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称接到诈骗电话:对方说我是逃犯 警方:真的是,别走了_男子_银行卡_自己的

提起电信诈骗,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

在生活中,如果真的遇到了电信诈骗,又该怎么办?

答案在反诈宣传中说得十分清楚:立即拨打110报警。

而在山东省宁阳县,一名周姓男子,他在接到所谓的“诈骗”电话后,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在2月10日下午,这名周姓男子,来到了宁阳县的一家派出所,

称自己接到了诈骗电话。

该男子描述,在电话中,对方表示自己是辽宁辽阳公安局的,

称男子为逃犯,并让他立即自首。

该男子认为这是一个“诈骗”电话,

因为生活中,经常听到各种反诈宣传,所以他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而警方呢,也立刻对此时进行了核查。

然而接下来,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经过核查,民警确认,这名男子真的是一名网上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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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般的通缉犯不同,

网上逃犯,并不对全社会公开,

只有公安机关内部才能得知。

据悉,这名周姓男子,曾经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他人,

还多次为电信诈骗转移资金。

因此,在2月10日,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

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而面对辽宁公安机关的电话,

这名男子明显不相信,因而直接报警。

而为了避免惊动对方,警方并没有立刻直接行动,

而是以核查信息为由,先将这名男子带到了派出所,

然后才将其抓获。

经过审讯后,这名男子承认了犯罪事实,之后,他被移送到了辽宁辽阳警方。

这件事显然很奇特,

有网友表示,他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而从这件事的经过来看,

这名男子应该是真的不知道,

他并不认为自己犯了罪,

不然也不会在接到警方电话后,依然认为是诈骗电话,而选择直接报警。

但根据我国法律,银行卡只能由持卡者本人使用,

将自己的银行卡向他人出租、出借,都是被禁止的。

简单说,如果自己的银行卡,被他人借去,用来从事金融犯罪活动,

那么,出借银行卡的人,也需要负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将银行卡借给其他人这件事,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这次案件中的周姓男子,他之所以涉嫌诈骗罪,

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自己的银行卡,被他人借去,以此来转移资金,从事洗钱活动。

这也给大家提了一个醒,

不能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

更不能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

不然,真的有可能遭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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