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双打裁判规则(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_比赛_运动员_发球

本文目录

  • 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
  • 乒乓球比赛判分规则
  • 乒乓球单双打比赛规则
  • 乒乓球比赛中的裁判条例
  • 乒乓球比赛中的裁判条例(3)

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

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

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每一种运动,都会有对应的比赛规则,而比赛规则可以更加公正,不会让另一方出行耍赖的情况。那么大家知道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为大家解释一下吧!

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1

乒乓球台,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双打比赛开球后,每个人发两个球。

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接球的人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乒乓球双打是指由比赛双方各出2名运动员,按规则规定的顺序轮流击球的比赛项目。

由比赛双方各出2名运动员,按规则规定的顺序轮流击球的比赛项目。其竞赛方法和比赛规则与单打基本相同,但双打在发球、接发球及击球的顺序上有特殊的规定。乒乓球台面的中央,划有一条3毫米宽的白线,称为中线,把台面均等地分为左、右 2个半区。

双打的技术是以单打技术为基础的。从历届世界锦标赛的成绩来看,一个国家乒乓球双打的’技术水平,总是伴随着单打技术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的。

双打对步法移动有特殊的要求,运动员在移动中既不能妨碍同伴的动作和视线,又要有利于自己回击下一次来球。双打的发球应尽量为同伴的抢攻创造条件。

乒乓球双打的比赛规则2

1、发球

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法球,并警告发球方。

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的合发性再次怀疑,将判接发球方得一分。

2、比赛次序

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发,再由接法球员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还击。

3、计分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1分: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4、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次序

在获得每2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次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5、确定发球员

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

6、决胜局位置变化

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

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双打比赛如遇到比分是5∶1或5∶3时,交换方位后,原发球员变成接发球员,原接发球员变成发球员。)

7、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

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由应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

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的分均有效。

乒乓球比赛判分规则

  乒乓球比赛判分规则:

  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球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一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4、“一分”:判分的回合。

  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6、“不执怕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8、 “阻挡”: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超过比赛台面或其端线,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

  14、球从突出台外的球网装置之下或之外经过,或回击的球越过球网后又回弹过网,均应视作已”超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15、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16、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17、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18、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19、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20、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21、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2、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23、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24、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25、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执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26、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拓展延续:

  球台

  1.1.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台面高76厘米。

  1.1.2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1.1.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1.1.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1.1.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并与比赛台面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1.1.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球网装置

  1.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1.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1.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1.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1.3 球

  1.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40.0-40.6毫米)

  1.3.2球重2.7克。

  1.3.3球应用塑料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原来是用赛璐璐制,但是赛璐璐做的球易燃,且有毒,所以改了)

  球拍

  1.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1.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1.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1.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1.4.3.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1.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不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1.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1.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两面颜色不同。拍身边缘上的包边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1.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1.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方位的选择

  1.13.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这一方,那一方的权力应由抽签来决定,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1.13.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后,另一方运动员应有另一个选择的权力。

  1.13.3在获得每2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 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次序仍然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1.13.4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1.13.5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1.13.6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

  1.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方位的错误

  1.14.1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

  1.14.2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1.14.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轮换发球法

  1.15.1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己获得至少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1.15.1.1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1.15.1.2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1.15.2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1.15.3换发球法一经实行,该场比赛的剩余部分必须继续实行,直至该场比赛结束。

  间歇

  (1)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2)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3)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

  意识内容

  1、科学意识

  一般人都能打乒乓球,但却不是谁都能打好。乒乓球运动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欲打好,则必须使自己的行为和心理符合乒乓球运动的客观规律。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地总结自己和他人的训练和比赛经验,不断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采用时代可能提供的先进思想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手段),不断地探求乒乓球运动的规律,并用这些规律来指导自己的实践。

  2、苦练巧练

  没有一名优秀的乒乓球运动员是不苦练的,但却不是所有苦练者都能成为优秀运动员。乒乓球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只有当人们的行动符合其规律时,才能获得成功。探索规律,并用此来指导自己,这就是巧。所以,谁要想打好乒乓球,就必须苦练与巧练相结合。没有巧练的苦练,是傻练,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说是白练;没有苦练做基础的巧练,也称不上是巧,因为它违反了训练的最基本规律。

