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外国语学校高一学子整本书阅读之《乡土中国》_乡土_社会_中国

高中语文必修上册第五单元为整本书阅读单元,属于课程标准规定的“整本书阅读与研讨”学习任务群。本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通过阅读整本书,拓展阅读视野,建构阅读整本书的经验,形成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提升阅读鉴赏能力,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学习和思考,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著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特点的社科类学术著作,这是高中阶段第一次“整本书阅读”,该书对研究中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具有开创性意义,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该书用语通俗自然,阐述深入浅出,有很强的可读性。高一语文备课组老师精心备课,各班采用略读精读细读悟读等不同的课型,先“粗”后“细”,通过“抓概念”,厘清论证思路,了解乡民生活,感受他们的情感与文化,联系现实生活,深入理解学术著作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全面认识作者的学术思想和成就。大部分学生通过阅读这本书,整本书的阅读从自然状态上升到了观念上的自觉,体验到了学术著作的逻辑性、科学性、系统性,学会了思考和分析,促进了思维的发展。

现刊发高一(6)班刘子千等7位同学的《乡土中国》阅读感悟,以飨读者。

解读《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为什么要“说话”而不是“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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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千

高一(6)班学生

费孝通先生上来先论了乡下人的“愚”,并对一些乡村工作者的说法提出了质疑。我认为这一部分是非常容易读懂的,因为它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我在读这一部分的时候非常赞同作者的想法,不识字不能算得上是弊病。上古有尧舜,那个时候甚至连文字本身都没有出现,而古圣贤绝对不能说是罹愚病的。“不识字”只是乡村人和城市人的一点不同而已。城市人五谷不分,或者怕狗,也会被乡下人视作是奇怪的事,会被嘲笑。所以与其说“进门不拖鞋”“不会用电脑”就是乡巴佬的蠢病,不如说那是传统的一群人还没学会现代的技能——像是城里的大小姐没有要学会区分麦苗韭菜的必要。

文字,作为表情达意的载体,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不像口语一样被广泛地使用,并非没有理由。费孝通仔细思考了其原因,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从时空两个角度给出了答案——我把它概括为“文字的局限性”和“语言的足够性”。分别回答了“为什么不用文字”和“为什么用口语”两个问题。

我们知道一切的情绪的载体都是限制的,诗人写诗常常会表示“没有词语能够形容某某”。而这种“感觉”却能在一声“唉”的叹气中被领略。其次,文字的通行是有门槛的:文字所联系的双方都要知道这个字的含义。举个例子来讲,日本的文字有80%来自于外国,而其中又有大量的来自汉字,这里有一串日文,可以猜猜是什么意思:“非常口”。这三个字绝对是纯纯的汉字,而放到中国人眼中会被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日本人绝对能看懂——把表示同样意思的“紧急通道”放到日本人眼前他们也会不懂了。这就体现了文字作为一种“标志”,一种“记号”,作为“mark”的缺陷了。华为的手机要充电,你递给他苹果的插头,当然是不行的,这个时候就要用插头转换器,充电有的时候不如原配的充电线快。这个比方虽然不是很恰当,但是足够形象了。这种缺陷不仅存在在国际上,缩小了看,乡土社会中并非每个人都认得字,文字的流通自然不通畅。所以人们会舍弃书写,选择口语,就显得不奇怪了。

而就连语言本身也是有不足的。一句“唉”有的时候也表达不出诗人的情感,你去看诗人的脸色,就看得懂七八分。这就是为什么小孩读不懂书,但是却看得懂电影。我想起来罗辑和庄颜的相处了,两个人根不不用说话,看你的眼神就能懂得你心里的深意。这种交流肯定是建立在极其熟悉的关系上的,乡土中国虽然达不到“读眼神术”,但是同乡人的熟习程度绝对足够“读声音”。

