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张林霞 3月21日,沈阳港丰巨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186.64万元,决定文书号为辽沈(浑南)城罚决字﹝2021﹞第2101260220210125015号,违法事实为沈阳港丰巨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98号建设星河湾(二期)9栋、10栋室内住宅及公共部分装饰工程项目,现场未能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建议立案调查,处罚单位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日期为2023-03-21。
据悉,沈阳港丰巨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6-16,法定代表人为余阳,注册资本为95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建设;自有产权的房屋出租等。公司大股东为广东星河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60%,广东星河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由日伦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企查查,沈阳港丰巨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71起,共52个风险关系对象,共2条被执行人信息,总金额539.76万元,共73条裁判文书,共49条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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