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舟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布→_社区_户籍_入学

近日

舟山市属及部分县( 区)教育局

公布了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具体内容跟小布一起来看

新城区域

01

入学对象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即至2023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

02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招生:

①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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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办学校招生类别与录取办法:

▌第一类:有户有房

入学对象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 2022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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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有户无房且祖辈有房

入学对象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有户其他

入学对象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市户有房

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学区内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学区内房产且一直持有。

上述户籍迁入时间以有效户口本中“何时何地迁入本址”为准。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第一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户籍与本人或父母房产地址相一致,第二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户籍与祖辈户籍、房产地址相一致。属于共有房产的,第一、四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第二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祖(外祖)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如有上述四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公办学校录取办法是按招生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统筹调剂对象安排方法: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学区生安排后还有学额的其他学区学校内安排;同类情况的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

新城区域总共有两所民办学校:舟山绿城育华学校和舟山市明珠学校。两所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与录取办法与去年相同。育华学校2023年秋季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50名、初中七年级新生21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小学二升三10名、三升四10名。明珠学校招生计划根据量化积分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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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名登记

▌网上登记

小学新生5月5日9:00-5月15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6日9:00-5月15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或7月5日线上补报名,民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线上补报名。

▌现场登记

随迁子女量化入学申请登记须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 >点击查看详情< )

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且有意愿选择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就读的七年级新生(非旌旗山初中学区生),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3日-14日到该校现场登记。

△滑动查看完整报名登记信息

04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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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

01

入学对象

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为下列对象:

1、入学对象户籍2023年6月30日之前在定海区的。

2、入学对象户籍不在定海区,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房产在定海区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以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认定)。

3、符合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下同)持有本区签发《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本市户籍随迁子女。本市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象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

一是入学对象父母双方居住在定海区(以社区盖章认定的租房合同为准)满6个月;

二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在定海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6个月,或在定海区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本地社会保险且连续按月缴纳。

4、符合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招生安排对象(含港澳台同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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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生类别

▌第一类:有户有父母房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户籍、房产(房产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学生本人房产、拆迁安置协议,不含商业房产、共有房产等)地址相一致,且属招生学校学区。

▌第二类:有户有祖辈房

入学对象父母学区内 (城区招生特指定海城区)无另外房产,户籍与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含拆迁安置协议、直管公房租赁、父母与祖辈共有房产)地址相一致。

▌第三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户籍属招生学校学区,但不属于第一、第二类。

▌第四类:无户有房

入学对象户籍不在招生学校学区 (城区招生特指户籍不在定海城区),但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置房产。

▌第五类:无户无房

入学对象父母持有定海区签发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认定的房产购置与户籍迁入期限,规定为:第一、二类 房产证至少是 入学前一年的6月30日当日起连续持有满1年;学生 户籍以 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迁入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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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登记办法

在定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对象,均应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如未按期参加入学预报名登记影响录取工作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其他处理。具体时间及要求:

▌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定海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在定海区购置房产的入学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预报名网上登记。

2、登记方式:预报名网上登记受理期内,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在定海区本级搜索“入学”进行在线办理,定海区学校公办与公办、公办与民办之间不能兼报。具体“网上登记指南”通过“舟山定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3、登记规定: 预报名网上登记时间为5月7日-5月15日。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预报名网上登记的,须于6月10日一天到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城区招生指定到定海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颐景园路101号五号楼)补登记;其他学校招生到对应招生学校补登记。城区因户籍迁移逾期的对象,于6月30日到定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城区户籍列入统筹安排对象,其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本地“无房无户”而在定海区实际居住,且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公办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须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登记地址所属乡镇(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现场或“浙里办”“定海量化积分”线上申请。(>点击查看<)

△滑动查看完整登记办法

04

招生区域划分

▌定海城区中小学

1、小学

定海小学教育集团昌东校区:檀树社区、昌东社区、胜利村、紫竹社区、檀香社区、长岗山村

定海小学教育集团海滨校区:港北社区、港南社区、东山社区、庆丰村、海滨社区、盘峙村、五联村、大猫村

檀枫小学教育集团檀枫校区:颐景园社区、檀东社区、洞桥村、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小洋岙社区、大洋岙村