上面我说的是在空间,也就是在熟悉的社会上讲。在熟悉的“时间”上,语言同样足够用。

乡下的生活是很平淡的,就像是没有船行驶的净水,只有偶尔清风拂过,不会有大浪。这种平静的惬意生活正是城市人所向往的——城里人过着忙碌的、充满想不到的变故的日子,而乡村生活都“在意料之中”。一个村子的粮食、材料足够满足一个村子的人时,就根本不需要和别的村庄沟通。中国的历史在这种久而久之的“永恒”上建立了一个封闭起来的自给自足的系统,很少需要同外界交换,这反过来也巩固了这种稳定。因此,世世代代在同一片土地上成长的农人们,所经历过的、要经历的事情大同小异,就会出现“一切尽在意料之中”。世世代代过着相似的生活,文字就没有必要——因为需要记录的新事件太少,甚至根本不会发生。于是孩子们听到的只有“故事”而没有“新闻”——那些故事也都是从“上古上古”开始讲的。没有什么事情要记的时候,写日记就没了意思。这就是发生在乡土社会的事情,代代之间的经验都可以用“口头”的形式相传。像是陕北的民歌,从来没有本地人去记录过,对他们来说都是从小听到大的、再不能熟悉的歌谣。语言,对于乡下人来说就足够了。

现代社会风云变幻,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很难找到大字不识的文盲了,这全部归功于上个世纪的扫盲工作。文字本身最初作为宗礼祭典的产物与农作关系不大,但现在正在被发展的农人运用。乡土社会正在转型,类似“不通文字”的特点正在褪色,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消失,它所留下的底色还会延续更久。现代人深刻理解这些“说话的社会”,才能在“写字的社会”里走得更明白。

现代的铁笼 泥土的温度

——论《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与社会价值

张子硕

高一(7)班学生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这是《文字下乡》中的一句话,我很喜欢,读到这里也有些心酸。我家祖祖辈辈扎根河南,有据可考的历史都埋在泥土里,直到我的父亲一辈才踏足所谓的“城”中。我是家里最小的一辈,最懂“城”的一辈,最不懂“乡”的一辈。我的堂兄弟可以远远望一眼就能分清相仿的作物与鸟虫,可以用杆茎或双手拟出蛙鸣。我固然可以侃侃而谈这些作物的生长条件和分布地区,可以从分子层面分析它们的化合组分,可在泥土的眼里,我只能不断证明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

读《乡土中国》前我始终认识不到这一点。马克斯韦伯说世界已经除魅,理性化与理智化席卷全球,我就认为城市是理性的代表、绝对的进步;与之相反,乡土由于种种原因,主动或被动地错过理性化,成为“魅”的余党——这是自然的联想,有关宗教的传奇总在乡土传播;被斥“封建”的“陋习”总在乡土留存;傻里傻气、单纯可怜的人物总被设定为“乡巴佬”。乡土在当代现实语境中常常遭到贬斥,间接导致了一波又一波“进城务工潮”与耕地荒芜、农村缺人的现象发生:乡土似乎正在死去。

这种现实图景下,《乡土中国》无疑是摘掉有色眼镜的有力尝试。

要读懂中国,先读懂乡土社会,要读懂乡土社会,我说就要先弄清都市社会。前面说马克斯韦伯的“社会除魅论”,是理清城市的关键角度。自全球性的启蒙运动后,理性主义成为评判现代社会价值的重要标准。可我们都明白,应然的价值判断是无法由理性推导计算的,这就造成实然与应然的逻辑断裂,久而久之,都市的理性化进程畸变为工具理性的单方面扩张。渗透在社会制度中,就体现为高效化、非个人化与可预测化的官僚制,人与人之间得到了直观的平等,同时也让人与人间的关系变得冷漠与不近情理。都市社会像一台机器,过分重视人的工具性,使得人的个性发展被压抑。这既像牢笼般限制着都市人,又在某种意义上保护着人在社会身份上的舒适性与安全感,这就是“现代的铁笼”——都市社会的基本图景。

明白了都市,我们就可以推导乡土了。《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乡土描绘得很真实,真实得有些市侩,可大体上乡土是有温度的,至少比都市的温暖多一些。“亲密性”是作者总结的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也是最让我称奇、着迷的特点:书中论述乡土社会中的某一个地域内,人人都是熟悉的,社会关系可以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规矩与标准(即应然)在个人的生活中逐渐习惯成型,人们不必,也从不深究他们的意义与内在联系(这本身就是很让人头痛的事,他们倒很好地回避了)。乡土社会不接纳法治,不建设具体的信用体系,甚至不明文立矩,社会靠纯粹的亲密与信任运转,与其说规矩限制着人们的言行,不如说人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主动偏向规矩的证明,人们的聚居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是大家碰巧扎根在同一片土地上,互相帮衬,仅此而已。但就是这种扎下根来,世世代代的帮衬,让泥土有了温度——这就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图景。