  3、立志意识

  志向,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使人产生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推动人们的实践活动。志向总是同毅力相伴而行。一名运动员没有坚定不移的志向,就不可能有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也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志向。少儿学打乒乓球,一般多从兴趣开始,而教练员则应随其进步不断地培养他们立志的意识。否则,就会如同古人所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4、判断意识

  对付不同的来球,应用不同的打法。若想打好球,首先应对来球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这是正确还击来球的前提。

  5、盯球意识

  盯球,是正确判断的基础。不少人对来球判断不及时或错误,都是因为盯球不够。运动员每打完一板球后,都应随球密切注视对方击球的动作(尤其是击球瞬间的动作),并紧盯对方击出球的弧线。

  6、移步意识

  对方来球落点和节奏不定,为确保在最佳的位置和时间击球,或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特长技术(如反手位用侧身攻),必须移步击球。应明确,打乒乓球绝不是单纯的手法问题,随技术水平的提高,脚步移动的重要性将越来越明显、它是争取主动、抢先进攻的有力保证。

  7、合理击球

  所谓的击球点位置,即击球点与身体的相对位置。各种技术动作,都有一个最适宜的击球位置。它虽有个一般的规律,但因人而宜十分重要。所以,运动员在打球的实践中必须不断地琢磨与研究自己击球时最适宜的位置……

  8、打摩结合

  打乒乓球有两个最基本的力,一个是撞击球的力,简称为打;另一个是摩擦球之力,简称为摩。除近网大高球,可以用单纯的打外,打其它的球,都必须是打与摩的结合。

  9、还原意识

  每打完一板球后,应迅速调整重心,将身体尽量还原至接近准备姿势,以为还击下一板球做好准备。有些人因缺乏此意识,打完一板球后,身体重心、手臂和球拍较长时间地停留在结束动作上,待对方将球还击过来,往往有来不及的感觉。 体会击球动作的意识。每打一板球,都要对整个击球动作有清晰的肌肉感觉和表象,尤其是拍触球瞬间的发力情况应该清清楚楚。打丢一板球,应立刻回忆动作,哪儿错了?怎样才算正确?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动脑筋还应越来越细。如攻球出界了,出界多少?刚才的击球动作为什么把球打出界这么远?有了这种意识,练技术才会有收获。否则,一点体会没有,技术怎么能进步? 掌握击球动作实质的意识。研究技术动作,要注意它的外形,但尤为重要的是应分析击球动作的实质。摆速快、能发力、打摩结合好、命中率高、适应来球的范围广(即能依打不同来球的要求相应调整动作),这样的动作,就是好动作。

  10、时空意识

  分析技术动作,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时间节奏方面,如快带弧圈,上升期击球;攻打弧圈球,上升后期击球;拉下旋球,下降期击球。二是空间位置(或几何图形的变化)。如挥拍路线、拍形、用力方法等。在时间节奏上,还要特别讲究从引拍到向前挥拍击球这段时间与来球的节奏合拍,这样才能打出又快又狠的球来。即在自己发力的同时,又充分借用了对方来球之力。研究与掌握这个节奏非常重要。 动作不断分化的意识。在技术训练中,应不断将对方的来球总结分类,并明确回击每一类来球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少运动员乐于打顺手球,来球突变,失误一球,甚为不快。其实,这时应好好想想,此球与顺手球有什么不同,长了、短了?旋转强了?还是节奏变了?弄清楚此球特点,继而明确打此类球的方法。这样不断将对方来球区分、归类,并明确打每一类球的不同方法,就可以使自己的技术越来越精细,水平亦越来越高。

  11、辩证意识

  来球变了,打球动作应随之而变;但打同类球的动作,则是越固定越好。掌握与提高技术的整个过程是,对来球的区分越来越细,相应打球的动作也越分化越细;但打同类球的动作,又越来越固定。这“固定”与“变化”的统一,就促进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12、战术意识

