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3套房,不能住也无法租!青岛大哥急了:很多客户一听说这事立马打退堂鼓…_物业公司_物业_青岛

“我在城阳区夏庄街道

黑龙江中路187号

买了三套房子,到现在快两年了,

因为没有通电,

既不能入住,也无法出租。”

4月12日,

家住平度市的滕先生称,

物业公司为了让他

补交前任房主欠下的物业费,

一直拒绝恢复供电。

在相关部门介入后,

直到上周其中两套房子才通电。

滕先生称,房子买下快两年了,因为停电问题,一直没租出去。

01

刚买房被要求补交物业费

4月12日,记者来到城阳区黑龙江中路青岛国际工艺品城,在1栋B单元8楼看到,807户和802户均空空荡荡,地面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尘,角落里散落着不少垃圾。在一旁的806户,室内堆放着租客留下的货架等大量杂物,门口张贴着物业公司发出的多份催费通知单。在807户,一位从平度赶来的电工师傅拿出专用设备对入户电路进行了测试后,摇了摇头说:“还是没有送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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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先生在此处一共买了三套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记者了解到,滕先生在平度开办了一家工厂。2021年5月,青岛泰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将这三套房子以抵账形式卖给他,每套面积均为137平方米,总价值300多万元。2021年6月,滕先生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他称,当时之所以一口气买下这三套房子,主要是考虑到该地段交通较为方便,准备用于公司自用和对外出租。让他没想到的是,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准备入住和出租时,被“卡”住了。

滕先生展示自己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滕先生称,刚交接完就发现房间内没有电,当时他以为只要交上物业费就能恢复送电,不料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2021年7月份左右,我到卓俊物业公司办公室,准备先交上物业费,然后让他们给送电,但物业人员却让我补交前任房主拖欠的物业费。”滕先生称,他与物业人员进行多次沟通,但双方没有谈拢。“后来,我再去找物业人员时,他们就不搭理了。”

02

状告物业要求恢复供电

记者看到,这三套房子的窗户上均悬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吉房出租”字样,并留有一个手机号码。滕先生告诉记者,房子买下不久,他就对外挂出了房屋出租信息。之前曾有多位客户打来电话咨询,但得知屋内尚未通电之后,对方最终都打消了租房念头,结果三套房子闲置到现在。

滕先生称,曾有客户来电咨询,但得知室内没有电,对方最终打消了租房念头。

滕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让物业恢复供电,他一趟趟从平度赶到市区,与卓俊物业以及供电部门进行协商,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他称,自己也曾多次向城阳区物业办等部门反映情况,也没能解决问题。“我多次找到卓俊物业公司要求恢复供电,卓俊物业称其不是供电部门,电不是其停的,让我找供电部门。供电部门说不是他们停的电,让我找物业公司。”滕先生在一份投诉信中这样写道。

物业公司出示的记录显示,807户拖欠巨额物业费。

由于问题迟迟无法解决,滕先生将卓俊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滕先生称,目前,他提出了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给房屋恢复供电、赔偿租金损失等。卓俊物业方面也提交了相关证据。其中一份证据显示,“涉案三套房屋欠物业费明细三份、催费单21份,证明802户、806户、807户截至2022年6月拖欠物业费26万元未交,被告多次张贴催费通知单要求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费。”从明细表看,欠费时间最长的为807户,累计拖欠物业费长达4年,金额高达9.6万元。

03

其中两套房屋已通上电

滕先生称,当初在购买协议中,他与前任房主对物业费问题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滕先生出示了一份协议。该协议注明,2019年1月28日至2021年5月31日,三处房产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乙方青岛泰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负担,自2021年6月1日起三处房产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滕先生一方承担。

他告诉记者,尽管在协议中已经就物业费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卓俊物业对此置之不理,依然坚持让他补交费用。“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下,直到上周,物业公司人员才打开配电室,为802户和806户恢复了供电。”滕先生说,“807户到现在还没有恢复供电,物业公司人员称,室内线路出现了故障。”