电影《落叶归根》中,农民工老赵的工友老刘意外死在城里的工地,老刘的家乡有一个习俗:落叶归根,入土为安,人死后一定要埋在家乡的土地里,于是老赵背着老刘的遗体,千里回乡。这是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有着喜剧色彩,却是悲剧内核的电影。落叶归根,暮魂寻乡,是许多农村的习俗。让我最感慨的一点是:农民工是生活所迫而进城的农人,就保留着乡土的温度,即使身在都市,也要遵守乡土的“规矩”——牢笼困不住温度。笼子可以嘲笑他、悲悯他、欺侮他,却改变不了他。这是一种比法律、道德更坚固而朴实的,乡土的准则。归乡是迁徙,更是一种不移。

《乡土中国》让我们看到乡土的真相,很多赏析中谈到费孝通先生想要借此呼吁改造乡土,我不认为:固然,书中提到了诸多乡土的弊病,例如两性关系、人情世故,可这是人类社会更古老、更真实的形态。乡土的暧昧正是其价值所在——从尼采声称上帝已死,预言了虚无主义时代来临的一刻起,人类就面临了终极关怀的拷问:信仰受到理性的挑战,死亡与贪欲这两大难题不再有普适的、正义的应对。人们越是深究价值,就越容易感到恐慌,如齐美尔所言:现代人一方面表现得极度自信,一方面又极度脆弱。在价值危机面前,乡土突然为我们点燃一盏灯:它对深究价值本身提出质疑与挑战,用一个尚未除魅的、超验的社会来冷静我们的思维。人类不可能一直停留在这样的社会里,但人类可以偶尔遁出铁笼,躲进乡土,“蒙昧”一时。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的研究,或许并非以此为初衷,但在当代现实图景下,它着实起到了这样的作用,我以为。

无论如何,《乡土中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乡土社会。相较于批判性的文字,我仍然向往乡土中美丽的一部分。读完全书,我心中竟有不可名状的感激之情。感谢它让我第一次真正低下头看看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泥土,感谢它为这泥土记录下真实的,白纸黑字的“照片”。

素描乡土

——读《乡土中国》有感

滕子格

高一(10)班学生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或许乡土性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用理论和现实,不止从道德的角度为我们全面剖析了乡土的中国,深入浅出的文字,我愿称它是素描乡土。

“素”,是乡土社会的根,或用本书中的词,称为“土”好像很合适。以前总听社会上很多人嘲笑别人“一看就是农村来的”,带着生活在现代城市的自豪。坦白来讲,从前的我也会下意识地把“土”和“愚”联系在一起,可笑地把知识不足和愚昧无知画上等号,但现在想来,觉得实在是不该。农村所代表的乡土社会更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缩影,人民依靠土地生活,深知它的可贵,他们无需刻意的文字便能维系情感。土或许代表现代人常说的“土气”,更或许代表的是生活的幸福与纯粹,是最自然而真实的人性,因为热爱脚下的土地,而努力洒脱地活着。我忽然理解了林清玄先生在一篇文章中的一句,“他们之所以能卑微地活过人世的烽火,是因为内心的深处有着故乡的骄傲。”是啊,乡土之情绵绵不断,不该被现代社会所蔑视,它所代表的或许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

