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單牌車,可停入琴資格
澳門海關發現近期涉及澳門單牌車不法販運活動案有上升趨勢,特別是偷運大量食材入出橫琴口岸。澳門海關針對有關情況調整行動部署策略,加強澳琴海關合作,在口岸展開打擊行動,違法的駕駛者除會被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責任外,其單牌車輛的跨境通行資格亦可被中止。
今年截至2月,澳門海關在橫琴口岸共截獲17宗涉及單牌車偷運海味、冷凍食品、電子產品及電子零件等物品進出本澳個案,已依法對17名駕駛者作出起訴。另外,橫琴海關亦同步加強打擊行動,今年以來在客車渠道查獲多宗駕駛者利用跨境客車違規運載物品個案。
根據澳門《對外貿易法》規定,上述行為最高可被科處10萬澳門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此外,根據《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行政法規之規定,如有充分跡象顯示車輛的用途違反《對外貿易法》或其他法例的規定,可中止車輛邊境通行證最長為期6個月。澳門海關今年首兩月已經對15輛因違反《對外貿易法》的單牌車展開跨境資格中止程序。
內地海關可因應違法情節對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處罰,並按照《拱北海關關於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監管辦法》,對違法者之單牌車取消免擔保優惠,要求違法者提交金額作擔保。另外,根據《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法律規定,入出橫琴澳門機動車輛的所有人及駕駛人有利用入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攜帶國家禁止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等違法行為,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內地相關管理部門得依法自違法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其申請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還須限制該車入境橫琴。
内容來源:澳門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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