  实践中有两层含义。一是注意研究在比赛中运用战术的方法。因为只有合理地运用战术,才能使技术充分发挥。二是在训练中应带着战术意识练技术。拿最简单的右方斜线对攻作例。有人在练习右斜对攻时,能把比赛中的打大角和攻追身的战术联系起来,有意打大角度或时而打对方中路一板。另一人只是一味地盲目攻斜线。很明显,前者带着战术意识练习技术的效果要好。

  13、战略意识

  在训练中,尤其是在比赛中,要有一个全局观念。如一年中有几次比赛?哪个比赛最重要?每个比赛的目的和任务都是什么?有时为参加某次有决定意义的大赛,还会有意放弃一些小的比赛。又如,对参加一次大赛而言,确立参赛人员和明确重点突破口(是团体、单打,还是双打?),则属带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如果这些大题目未解决好,尽管你费了很大的气力,其结果也难以如愿。

  14、落点意识

  训练中,特别是在比赛中,要注意击球的落点。一般情况下,大角度球、追身球、近网小球、底线长球和似出台未出台的球的落点较好。但不同对手,还会因其打法和个人掌握技术的情况,有其特殊点。如左推右攻者,一般最怕反手底线下旋球和调右压左的落点变化。比赛中,既要研究自己打球的落点,对方最怕什么落点,又要注意总结对方回球落点的规律。

  15、旋转意识

  充分认识到旋转是乒乓球的重要制胜因素之一。在训练中,要自觉地提高发球、搓球、拉球、放高球等技术的旋转强度和变化。在比赛中,要善于利用旋转变化来扰乱以至战胜对方。

乒乓球单双打比赛规则

乒乓球单双打比赛规则

  乒乓球单双打比赛规则你是否了解呢?下面是我整理的乒乓球单双打比赛规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乒乓球竞赛规则,内容为除国际乒联手册的第二章乒乓球比赛规则、第三章国际竞赛规程、第四章世界级比赛和奥运会比赛规程之外,根据国际乒联的更改,撤销了上一版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将《世界级比赛及国际乒批准的比赛——竞赛官员指南》和《国际公开锦标赛建议》另列。

  1.1.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台面高76厘米。

  1.1.2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1.1.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1.1.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1.1.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1.1.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球网装置

  1.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1.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1.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1.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1.3 球

  1.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1.3.2球重2.7克。

  1.3.3球应用赛璐璐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1.4 球拍

  1.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1.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1.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1.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1.4.3.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1.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1.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物以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1.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拍身边缘上的包边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1.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1.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1.5 定义

  1.5.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1.5.2“球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一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1.5.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1.5.4“一分”:判分的回合。

  1.5.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1.5.6“不执怕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1.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1.5.8 “阻挡”: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超过比赛台面或其端线,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1.5.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1.5.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1.5.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1.5.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

  1.5.14球从突出台外的球网装置之下或之外经过,或回击的球越过球网后又回弹过网,均应视作已”超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1.5.15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1.6 合法发球

  1.6.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1.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1.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1.6.4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1.6.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1.6.6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1.6.6.1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1.6.6.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1.6.6.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1.6.7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执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1.7合法还击

  1.7.1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1.8比赛次序

  1.8.1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1.8.2在双打中,首先由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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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比赛中的裁判条例

乒乓球比赛中的裁判条例

  乒乓球已经成为随处可见的运动。乒乓球又称为中国国球,是一种世界流行的球类体育项目,包括进攻、对抗和防守。那么你知道乒乓球比赛规则中的裁判规则都有哪些吗?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裁判人员的管理权限、申诉与比赛管理

  (一)、裁判长

  1. 每次竞赛应指派一名裁判长,其身份和工作地点应告知所有参赛者及队长。

  2. 裁判长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主持抽签;

  (2)编排比赛日程;

  (3)指派比赛工作人员;

  (4)主持裁判人员的赛前短会;

  (5)审查员动员的参赛资格;

  (6)决定在紧急时刻是否中断比赛;

  (7)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是否可以离开赛区;

  (8)决定是否可以延长法定练习时间;

  (9)决定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能否穿长运动服;

  (10)对解释规则和规程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包括服装、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

  (11)决定在比赛紧急中断时,运动员能否练习,以及练习地点;

  (12)对于不良行为或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采取纪律行动。

  (13)经竞赛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当裁判长的任何职责托付给一些其他人员时,这些人员中的每人的特殊职责和工作地点应告知参赛者及队长。