“描”,是乡土社会的种种体系和制度,是差序格局中的礼治社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有别,权力错综的无为政治,也是血缘地缘的身份社会。我想着重谈到的是社会格局影响下的道德观念。团体与差序格局的差异甚多,我便不在一一阐述。我感触最深的是中西方面对规则的不同观念,西方的法律是一视同仁的,而到了中国乡土社会,道德与规则的评判标准与实施与否却要看对象与自己的关系,于是产生了矛盾:若亲人犯罪,是举报他合乎礼义?还是包庇他合乎孝道与亲情?抛开乡土社会,我自认为即使在现今社会,选择后者的人一定不在少数。为什么如此?我以为,是儒家文化的影响。身处“差序格局”的乡土中国,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所以在这种矛盾和冲突中,人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同样是以自己的利益和感受出发,用阳明先生的话说,或许是失了良知。这也同样揭示了为什么中国没有系统化的哲学,面对团体道德,西方基督徒会将主作为精神寄托,有点像是衡量做法是善是恶的天平,而中国的人们往往收到多个观念的冲击,公与私没有明确界限,所以王守仁先生提到知行合一,用良知指导行为,在现代社会,我们要做的更多的是以古鉴今,我们赞同乡土社会的纯粹质朴,也要看到社会格局下生长出的道德观念。我们向往的是即使限于家庭与复杂的私人情感中,也能努力维系一种平衡的道德状态,或许正如我前面所提到的,是一种热情而不失纯粹的状态,大概像是“中庸之道”。

乡土社会,不妨说它是我们所熟悉的生活环境,正如素描是绘画的基础,在它之上有无数的艺术形式。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来到郑外,告别初中,不正是改变生活环境?我们明白许多从前不曾明白的道理,这又何来“愚”之说呢?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乡土社会,所以“素”不正是无处不在的?差序格局下的礼治社会,法律仍然是规范社会最强有力的工具,这不也在说明我们在努力描绘更平衡的秩序吗?我感悟到这本书的伟大,它似在说理,又好似在启发我们仔细纵向对比,仔细观察生活,一种定律存在于生活这本大书的字里行间……

素描乡土,更是速写社会,当我们总结出乡土社会的特征与体制,我们不正是用细致的眼睛速写了中国传统社会?现代与过去诸多不同,“土气”摆脱了愚昧的刻板烙印,让更多人看到它的难能可贵。

合上书,我嗅到空气中泥土的清香……

潮来潮往

——从旧“三潮”到“回流潮”

董则通

高一(11)班学生

短短几十年,弹指一挥间,中国乡村历经了沧桑巨变。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这曾是数千年来中国乡村的写照,恬静、平淡,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以农业为生的村民世世代代粘在土地上,人口在空间上很少流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延续了上千年的“安土重迁”的乡土社会被现代化和城市化的铁骑踏破。“三潮”就是最典型的证明。

一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打工潮”。由于农业收入不足以养家糊口,为了谋生,农村青壮年只好进城务工,村子里只剩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北漂”和“南漂”就是打工潮的代表。尽管他们走南闯北,但是,他们的心中仍然流淌着“安土重迁”的家乡情结。因此,就算在外地居住多年,他们仍然是“漂”,他们的根还在家乡。

二是农村学生拼命学习只为考上大学的“上学潮”。农村经济的落后直接造成了教育的落后。农村学生不愿宥于农村,他们向往外面的世界。而农村的教育水平不足以托举他们的梦想,他们只好选择考出去。如果家门口就有好学校,谁还愿意奔波千里呢?

三是城里的农民工过年回家的“返乡潮”。想必每个人都应该记得曾经轰轰烈烈的摩托车返乡大军。这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侧面,也是中国传统“根”文化的缩影。如果没有大量漂泊他乡的打工人,如果没有恋家思乡的情结,又怎么会有如此轰轰烈烈的返乡潮?

城市好比一个泵,它抽干了农村的劳动力,吸走了农村未来的人才,还占用了农村的土地。到了最后,村子就只剩下一个村名还在城市中苟延残喘。农村劳动力助推了城市的现代化,也带来了农村的空心化。

值得注意的是,乡村的旧“三潮”局面正在被逐渐打破,乡村掀起了一股 “回流潮”。

“回流潮”首先发生在一小批乡村党员干部之中。第一阶段的回流并不是主动发生的。在乡村与城市发展差距最大的那段时间里,乡村本身并不能挽留住年轻人,吸引城里人下乡更是无稽之谈。乡村在一步步走下坡路。但我们身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党和国家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派遣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乡村发展注入动力。

