饮供应链客户,本季度数量系指本季度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经销类客户数量。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茂行,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天赐,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财务审计费用),系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2023年度审计收费(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该所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现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立食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5元,共计募集资金40,210.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210.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200.00万元和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7.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4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受到公司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为积极配合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实施地进行拆迁,鉴于公司目前尚未有合适的、明确的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的规划选址,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现有项目投资建设的角度出发,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以上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认为,宝立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宝立食品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2022年度宝立食品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并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上海富悦大酒店3楼5号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的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材料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21-31823950

传真:021-31823951

电子信箱:bolex_office@bolexfoods.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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