  (14)裁判长或在其缺席是负责代理的副裁判长,在比赛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亲临比赛场地。

  (15)如果裁判长认为必要,可在任何时间更换裁判人员,但不得更改被更换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就事实问题作出的判定。

  (二)、裁判员

  1. 每场比赛均应指派1名裁判员和1名副裁判员。

  2. 裁判员应坐或站在球台一侧,与球网成一直线。副裁判员应面对裁判员坐在球台另一侧。

  3. 裁判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检查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的可接受性,如有问题向裁判长报告;

  (2)按三.(四).2.(1). ① 和三.(四).2.(1). ② 条款规定,任意取一只球;

  (3)主持抽签确定发球、接发球和方位;

  (4)决定是否由于运动员身体伤残而放宽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

  (5)控制方位和发球、接发球的次序,纠正上述有关方面出现的错误;

  (6)决定每一个回合得1分或重发球;

  (7)根据规定的程序报分;

  (8)在适当的时间执行轮换发球法;

  (9)保持比赛的连续性;

  (10)对违反场外指导或行为等规定者采取行动。

  4. 副裁判员决定处于比赛状态中的球是否触及距离他最近的比赛台面的上边缘。

  5. 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均可判决:

  (1)运动员发球动作不合法;

  (2)合法发球在球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是否触及球网装置;

  (3)运动员阻挡;

  (4)比赛环境受到意外干扰,该回合的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5)掌握练习时间、比赛时间及间歇时间。

  6. 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副裁判员或另外指派的一名裁判人员均可当计数员,计接发球方运动员的击球板数。

  7. 裁判员不得否决副裁判员或计数员根据三.(二).5和三.(二).6条款所作出的决定。

   (三)、申诉
 

  1. 在单项比赛中的双方运动员或是在团体比赛中的双方队长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均不能改变该场比赛的裁判人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亦不能改变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亦不能改变竞赛管理委员会对竞赛或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

  2. 对有关裁判人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对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3. 对裁判人员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4. 对裁判长就未包括在规则或规程中的有关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有不同看法时,可向竞赛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5. 在单项比赛中,只能由参赛的运动员就该场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申诉;在团体比赛中,则只能由参赛队的队长就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申诉。

  6. 对裁判长就解释规则或规程的问题所作的决定,或竞赛管理委员会就比赛管理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决定仍有异议时,可以由有权申诉的运动员或队长,通过所属协会将问题提交国际乒联规则委员会考虑。

  7. 规则委员会将就此作出裁决,作为将来决定的指南。所属协会仍可就该裁决向理事会或代表大会提出反对,但不影响裁判长或竞赛管理委员会已作出的任何最后决定。

  (四)、比赛的管理

  1. 报分

  (1)当球一结束比赛状态,或在情况允许时,裁判员应立即报分。

  ①报分时,裁判员应首先包下一回合即将发球一方的得分数,然后报对方的得分数。

  ②一局比赛开始和交换发球员时,裁判员在报完比分后,应报出下一回合发球员的姓名,并用手势指明发球方。

  ③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先报胜方运动员的姓名,然后报胜方得分数,在报负方的得分数。

  (2)裁判员除报分外,还可以用手势表示他的判决。

  ①当判得分时,裁判员可将靠近得分方的手举至齐肩高。

  ②当出于某种原因,回合应被判为重发球时,裁判员可以将手高举过头表示该回合结束。

  (3)报分,以及在实行轮换发球法时的报数,裁判员应使用英语或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语言。

  (4)应使用机械或电子设备显示比分,使运动员和观众都能看清楚。

  (5)当运动员因不良行为受正式警告后,应在记分牌该运动员得分处放置一个黄牌。

  2. 器材

  (1)运动员不得在赛区内挑选比赛用球。

  ①在进入赛区之前,运动员应有机会挑选一个或几个比赛用球,并由裁判员任意从中取一个球进行比赛。

  ②如果未能在运动员进入赛区前挑选比赛用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进行比赛。

  ③如果比赛中球损坏,应由比赛前选定的另外一个球代替;如果没有赛前选定的球,则由裁判员从一盒大会指定的比赛用球中任意取一个球代替。

  (2)在一场单项比赛中,球拍将不允许更换,除非球拍意外严重损坏到不能使用。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损坏了球拍,应立即替换随身带来的另一块球拍,或场外递进的球拍。