得益于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支持,乡村踏上了发展的快车道,城乡差距一步步缩小。第二阶段回流的人正是那些曾经的“北漂”“南漂”们。中华民族是扎根在土里的,这几千年的文化史造就了中国人对“根”和“家”的依恋。老话常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对于那些在外漂泊多年的农民工来说,现在家乡发展好了,在家门口就能挣钱了,又何必受苦受累进城打工呢?仍然需要指出的是,第二阶段的回流仍然只是一个趋势,现在仍有不少在城里的打工人。不过,近两年的疫情“劝退”了不少进城者,这也间接加速了乡村人口的回流。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现象,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人钱还没赚到手,就先被封在了出租屋里,没有收入,还得交着房租、自付饭钱,这使得打工者希望从城市返回家乡。

可以预见的是,在不远的未来,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回流潮将会发展到第三阶段,即越来越多的城市人被吸引到乡村定居。就像孟德拉斯在20世纪80年代描述的法国乡村社会出现的惊人复兴:“10年来,一切似乎都改变了:村庄现代化了,人又多起来了。在某些季节,城市人大量涌入乡下来,如果城市离得相当近的话,他们有时甚至会在乡下定居。退休的人们又返回来了。”中国是一个区域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这种乡村和城市生活同质化的过程,在沿海地区的很多乡村出现。特别是那些处于城市周边的乡村,都在静悄悄地发生着大致相同的过程。但是,对于更多的乡村地区来说,这仍是一个需要为之而努力的目标。

从打工潮、上学潮、返乡潮到如今的回流潮,潮来潮往见证的是改革开放的沧桑巨变,人来人往折射的是落叶归根的民族情结。

现代社会在乡村推行“文字下乡”

是否必要

——读《乡土中国》有感

王婧雯

高一(12)班学生

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费孝通

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指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因为他们的“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具有“熟人社会”这一特性。因乡土社会求更直接的会意和其熟人社会的性质,文字下乡是很难的。又因文字和语言的基础与乡土社会的矛盾,文字下乡的必要性有待考究。那在乡土社会的基层还没有改变的今天,探讨文字下乡有必要吗?

我想是有的。最近,我看了部纪录片《读书的力量》,其中第五集《全民阅读》,也许能回答一些问题。全民阅读旨在通过一系列活动鼓励大众重新拿起书本,而它所涵盖的范围也不仅只是城市。羊角桥村的汪新民在本该颐养天年之际,四处奔走找书最后办成阅读室。至此,村里打麻将的少了,来看书的多了。这不是个例,自2007年实施的“农家书屋”国家基础工程保障阅读项目,书屋走进更多村落,书香散入村落。

在农村大范围地推广读书活动,这很直接地反映了文字下乡的必要性。因为没有文字的大范围普及为基础,何来推广读书这一上层建筑?可以说,在日新月异的现代,学会文字,掌握文字早已成了每个人的必备技能。社会变迁飞速,我不敢断言乡土社会的基层变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乡土社会与外界的联系,与世界的联系呈爆炸增长之态。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的交流、交往日渐趋向线上化,世界各地人们联系更加紧密。这促使着人们学习文字,进而才能学习运用科技。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不会使用文字的人和现实世界间有着不可跨过的鸿沟。老一辈的人大都是文盲,我的奶奶只上过几天夜校,所以她每次来郑州,我都很担心:怕她不会用智能手机,怕她不识路名,看不懂信息。

显而易见,这就是“数字鸿沟”。但当我们追溯这一问题的根源时,我们又会发现,引发“数字鸿沟”的正是人们不识字。不识字,就没有看懂产品操作的能力,没有从文字中提取信息的能力。当人们能从文字中提取出信息,也就具备了一定的跨越这一鸿沟的能力。“数字鸿沟”不是“愚”造成的,是不识字造成的,是认知不够造成的。由此可见,文字对一个人的认知和发展至关重要。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和外界分离,只生活在“熟人社会”。那每一个人都应具备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中生活的技能,换言之,每个人都应学习文字。

以上是从生存的客观方面进行的分析。其实,从个体的精神方面,这个问题也能解决。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对的贫穷不再存在,每家至少不用每天为吃饭发愁。这一社会背景与费孝通写书时贫穷、落后的中国是不一样。一个人只有物质精神都富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富足。新时代的奋斗目标是如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即精神追求。我认为读书是实现这一追求的最简单的方式,阅读是消灭无知、贫穷与绝望的终极武器。让文字下乡,让更多人体会文学的乐趣,让更多人实现精神上的富足,这是中国的发展方向,更是缩小乡村与城镇差距的有效举措。

