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旺村《创捐豫立义仓碑》析读_义仓_捐钱_旌德县

方光华

微信版第1281期

旌德县蔡家桥镇朱旺村与绍训堂面对面的豫立义仓,是目前皖南古村落中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处义仓。

要说豫立义仓的外表其实很平常,和其它的古民居差不多。内部十大开间,比一般的民居要高,似乎赶得上现在的三层楼。上面开一排窗,从门楣到窗头什么雕饰也没有。 

“豫立义仓”外貌(江建兴摄)

豫立义仓建于清道光六年(1826),是朱旺村朱家祠堂储粮赈灾的一个仓库。“豫立”在这里是“事先防备”的意思。义仓建好后立有《创捐豫立义仓碑》,并记载有初始捐资人姓名、银两及田亩数。这个碑一直保存了下来,如今仍嵌在义仓墙上。

碑记如下:

仓名豫立,志备也。古者有备无患,亦不废也。仓人掌粟入之藏以待凶颁,有司秉仓廪之令以赐贫穷,自古国家保庶之谋,即加以富患贫之计,莫善于安其体恤之用不同,而示备豫之义一也。

吾族分派,肇自文公淳熙六年提举浙江常平公事,后改浙东,时值大饥,公即日单车就道,设立宏规,议定夏受冬偿,不数十年,积贮三千一百余石,因时敛散,民被实惠。其法诏行天下者,此社仓之名为公所立,而公之成谋早已深远矣。

历朝以来,天灾流行,何处蔑有,然彻土绸缪,宜先阴雨,掘井及泉,致成毋临。如族内麟书公,昔日倡首捐田为义仓之举,于乾隆年间业经禀请奉行,已历有年,厥后好义者接踵而起,每遇凶年,不惜数千金之费,而究不能为一族长久之计者,缘创始维艰,章程不易,非敢缓也,盖有待也。

夫立法期于绵远,必先筹划来源,定制责在速成,难免因循末路。今幸上天降康,屡有丰年,爰集合族父老,共襄善举,捐田捐地捐钱,期年之内,无不各自奋勉,踊跃乐输,其始基矣。适奉陶抚宪告谕谆谆,及时丰备,若不早为积贮,一旦水旱螟蝗,仅可补于目前,终难及之久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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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族思患豫防,议立此义仓,倘遇俭收,按户润恤,既无偏颇之忧,水分平施,奚有争论之患?纲领整齐,条目严肃,是诚好义者永垂不朽之功。惟是廒尚须经营,仓名自当素定,须同志者克俭始终,意美法良,世守勿替,虽不能仰体圣主一视同仁之大德,亦不失先公豫立社仓之遗风焉。乃名曰豫立,并志之。

道光六年岁次丙戌冬月之吉,里人则班谨撰,德泉书丹。

读完这则碑文,对中国古代基层百姓通过家族制度自主进行社会救助有效完善社会保障充满敬佩。

设立义仓的动机是有备无患,以待凶岁,以解国家救助百姓之不足。《创捐豫立义仓碑》保存和透露了有关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一些珍贵历史信息,其启示意义有两点:

其一、设立义仓是“好义者”集体之功。朱旺村设立义仓的时间大致在乾隆年间,首倡之人是朱麟书,有关史料载:“例贡生,治家有法,同居逾百指,肃肃雍雍,略无诟谇。家本不饶,积田二十亩,立仓备赈。又多购良药,躬制丸散,以馈贫病。设水龙水柜水斗之属,以救火灾。族党钦其素行,每有事端,一言平理,无不解散。其享遐寿,见曾玄,屡膺恩赐,盖修德之报”。又有“天性孝友,好善乐施。寿八十有三,夫妇齐眉。恩赐‘五世同堂'匾额并绢缎银两”。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朱麟书有一个和美的大家庭,虽然只有二十亩田,一大家人过日子不算充裕,但竟然首先站出来“立仓备赈”,还买来优质药材制成药丸,救济贫困的病人。此外,还购买水龙、水柜、水斗等消防器材,以防火患。朱麟书为家族做了许多公益事业,无怪乎他长寿,族人送他一个“修德之报”的美誉。正是在他的影响和带领下,家族其他人不停地跟上来,继续完善他的事业。

