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科航星项目施工方因造成路面污染被罚_施工现场_处以_集团有限公司

据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0873号了解:2023年3月4日如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映山红路中科航星项目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清洁造成路面污染。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如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

据了解,如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02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玄武东路华远海蓝城二期第1幢2单元29层2290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刘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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