让文字走进万家,让知识滋养心田,我希望看到一个墨香与麦香并存的乡土社会。

我衷心期待那一天早点来临。

一抔土 一棵树 一片情

——浅谈《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

商 政

高一(14)班学生

田野的风翻开这本小册子时,我正站在一层黄土之上。

初读《乡土中国》,是一年半前的夏天。彼时我立于家乡的麦田边,手里捧着薄薄的小书,惊叹于费老先生青年出国时母亲递给他的一包灶上泥土,让他煮汤吃;有感于乡野哺育出的子女比城市孩童在对自然的感知层面多的那一份熟悉;也见识过书中所谈的代表“传统”的土方法在社会结构稳定的乡村发挥作用……这说不尽的一切都与我对故乡的记忆高度契合,使这一本对于当时的我略显晦涩的著作散发了一丝亲切感:庞大的乡土家庭团体,拥有一个共同的姓氏,聚居于同一个村落,血缘与地缘的紧密相联在中原黄土大地上的那个角落展现得淋漓尽致。也让我初次感受到了《乡土中国》中一条条简明扼要的理论能够在现实的泥土上绽放,勾勒中国乡土社会的轮廓,在风驰电掣的社会变迁中,濯洗出五千年来中华文明不变的底色——华夏之人,依土而生。

黑色的水笔轻触这本书时,我正坐在一棵银杏之下。

进入高中重新阅读这本书时,我就更加关注书中的概念与逻辑,惊叹于费孝通先生完美贴合中国实际的理论体系:乡土社会在时空的影响下缺少文字,像波纹似的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乡土社会作为礼制社会的权力结构、传统观念和政治状态……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费老先生对于乡土社会“家族”的阐释:作为一个没有明确边界的差序格局体现,一个功能多样的事业性社群,讲求效率,排斥两性情感,以传统和长老权利维护浮士德式的稳定结构,其理论的精准和典型程度,可谓是为封建社会中兴衰沉浮的大家庭篆刻了鲜明而统一的历史的拓本。蓦地抬头,忽然觉得乡土家族就像是银杏树上一片片翠绿后枯黄的叶片,构成了中华民族这棵挺立的大树。四季更迭,九州大地也在一次次浮沉中延续千年。

可是,中华民族没有成为银杏树般的“活化石”,而是在新时代绽放更强大的生命力,难道是因为当代中国抛弃了乡土性吗?

写下这行文字时,我正沉浸在对情感的思索中。

我认为,正是因为对于乡土性的继承与改造,当代中国才有了独特的风情与生机。《乡土中国》中论述的乡土社会家族固然在流动的现代社会产生流弊,但却不可或缺。这种乡土式的家族在现代国家自由而法治的思想冲击下逐渐与其融合,成了一片有温度的树叶:包容,和谐,给予人情感上的支持。当你失败受挫时,庞大的家庭是片止痛药,而不为整体运作向你补刀;当你坠入爱河时,会收到家人的一封封祝福信笺,而不会因为“干扰”家族“秩序”而被压制阿波罗式感情的火苗;当你过着平淡的生活时,踏进家门就能收获小幸福:兄弟姐妹几个追着跑到天黑,餐桌上从不缺少一双碗筷,夕阳下有家长对淘气孩子的笑骂……四世同堂,彼此和谐。撇去封建压制的糟粕,新时代的乡土家族必将给现代社会带来一丝人情的温暖,让民族之树扎根乡土,在浓烈的人文情感之中,发挥乡土在现实中的优势,让中华民族在未来蓬勃生长!