仅仅靠家族少数几个人的努力,把一个在凶岁真正能发挥赈济作用的义仓建立起来,毕竟还是困难的。到了道光年间,正好赶上接连的好年景,又正好赶上道光三年(1823)正月擢任安徽巡抚的陶澍提倡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建立义仓,以期救灾济困。朱旺村迎来整个家族人人捐输家家贡献修筑义仓的高潮,终于把一个能够惠及整个家族的义仓修建完毕。

我们不妨把捐赠者的姓名抄录如下:

祥庆众捐钱一百两,春分会、宅富众、盛应众各捐钱五十两,宅原众、宅福众、宅禄众、再兴众各捐钱十两,遇应众捐钱五两,士海众、家雩众各捐钱一百二十两,华生众、则钿众各捐钱一百两,则铇众捐钱八十两,则永捐钱六十两,守绚众捐钱五十五两,朝京众、家兰众、德驯各捐钱五十两,永周众、守玖众、则攀各捐钱三十两,隆进众、德生众、胜生众、朝典众、朝资众、士觉众、士邦众、永财众、守忍众、守顺、家铉、德普各捐钱二十两,志生众、国椿众各捐钱十五两,国兴众、万昌众各捐钱十四两,相进众、贞生众、士誉众、家浪、从伴众、则发、朝言众、守翰众、守惟众、家芸、则东、概进众、从敬众、朝垣众、守统众、家璜、家珖、则慎众、则明、则煜、则纲、德駜、一协众、士匠众、宪应众、一南众、德锄众各捐钱十两,守素众捐钱七两,智兴众、守烈、昶应众、寄应众、荣应众、宣进众、士祯众、永柏众、守瑾众、守勤众、守菊众、守瑚众、守琚众、守现众、守彦众、守种众、守梧众、守品众、则鋐、士腊众、士垣众、守富、万甚众、家塘、则烜、保生众、召生众、为威众、家富众、家宝、家康、家茳、则扬众、则宇、则助、则红、则涟、德太众、德好、朝质众、永霍众、永组众、永恒众、守礼众、守绲众、家骥众、则鐄、则铁众、则灼、德庆、德亭、德来、德宣、德顺、德召、守达众、守科众、守惠、守喜、家闵众、家怡众、士富众、从召众、朝都众、义应众、各捐钱五两,通应众、则道各捐钱四两,士村众、家欢众、则灿、从良众、守则众、家爱、家钦、守亮、守相、守顺、则楚众、则囷众、则镳、则铸、永国众、家开众、家典、永盆众、永梅众、守恒众、守魁众各捐钱三两,则坚、则龙、则笃各捐钱二两,家赐、家创、家福各捐钱一两五钱,守柿、守梅、则桃、则涂各捐钱一两,永栲众捐钱二十两。