檀枫小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畚金社区、桔北社区、小矸村、桔南社区

舟嵊小学:虎山社区、西安社区、留方社区、香园社区、东管庙社区

舟山小学:合源社区、北园社区、义桥村、开源社区、文昌社区、东湾村、城北村、文慧社区

廷佐小学:蓬莱社区、东园社区、利民社区、南珍社区、翁山社区、海山社区、卫海社区

海山小学:西管庙社区、西山社区、西园社区、金寿社区、晓峰社区、竹山社区、茅岭村

2、初中

定海二中:檀树社区、合源社区、北园社区、义桥村、开源社区、文昌社区、东湾村、城北村、留方社区、香园社区、东管庙社区、文慧社区

定海三中:海山社区、卫海社区、虎山社区、西安社区、西管庙社区、西山社区、西园社区、金寿社区、晓峰社区、竹山社区、茅岭村

定海五中:昌东社区、胜利村、紫竹社区、檀香社区、洞桥村、蓬莱社区、东园社区、港北社区、小矸村、长岗山村、利民社区、南珍社区、翁山社区、桔南社区、港南社区、东山社区、桔北社区、海滨社区、庆丰村、盘峙村、五联村、大猫村

定海七中:颐景园社区、檀东社区、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小洋岙社区、大洋岙村、畚金社区

▌定海城郊农村中小学

1、小学

城西小学:盐仓街道各社区(村)

白泉中心:白泉村、万金湖社区、米林村、柯梅村、和平村、潮面村、河东村、金山村、皋泄村、繁强村

北蝉中心:星马村、星塔村、小展村、洪家村、新港村

大丰中心:新丰村、河平村(卫平、河北区域)、大浦村、海港村(六局坑及其西)

柳行中心:仙居村、柳行村、河平村(河南区域)、海港村(六局坑以东)

山潭中心:山潭村、东堠村、西堠村、穆岙村

沥港中心:沥平村、和建村、大观村

双桥中心:双桥街道各社区(村)

小沙中心:小沙街道各社区(村)

岑港中心:岑港街道各社区(村)

马岙中心:马岙街道各社区(村)

干览中心:干览镇各社区(村)

2、初中

定海六中:盐仓街道、双桥街道、岑港街道、小沙街道、马岙街道各社区(村)

白泉初中:白泉镇、干览镇各社区(村)

金塘中学:金塘镇各社区(村)

▌定海区新居民子女学校

1、公办

小沙中学:以岑港街道、小沙街道、马岙街道各社区(村)为主

2、民办

育才学校(九年一贯制):定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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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01

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为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当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对象必须是普陀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具体为以下四类:

1、入学对象户籍2023年4月30日之前在普陀区的。

2、入学对象户籍不在普陀区,其父母房产在普陀区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以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为证,房产证件认定以2023年4月30日前为准)。

3、入学对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普陀区且符合条件的。

1.定海、临城户籍随迁子女。定海、临城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是指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一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本地社会保险且连续按月缴纳;

二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在普陀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普陀区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三是入学对象父母双方于入学当年1月1日前居住在普陀区的(以社区盖章认定的租房合同为准)。

2.其他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本区签注(本区居住满6个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办理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申请的入学对象。

4、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港澳台胞等,简称政策照顾)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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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生类别

▌第一类:户房合一

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房产(学生父母未成年子女房产视同父母房产,下同)均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二类:学区有户

学生户籍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三类:学区有房

其父母房产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四类:无户无房

(1)符合条件的两区一城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市内务工);

(2)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持有本区签注(本区居住满6个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办理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申请的入学对象,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积分入学)。

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撤并的乡镇(东极镇、虾峙镇、原登步乡、原蚂蚁岛乡和原白沙乡)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撤校乡镇),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父母实际居住情况(须提供城区租房合同等)统筹安排到舟渔学校、沈家门四小、城北小学、沈家门一初、东港中学等相关学校就读。