  (3)运动员在比赛间歇时,应将球拍留在比赛的球台上。得到裁判员的特殊许可除外。

  3. 练习

  (1)在一场比赛开始前2分钟,运动员有权在比赛球台上练习,正常间歇不能练习。只有裁判长有权延长特殊的练习时间。

  (2)在紧急中断比赛时,裁判长可允许运动员在任何球台上练习,包括比赛用的球台。

  (3)运动员应有合理的机会检查和熟悉将要使用的器材,在替换破球或损坏的球拍以后,运动员可练习少数几个回合,然后继续比赛。

   4. 间歇

  (1)任何运动员有权要求:

  ①在局与局之间,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时间;

  ②每局比赛中,每打完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用短暂的时间擦汗。

  (2)一名或一队双打运动员可在一场比赛中要求一次暂停,时间不超过1分钟。

  ①在单项比赛中,暂停应由运动员或指定的场外指导者提出;在团体比赛中,应由运动员或队长提出。

  ②请求暂停只有在球未处于比赛状态时作出,应用双手做出“T”形表示。

  ③在一方获得合理的暂停要求后,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出示白牌,然后将白牌放在提出要求暂停一方运动员的台区上。

  ④当提出暂停的一方运动员准备继续比赛或1分钟暂停时间已到时,以时间短的计算,白牌应被拿走并且立即恢复比赛。

  (3)运动员因意外事件而暂时丧失比赛能力时,裁判长若认为中断比赛不至于给对方带来不利,可允许中断比赛,但时间要尽量短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0分钟。

  (4)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状态早已存在,或在比赛开始前就有理由可以预见,或由于比赛的正常紧张状态引起,则不能允许中断比赛。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原因在于运动员当时的身体状况或比赛进行的方式,引起抽筋或过度疲劳,这些也不能成为中断比赛的理由。只有因意外事故,如摔倒受伤而丧失比赛能力,才能允许紧急中断。

  (5)如果赛区内有人受伤流血,应立即中断比赛,直到他接受了医疗救护并将赛区内所有血迹擦干净后再恢复比赛。

  (6)除非裁判长允许,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赢留在赛区内或赛区附近,在局与局之间的法定休息的时间内,运动员应在裁判员的监督下,留在赛区周围3米以内的地方。

  5. 纪律

  (1)场外指导

  ①团体比赛,运动员可接受任何人的场外指导。

  ②单项比赛,运动员只能接受一个人的场外指导,而这个指导者的’身份应在该场比赛前向裁判员说明;如果一对双打运动员来自不同协会,则可分别授权一名指导者;如未被授权的人进行指导,裁判员应出示红牌令其远离赛区。

  ③在局与局之间的休息时间或经批准的中断时间内,运动员可接受场外指导,但在赛前练习结束后到比赛开始前不能接受场外指导。如被授权的指导者在其他时间内进行指导,裁判员应出示黄牌进行警告;如在警告后再次违犯,将被驱逐出赛区。

  ④在一个团体赛或单项比赛中的一场比赛,指导者已被警告过。如任何人再进行非法指导,裁判员将出示红牌,并将其驱逐出赛区,不论其是否曾被警告过。

  ⑤在团体比赛中被驱逐出赛区的人不允许在团体比赛结束前返回,除非需要他上场比赛。在单项比赛中,不允许他在该场单项比赛结束前返回。

  ⑥如被驱逐出赛区的指导者拒绝离开或在比赛结束前返回,裁判员应中断比赛,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⑦以上规定只限制对比赛的指导,并不限制运动员或队长就裁判员的决定提出正式申诉,或阻止运动员与所属协会的代表或翻译就某项判决的解释进行商议。

  (2)不良行为

  ①运动员和教练员应克服那些可能不公平的影响对手、冒犯观众或影响本项运动声誉的不良行为,诸如:辱骂性语言,故意弄坏球或将球打出赛区,踢球台或挡板和不尊重比赛官员等。