宅安众捐丈田三分三厘,关应众捐丈田一亩五分五厘,承启堂捐丈田一亩六分五厘,一志众捐丈田一亩七分五厘,丈塘一分二厘,一宫众捐丈田二亩四分三厘,丈塘三厘,士效众捐丈田三亩五分八厘,永德众捐丈塘六分,永荐众捐丈田四分,化鹏众丈田三十亩五厘九毫六丝,丈塘三分八厘,羽鸿众捐丈田一百五十五亩八分二厘,丈塘五亩五分四厘五毫,丈基地三毫,丈地二亩八分四厘,丈山三亩六分四厘九毫,守满众捐丈田一亩八分,家夔众捐丈田五分,家萃众捐丈田五分,则治捐丈田七亩二厘三毫三丝三忽,丈塘六厘,德逑捐丈田五亩,丈塘三分九厘,朝应众捐丈田五分,丈塘三厘,朝林众捐丈田八分,守贡众捐丈田一亩,丈塘一分五厘,则穆众捐丈田八分,丈塘一分,则友捐丈田八分,家佐捐丈田三亩八分,家偁捐丈田三亩,丈塘二厘,广进众捐丈基地一分八毫,从弼众捐丈田二亩三分五厘,丈塘二分一厘,胡宾众捐丈基地四厘,元我众捐丈田一亩五分,丈塘二厘,守明捐丈田九分二厘五毫,丈塘一分,家书捐丈田三分,则永捐丈山四分五厘,宾兴众捐丈田五亩六分三厘五毫,丈塘四分一厘,丈地二分五厘五毫,丈山二分九厘,一环众捐丈田八分七厘六毫,丈塘二分二厘八毫,士海众捐丈田三亩五分五厘七毫,丈塘三分三厘,丈地二分三厘三毫,守烈众捐丈田五分,丈塘六分,麟书众捐丈田二十亩六分七厘八毫,丈塘一亩八分八厘五毫,守固众捐丈田一亩,丈塘二厘,家旺捐丈田一亩四分一厘,丈塘二分二厘,德富捐丈田七分,丈塘二厘,朝鼐众捐丈田一分一厘,守灶众捐丈田一亩,丈塘一厘三毫三丝,守御众捐丈田五分,士熊众捐丈田八分,永栻众捐丈田五分,祥应众捐丈田一亩,丈塘一分八厘三毫四丝,富应众捐丈田二分,一南众捐丈田二亩二分六厘,丈塘一分,仁应众捐丈田三亩二分八厘,丈塘一分五厘,巽宗众捐丈田五分,丈塘二厘,添兴众捐丈田一亩一分五厘,丈塘五厘,成德众捐丈田二亩一分六厘五毫,丈塘三分三厘三毫,嘉伦众捐丈田一亩,丈塘一分,嘉佑捐丈田七分三毫。

以上共捐折钱二千一百七十五两五钱,共捐丈田、塘、地、山三百亩二毫六丝三忽,创设豫立平粜义仓。

朱旺义仓共收到捐钱2175.5两,捐田、塘、地、山300.263亩,有姓名者216人,加上以“众”代者总计可能至千,捐钱有多有少,捐地有大有小,户户出力,人人奉献,可见捐赠是朱姓祠众的一种集体行动。

其二,义仓的救济原则是“水分平施”。碑文对义仓在家族中的救济原则阐述得十分明确:“倘遇俭收,按户润恤,既无偏颇之忧,水分平施,奚有争论之患”,即对整个家族所有成员一视同仁。道光五年(1825),旌德县人口44万,咸丰三年(1853)增至50万。那是个谷不足食的年代,可想而知,朱旺义仓对一个成千上万人的家族一定发挥了不小的稳定作用。

与朱旺义仓同一时期,旌德修建的义仓共有14个,分别是:“大西关汪祠敦本仓”“一都隐龙方仲祠义仓”“南村积功仓”“五都万丰义仓”“七都梅里村汪祠丰备仓”“赵川程应祥众有诒仓”“六都姚祠永丰仓”“八都俞祠井养仓”“芳川王祠豫丰仓”“十二都刘茂昭堂义兴仓”“十三都大甘村庆裕仓”“十四都朱旺村朱祠义仓”“十八都孙村记荣仓”“周急义仓”。以朱旺义仓投入最大,捐赠者最多。

