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鹏
女子李某酒驾被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交警拦下检测,不仅拒不配合,现场大喊警察耍流氓和制造被脱衣服的假象干扰执法,并在民警拨打110电话报警、安排人员依法将其控制前往龙池警务室过程中,将一名执勤辅警咬伤。目前,这名女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3月26日台海网)
酒驾违法在先,被查获后要做的是接受法律惩罚,可偏偏有些人要反其道而行之。有装傻充愣的,有找人冒名顶替的,有和民警胡乱攀亲戚的,有试图扯领导大旗作虎皮的,活脱脱一幅啼笑皆非百态图。当然了,像这样“大喊警察耍流氓和制造被脱衣服的假象”的,有些过于辣眼睛。至于咬伤辅警,那更是让人瞠目,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理。
酒驾本就伤害了法律的“里子”,这样不顾形象地撒泼显然自己的“面子”也完全不要了。如果说酒驾是自找的第一个后悔,那这样的撒泼无疑就是自找的第二个后悔,这样的后悔一加一在事后会给当事人的心理带来多大的阴影面积,一般的数学公式恐怕很难求出答案。你说,咱自己何苦为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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