  ②任何时候,运动员或教练员出现严重冒犯行为,裁判员应中断比赛,立即报告裁判长;如果冒犯行为不太严重,第一次裁判员可出示黄牌,警告冒犯者,如再次冒犯将被判罚。

  ③除三.(四).5.(2). ② 和三.(四).5.(2). ⑤ 条规定外,运动员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场单项比赛获团体比赛中,第二次冒犯,裁判员应判对方得1分;再犯,判对方得2分,每次判罚,应同时出示黄牌和红牌 。

  ④在同一场单项比赛或团体比赛中,运动员在被判罚3分后继续有不良行为,裁判员应中断比赛,并立即报告裁判长。

  ⑤在一场比赛中,不允许更换球拍,除非球拍意外严重损坏到不能使用。如果运动员没有声明就更换球拍,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并向裁判长报告。

  ⑥双打配对中的任何一名运动员所受到的警告或判罚均应视做是该对双打运动员的,但未受警告运动员在同一场团体比赛随后的单项比赛中不受影响;双打比赛开始时,配对运动员中任何一名在同一场团体比赛中已经受到的最严重的警告或判罚应视作是该对双打运动员的。

  ⑦除三.(四).5.(2). ① 条规定外,教练员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场单项比赛获团体比赛中再次冒犯,裁判员应出示红牌并将其驱逐出赛区,直到该场团体比赛或单项赛中的该场单项比赛结束才可返回。

  ⑧无论是否得到裁判员的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有严重不公平或冒犯行为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包括取消一场比赛、一项比赛或整个比赛的比赛资格。当他采取行动时应出示红牌。

  ⑨如果一名运动员在团体(或单项)比赛中有两场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就自动取消了其参加团体(或单项)比赛中有两场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就自动取消了其参加团体(或单项)比赛的资格。

  ⑩裁判长有权取消已经两次被驱逐出赛区的任何人在本次竞赛剩余时间里的临场资格。

  ⑾非常严重不良行为的事例应报告冒犯者所属协会。

  (3)粘贴

  ①用来粘球拍覆盖物的粘合剂不得含有禁用溶剂,从秘书处可得到禁用溶剂的清单。

  ②在世界性比赛及奥林匹克比赛和主要的巡回赛中将进行胶水检测,运动员的球拍被检测出含有违禁胶水,将被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并报告其所属协会。

  ③应提供一处通风良好的地方用于粘贴球拍覆盖物,比赛场地的其他任何地方不得使用液体黏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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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比赛中的裁判条例(3)

4. 间歇

  (1)任何运动员有权要求:

  ①在局与局之间,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时间;

  ②每局比赛中,每打完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用短暂的时间擦汗。

  (2)一名或一队双打运动员可在一场比赛中要求一次暂停,时间不超过1分钟。

  ①在单项比赛中,暂停应由运动员或指定的场外指导者提出;在团体比赛中,应由运动员或队长提出。

  ②请求暂停只有在球未处于比赛状态时作出,应用双手做出“T”形表示。

  ③在一方获得合理的暂停要求后,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出示白牌,然后将白牌放在提出要求暂停一方运动员的台区上。

  ④当提出暂停的一方运动员准备继续比赛或1分钟暂停时间已到时,以时间短的计算,白牌应被拿走并且立即恢复比赛。

  (3)运动员因意外事件而暂时丧失比赛能力时,裁判长若认为中断比赛不至于给对方带来不利,可允许中断比赛,但时间要尽量短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0分钟。

  (4)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状态早已存在,或在比赛开始前就有理由可以预见,或由于比赛的正常紧张状态引起,则不能允许中断比赛。如果失去比赛能力的原因在于运动员当时的身体状况或比赛进行的方式,引起抽筋或过度疲劳,这些也不能成为中断比赛的理由。只有因意外事故,如摔倒受伤而丧失比赛能力,才能允许紧急中断。

  (5)如果赛区内有人受伤流血,应立即中断比赛,直到他接受了医疗救护并将赛区内所有血迹擦干净后再恢复比赛。

  (6)除非裁判长允许,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赢留在赛区内或赛区附近,在局与局之间的法定休息的时间内,运动员应在裁判员的监督下,留在赛区周围3米以内的地方。