阅纸上书 思今下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

柳恒顺

高一(15)班学生

《乡土中国》已然读完,回顾当时读书的情景,感触颇深。从刚开始的畏难情绪,到第一次读懂全文的欣喜,再到对社会现实的思考,这无疑是一个蜕变的过程。之前读书往往都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而一直对社会科学类图书提不起兴趣。但这一次我不但不觉枯燥无味反而沉浸其中,几乎每一篇都是一字一句地去读的(也是因为要做思维导图)。但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培养了我反思的能力。我从小就在不断经历着各种各样的事,但仅仅是经历而已,没有也没法去反思,然而读罢此书,让我增加对中国社会的了解,并且可以用乡土社会的相关知识来反思当下社会。

我想我之所以对《乡土中国》有较多感触,可能主要是因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虽然与传统的乡土社会不同,但和《乡土中国》很相像的社会中,这个社会中的许多现象都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

在此番疫情中,人们争先恐后地囤药,有的人囤药数量之多远远超出个人或家庭所需,而当有人感染后,真正需要药物时,却发现药已经无处可觅了。这恰恰体现了乡土社会的“私”的特点,当个人利益或家庭利益(根本上还是个人利益)受到威胁或损害时,许多人只考虑自己和家庭,要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根本不在乎是否有损于他人或集体。所以当疫情爆发时,个人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就要进行囤药。虽然囤药情有可原,但大量囤药无疑破坏了原本和谐的秩序,导致药物供不应“求”。我认为,各持所需,或许才是最合适的。这样可以尽量公平地维护每个人的利益,每个家庭的利益。

不过,与其说是维护家庭利益,不如说还是在维护个人利益。毕竟在中国许多家庭是个人利益的结晶,或者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家庭利益与个人利益存在交织,所以才会维护家庭利益。当然如果他人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存在重合,个人也会自愿维护他人的、集体的、社会的利益,只不过家庭与个人利益的重合是最紧密的。家庭可以说是最为基本的利益单位,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往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国是个关系社会,办事要攀交情靠关系,也是体现了以个人为中心,依靠利益的交织为纽带建立起社会圈子,而这种关系建立的前提也正是个人利益在其中不受损害,而且可以获得利益与好处。如果某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关系不平等了,那么关系就会出现裂痕,甚至破裂。

还有就是中国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往往要探明对方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家庭出身等等。如果有达不到自己或家人满意的程度,就有可能不会选择与之结婚。这原因之一或许是中国的传统家庭是一个事业组织,结婚之后,放在核心地位的就是家庭的事业,而不是两性感情,而且利益会紧密地联系起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在结婚之前要尽可能地确保婚后自己的个人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之所以不是出于爱情考虑,或许也是因为在中国社会中是以礼而治,也就是要依靠传统,依靠道德来治理社会的。而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人到了一定年龄如果不结婚的话被认为是不合适的,所以父母、亲戚会在耳旁不断提起,或许在未遇到对的人之前,就已经不耐烦而选择了结婚,这样产生的家庭或许就是利益的产物吧。

在礼治社会中,传统对人的影响不可忽视。礼治社会以“礼”而治,而不是依法而治。中国从古代以来就一直是礼治社会,法律一直只是底线,也就是不到迫不得已不会去打官司,遇到冲突矛盾,主要还是靠教化与调解来解决。所以在传统观念中,打官司是教化失败的代表,是羞耻的。而这种观念或多或少也影响着现代社会。进入现代社会,法律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打官司是维权的表现,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但是我们遇到冲突纠纷时,往往还是先会选择私下解决,调解无果才会选择打官司。

而这也体现了中国仍然处于由礼治向法治过渡阶段,教化权力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一个人品行败坏,大家往往会怪罪其父母,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由此可见,在中国社会,家庭对孩子应该有教化责任,所以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其家庭的烙印。但在现代社会,教化权力似乎有些许失效,因为无条件听从父母这个传统在现代社会不再广为认可。所以大多数孩子都不会无条件服从父母,代而表现为具有反抗意识。倘若父母身上有许多教化失败的体现,比如懒惰,贪婪等等,却教化孩子要勤劳、要节制,恐怕起不到教化的作用吧。因此在乡土社会中,大多数人想要摆脱父母所在的阶级很难,或许只能依靠学校教育、自我教育方可能实现。

当然乡土社会也为现代社会带来了许多益处,这里不在一一细说了。总之,虽然自己观点不成熟,不少地方都有失偏颇,但无论如何,这次阅读《乡土中国》受益匪浅,让我得以更深刻地看待生活中的种种现象。正是:阅纸上之书,思今下之事。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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