如此众多的义仓,在当时一段时期内发挥了社会基础稳定器的作用。据道光《旌德县续志》载,常平仓捐积27100余石,但历任各官亏缺,此时实存3400石;社仓共贮谷6300石,此时实存4050石。“按常平仓、社仓为州县积贮要务,而奉行既久,恒患亏缺侵蚀,惟各坊都自置之仓,皆各祠族长经理,其事胥吏无从藉端侵扰。旌邑地瘠人稠,而水旱不至离徙者,实系于此,亦可见风俗人心犹睦姻任恤是尚也。良有司奖劝风厉,俾垂永乐而弊窦不生,岂非旌邑之大幸与!”由此可以看出,义仓对官仓起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义仓的捐建者享有全部的自主权,官府无权干涉。

写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中国古代社会救助体系的轨迹。

常平仓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建制化的一个官办公益赈济机构,汉代设置,初衷是“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既平抑物价,又兼政府救济功能。但很快常平仓就沦为“吏以为市、垄断渔利”之法,并遭到批评:“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则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利,小民不能得其平”。到汉元帝时就有人请罢常平仓。

为了救常平仓之病,到了隋朝,朝廷又提出官办义仓,即由官府“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差等,储之闾巷,以备凶年”。之后,唐太宗又将义仓之法加以推广完善,规定“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贮之州县,以备凶年”。但很快义仓之粮就被官府挪作它用,以至于有人批评:“常平出于官,义仓出于民。出于官者,官自敛之,官之出之,其弊虽不足以利民,亦不至于病民。出于民者,民实出之,官实敛之,其弊也不惟民无所出,而官从而病之”。

社仓起源于南宋,由南宋士绅魏掞之在绍兴二十年(1150)创立于福建招贤里。稍后(1168),魏的好友朱熹也在福建五夫里设立社仓。宋儒设置社仓的初衷,是因为他们认为当时的官方救济(如常平仓)不尽可靠,士绅应当担起造福乡里之责,建立民间的自我救济体系。这样,乡人在遇到凶岁饥荒时也不必全然依赖于有司。

朱熹制订了一套完备的社仓结保制度。按照朱子的设计,社仓大体上是这么运作的:由地方政府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大米作为贷本,“富家情愿出米作本者,亦从其便”。社仓每年在青黄不接的五月放贷,每石米收取息米二斗,借米的人户则在收成后的冬季纳还本息。等收到的息米达到本米的十倍之数时,社仓将贷本还给地方官府或出本的富户,此后只用息来维持借贷敛散,不再收息,只是每石米收取三升耗米,以弥补米的损耗。

在朱子的规划中,社仓由地方士绅组织并管理;人户是否参加结保也采取自愿原则,“如人户不愿请贷,亦不得妄有抑勒。”抑勒,就是强制、摊派的意思。不过人户“入保”有资格审查:“产钱六百文以上及自有营运,衣食不阙,不得请贷”。也就是说,有财力的人家不能申请社仓的救济。有的社仓还规定,“细民无田者不得预也”,将放贷对象限定在具备一定还贷能力之人的范围内,这是出于保障仓本安全的考虑。朱子社仓不是慈善机构,而是民间互助组织。淳熙八年(1181),朱熹还上奏朝廷,建议在全国推行义仓之法。宋孝宗采纳了这个建议,下诏推广,四五十年下来,朱子社仓即民间义仓“落落布天下”。

一个中国历史上由社会基层自治的社会救助体系,并作为中国传统救助体系的另一极就这样诞生了。它不仅是老百姓救助了自己,更在于它也为国家排了忧解了难。《创捐豫立义仓碑》中说其先祖文公朱熹建社仓之事,虽然起始时间有些出入,但内里恰恰透着的是朱旺村朱熹后人对其先祖遗训的自豪之情和自觉继承互帮互助的精神。

《创捐豫立义仓碑》给我们的启示还在于,当今村居(社区)自治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要借鉴历史发挥乡贤君子的表率作用和老百姓共同参与集体事务的传统经验。

主要参考文献:

1.黄山书社,《旌德县续志》。

2.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吴钩著《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作者系旌德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安徽省徽学研究会会员、宣城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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