  5. 纪律

  (1)场外指导

  ①团体比赛,运动员可接受任何人的场外指导。

  ②单项比赛,运动员只能接受一个人的场外指导,而这个指导者的身份应在该场比赛前向裁判员说明;如果一对双打运动员来自不同协会,则可分别授权一名指导者;如未被授权的人进行指导,裁判员应出示红牌令其远离赛区。

  ③在局与局之间的休息时间或经批准的中断时间内,运动员可接受场外指导,但在赛前练习结束后到比赛开始前不能接受场外指导。如被授权的指导者在其他时间内进行指导,裁判员应出示黄牌进行警告;如在警告后再次违犯,将被驱逐出赛区。

  ④在一个团体赛或单项比赛中的一场比赛,指导者已被警告过。如任何人再进行非法指导,裁判员将出示红牌,并将其驱逐出赛区,不论其是否曾被警告过。

  ⑤在团体比赛中被驱逐出赛区的人不允许在团体比赛结束前返回,除非需要他上场比赛。在单项比赛中,不允许他在该场单项比赛结束前返回。

  ⑥如被驱逐出赛区的指导者拒绝离开或在比赛结束前返回,裁判员应中断比赛,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⑦以上规定只限制对比赛的指导,并不限制运动员或队长就裁判员的决定提出正式申诉,或阻止运动员与所属协会的代表或翻译就某项判决的解释进行商议。

  (2)不良行为

  ①运动员和教练员应克服那些可能不公平的影响对手、冒犯观众或影响本项运动声誉的不良行为,诸如:辱骂性语言,故意弄坏球或将球打出赛区,踢球台或挡板和不尊重比赛官员等。

  ②任何时候,运动员或教练员出现严重冒犯行为,裁判员应中断比赛,立即报告裁判长;如果冒犯行为不太严重,第一次裁判员可出示黄牌,警告冒犯者,如再次冒犯将被判罚。

  ③除三.(四).5.(2). ② 和三.(四).5.(2). ⑤ 条规定外,运动员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场单项比赛获团体比赛中,第二次冒犯,裁判员应判对方得1分;再犯,判对方得2分,每次判罚,应同时出示黄牌和红牌 。

  ④在同一场单项比赛或团体比赛中,运动员在被判罚3分后继续有不良行为,裁判员应中断比赛,并立即报告裁判长。

  ⑤在一场比赛中,不允许更换球拍,除非球拍意外严重损坏到不能使用。如果运动员没有声明就更换球拍,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并向裁判长报告。

  ⑥双打配对中的任何一名运动员所受到的警告或判罚均应视做是该对双打运动员的,但未受警告运动员在同一场团体比赛随后的单项比赛中不受影响;双打比赛开始时,配对运动员中任何一名在同一场团体比赛中已经受到的最严重的警告或判罚应视作是该对双打运动员的。

  ⑦除三.(四).5.(2). ① 条规定外,教练员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场单项比赛获团体比赛中再次冒犯,裁判员应出示红牌并将其驱逐出赛区,直到该场团体比赛或单项赛中的该场单项比赛结束才可返回。

  ⑧无论是否得到裁判员的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有严重不公平或冒犯行为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包括取消一场比赛、一项比赛或整个比赛的比赛资格。当他采取行动时应出示红牌。

  ⑨如果一名运动员在团体(或单项)比赛中有两场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就自动取消了其参加团体(或单项)比赛中有两场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就自动取消了其参加团体(或单项)比赛的资格。

  ⑩裁判长有权取消已经两次被驱逐出赛区的任何人在本次竞赛剩余时间里的临场资格。

  ⑾非常严重不良行为的事例应报告冒犯者所属协会。

  (3)粘贴

  ①用来粘球拍覆盖物的粘合剂不得含有禁用溶剂,从秘书处可得到禁用溶剂的清单。

  ②在世界性比赛及奥林匹克比赛和主要的巡回赛中将进行胶水检测,运动员的球拍被检测出含有违禁胶水,将被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并报告其所属协会。

  ③应提供一处通风良好的地方用于粘贴球拍覆盖物,比赛场地的其他任何地方不得使用液体黏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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