上述认定以入学对象在学区内的户籍证件和其父母的房产证件(不含集体或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租赁房等,下同)或拆迁安置协议为主要依据。招生对象的户籍认定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迁入,房产证件认定以2023年4月30日前为准。其中房产以实际居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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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登记办法

▌网上登记

家长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生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确因特殊原因延误报名的本区城区户籍新生,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户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户籍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普陀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父母在普陀区购置房产的入学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持有本区签注(本区居住满6个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办理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的入学对象,在2023年5月6日至14日完成网上报名。

符合居住证量化管理积分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积分入学对象),按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由申请人(指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4月10日至6月9日登录浙里办进行网上自主申报或带相关资料进行线下办理。(>点击查看<)

△滑动查看完整登记办法

04

招生区域划分

▌城区中小学

普陀小学教育集团(普陀小学、东港新建小学):东港街道文康社区、莲洋社区、塘头村、陈家后村、兴普社区昌正街(含东塘线)以北区域

沈家门小学:东港街道葫芦村、永兴村、安康社区、莲安社区、灵秀社区、中昌社区、兴普社区昌正街(含东塘线)以南区域,沈家门街道荷外社区、荷东社区

*其中沈家门街道荷外社区、荷东社区也可选择就读沈家门一小。

城北小学:东港街道和津社区、新北社区、芦花村、南岙村、红旗村

沈家门一小:沈家门街道东大社区、西大社区、中大社区、新街社区、泗湾社区、教场社区、西河社区一部分

*西河社区一部分是指食品厂路(含食品厂南路)以东地段。沈家门街道荷外社区、荷东社区也可选择就读沈家门一小。

中旭科创实验学校(学区班):沈家门街道鲁家峙社区

沈家门四小:沈家门街道小蒲湾社区、茶湾社区、墩头社区、大蒲湾社区、海星社区、中洲社区、大干社区、小干社区、西河社区一部分、平阳浦村平阳村1-2组

*西河社区一部分是指食品厂路(含食品厂南路)以西地段。平阳浦村平阳村1-2组也可选择舟渔学校就读。

舟渔学校:沈家门街道中兴社区、平阳浦村

*其中平阳浦村平阳村1-2组也可选择沈家门四小就读。

备注:东港新建小学(暂名)与普陀小学实行集团化办学、共享同一学区,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学生先自愿选择校区报名,后按志愿和批次依次录取。东港新建小学预计2024年秋季学期启用,未启用前借用普陀小学校区办学。2023年秋季学期,沈家门小学学区生可以申请就读东港新建小学。

普陀二中武岭校区:东港街道文康社区、莲洋社区、塘头村、陈家后村、兴普社区昌正街(含东塘线)以北区域

普陀二中城北校区:沈家门街道泗湾社区、东大社区、新街社区、中大社区一部分,东港街道和津社区、新北社区、芦花村、南岙村、红旗村

*中大社区一部分是指:法院路及其延长线东侧,即同济路双号160号(含),单号141号(含)以东和西大街49号(含)以东地段。

沈家门一初:沈家门街道教场社区、西大社区、西河社区、大蒲湾社区、小蒲湾社区、茶湾社区、墩头社区、海星社区、中洲社区、大干社区、小干社区、鲁家峙社区、中兴社区、平阳浦村,中大社区一部分

*中大社区一部分是指法院路及其延长线西侧,即同济路双号160号(不含),单号141号(不含)以西和西大街49号(不含)以西地段。

东港中学:东港街道安康社区、莲安社区、灵秀社区、中昌社区、永兴村、葫芦村、兴普社区昌正街(含东塘线)以南区域,沈家门街道荷外社区、荷东社区

▌除城区外其他街道中小学

六横镇中心小学:六横镇双塘新村、张家塘新村、青山村、青联村、滚龙岙村、岑夏村、东靖社区、峧头新村、洋山新村、石柱头新村、山西村、嵩山村、积峙村、五星村、和润村、小郭巨村、双屿港村、佛渡村、龙山新村、沙埔新村、大脉坑村、蟑螂山社区、棕榈湾社区

