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过生日时,在网上购买了一个8英寸的蛋糕_蛋糕_王女士_客服

湖南长沙,一女子过生日时,在网上购买了一个8英寸的蛋糕。收到货后,女子用手机软件测了一下直径却只有16厘米,但客服却说网软测的不准。随后女子买了一把尺子来实测。可客服这时又改口说是统一模具做出来的,下午茶的蛋糕就是这样,并明确表示不同意退差价。

王女士生日时,在网上订购了一个8英寸的蛋糕,价值为129元。可收到蛋糕后,看起来更像6英寸的,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王女士掏出手机用软件测了一下,果然直径只有16厘米,是6英寸的蛋糕。

随后王女士到网上查了一下相关知识,以便更有说服力,在确认1英寸=2.54厘米,8英寸就等于20.32厘米后,王女士立即找客服讨要说法。但客服一句话就怼了回来,理由是用软件测是不准的。

王女士随即买来一把尺子重新再测,结果显示这个蛋糕直径是16.5厘米。也就是说,这个蛋糕实际上就是6英寸的。

可这时客服又改口说,王女士订购的是下午茶蛋糕,模具都是总部统一调拨过来的,没有任何问题。

展开全文

客服的意思是,王女士买的这款蛋糕订单和产品介绍页确实是8英寸,但下午茶蛋糕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因此客服拒绝王女士退回差价的诉求。

可当天晚上蛋糕店的负责人,却又同意退回129元蛋糕款,并表示那个蛋糕当送给王女士,不需要返还。

1、很多网友说,其实用手机网件测直径都很准的。所以客服当时就是找借口推卸责任而已。笔者认为,以手机测不准为由来推卸责任,起码还狡辩一下。可直接说花8英寸的钱,只能拿到6英寸蛋糕的吃相,就实在太难看了!2、还有网友称,即便商家最终是退款、送蛋糕,王女士还是吃亏了。首先,王女士为过生日而实施的购买蛋糕,属于消费行为,即王女士的身份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应当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受本法保护。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实施的购买行为,购买人就属于消费者。

其次,既然王女士属于消费者,那么其依法享有知情权。

消费者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道其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条规定讲得很清楚,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商家有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其所销售商品具体信息的义务。

最后,对于以缺斤少两、以少充多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欺诈。

消费者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欺诈消费者事实成立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时,按照500元赔付。

具体而言,由于6英寸蛋糕的重量明显少于8英寸的,可商家却收着8英寸的钱,卖着6英寸的货,属于欺诈行为。

因此蛋糕店有义务退回129元蛋糕款给王女士,并支付三倍蛋糕款的赔偿金。即由于3倍赔偿金才387元,所以蛋糕店要按照500元赔付。

综上,网友说得对,王女士被欺诈只收回129元蛋糕款、并免费吃了一个6英寸的蛋糕,显然是吃亏了!

注意!由于蛋糕是属于食品,一旦认定商家是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那就应当退一赔十。

3、最后,提醒有些商家做生意务必要诚信经营,不然的话,待消费者一起主张索赔时,这店想不关门都难!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