六横镇台门学校:六横镇平峧村、梅峙村、杜庄村、小湖村、苍洞村、礁潭新村、高峰村、台门村、田岙村、悬山村、台门社区、新民社区

六横镇龙山小学:六横镇龙山新村、沙埔新村、大脉坑村、蟑螂山社区、棕榈湾社区

朱家尖小学:朱家尖街道各社区(村),白沙各社区(村)

展茅学校小学部:展茅街道各社区(村)

桃花中心学校:桃花镇各社区(村)

六横镇蛟头中学:六横镇各社区(村)

朱家尖中学:朱家尖街道各社区(村)

展茅学校初中部:展茅街道各社区(村)

东港中学桃花初中部:桃花镇各社区(村)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区域划分

05

招生咨询电话

局教育科招生咨询电话:

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嵊泗县

01

入学对象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即至2023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年满6周岁的嵊泗户籍入学对象,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教育科备案,9月1日注册后不得办理缓学手续。

02

招生对象

(一)本县户籍的入学对象。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二)在本县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

03

招生范围

▌县初级中学

1、本县户籍:菜园镇 (其中基湖、高场湾的学生可以选择到临近的海星中学就读)、嵊山镇。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菜园镇主城区及嵊山镇的随迁子女。居住地为菜园镇主城区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现在本县主城区居住并已满一年及以上证明。

▌海星中学

1、本县户籍: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非菜园镇主城区与其它乡镇的随迁子女。

▌菜园一小

本县户籍:东海社区全部,沙河社区所属的横山园、南馨山庄、海韵公寓、沁雅园、盐务弄、金碧弄、邮盘弄、爱洁弄、高阜弄、声波弄、茭白坑弄、乔迁弄、丰渔弄、文舞弄单号、海滨路单号。

▌菜园三小

本县户籍:海滨社区全部 ( 翡翠苑、兴海园和海滨小区的学生可以选择一小或三小),菜圃社区全部,沙河社区部分( 除一小招生区域以外),青沙,基湖,高场湾,绿华,金平,五龙籍,花鸟籍学生。

▌菜园一小、菜园三小量化积分入学

1、本县非城区户籍:本县非城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5月16日—5 月30日在网上登记报名,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嵊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嵊泗县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嵊教〔2022〕112号 )进行审核赋分。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由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按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额 (不超过标准学额,以下视同) 的学校就读。

2、非本县户籍:在本县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纳入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5月29日-6月9日向政法委(办证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积分,取得积分后于6月19日-6月23日在网上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积分高低审核确定入学资格,核对网上报名名单,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菜园二小

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菜园镇的随迁子女。

▌外围小学

1、本县户籍:以乡镇为单位由学校负责报名。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非菜园镇的随迁子女。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范围

04

招生办法

网上报名登记-各校审核-审核未通过短信通知再次网上报名登记-通过后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系统录取-积分入学、转学各校通知。

△招生工作时间节点

▌网上登记报名

1、报名登记时间

起始年级,报名登记时间小学5月16日-5月30日,非本县户籍申请就读一小、三小报名登记时间6月19日-6月23日;初中5月17日-5月31日。非起始年级,即其它义教年级需申请转学的,报名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30日。

网上预报名系统在正式报名登记前一周启用,系统开放时间上午 8:00— 下午18:00。

2、报名登记途径

(1) 手机登录“浙里办 APP”-左上角定位到“嵊泗”-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搜索-点在线办理;

(2)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3、注意事项

登记报名时请认真对照招生范围选择报名类别,并上传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照片,照片要求完整、清晰,具体参照“网上报名登记指南”。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联系教育局教育科和相关学校。

△点击查看大图

▌现场登记报名

1、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的起始年级入学对象,各学校要积极主动联系,做好沟通服务工作,并于现场指导家长完成网上登记报名。小学登记报名须于6月23日,初中登记报名须于6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完成。

2、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的非起始年级,即其它义教年级需申请转学的对象,分别于7月3日、8月3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511室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办法

05

招生咨询电话

附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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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舟山市教育局等

编辑丨庄师羿

一审丨庄师羿

二审丨邱伟、幸笑薇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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