测试显示,807户入户电闸尚未通电。

4月13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青岛泰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进一步了解物业费纠纷问题来龙去脉,结果发现该公司登记的电话号码已成空号。随后,记者拨打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发现也成了空号。

04

卓俊物业曾多次被约谈

公开信息显示,自去年9月份以来,滕先生曾多次反映断电问题,希望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2022年9月29日,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明确答复,“来信人购买的法院拍卖房,判决书已明确说明所欠的所有费用由前业主承担,因前业主没承担,导致停电。建议来信人与前业主自行协商,到物业公司前台充电费后,便可正常使用。”

2023年3月,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答复,“根据诉状的事实与理由和市民的要求,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青岛卓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要求青岛卓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恢复802户、806户、807户三套房屋的供电,但是青岛卓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否认给该三套房屋停电,目前此问题尚在法院判决流程,后期依照法院判决为准。”

802户、806户、807户一直没有租出去。

4月12日下午,城阳区物业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滕先生购买的是法拍房,关于物业费等问题会在判决书中进行明确约定。出现拖欠物业费的问题,可能是因为滕先生与前任房主之间没有沟通协调好。她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存在故意停电行为,主管部门会依规进行处理。她还告诉记者,此前,针对卓俊物业给其他业户停电的行为,区物业办工作人员曾多次到现场调查,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她还称,稍后会让负责此事的同事联系记者。截至记者发稿时,城阳区物业办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复。

806户房间内杂乱不堪。

那么,针对滕先生反映的相关情况,卓俊物业公司又有何回应?4月12日中午,记者来到青岛国际工艺品城三楼物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正在联系工程维修人员尽快处理807户停电问题。记者问及停电具体原因时,她表示不清楚。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卓俊物业公司于经理的电话,对方一再称自己不是该公司人员。

05

部分老租户已萌生退意

4月12日,记者在青岛国际工艺品城1栋B单元一楼看到,多间房屋已人去房空,部分房屋门口张贴着出租启事。

青岛国际工艺品城1栋B单元一楼,多间房屋已人去房空。

“卓俊物业为了让业户交物业费,动辄采取停电断网措施,有的业户不得不另觅他处。”业主秦女士称,她的一位房客租了四年多,前一段时间突然提出不再续租,准备搬到别的地方去办公,并催她尽快结算费用。秦女士说,她细问之下才知道,“物业公司不打招呼就停电,给租户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他们不想在这里继续经营下去了。”

两家公司都曾发出暂停收费通知。业户供图

“我们不想耗下去,也准备搬走。”4月12日下午,一位业户告诉记者,她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工厂,销售部设在青岛国际工艺品城一处写字楼里。去年七八月份,她接到了暂停收费通知。“没过多久,卓俊物业又来收费,而且也拿不出依据,我们拒绝交费,结果网络被断了十天。”她称,后来经过协商,交上了一部分费用,网络才恢复正常。该业户透露,目前正在寻找新办公场地。

今年1月初,半岛都市报持续报道了青岛国际工艺品城业户刘先生遭遇拉闸断电一事,曾引起广泛关注。经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多次约谈,卓俊物业最终为业户刘先生恢复供电。4月12日,刘先生在电话中称,他在青岛国际工艺品城一共租了11间房屋,“目前还有数间没有恢复供电。”

06

拉闸断电造成损失要担责

滕先生称,当初物业公司曾在房屋门口张贴多张催费通知,“上面写得很清楚,‘逾期未交,将采取停止供电、供水及断网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业户自行承担。’”记者看到,目前物业公司张贴的通知中,上述内容已变成“逾期未交将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户自行承担。”

张贴在门口的催费单。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产权发生转移的,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公共服务费。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刘方律师指出,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前任房主对物业公司负担的债务,应由前任房主承担。在滕先生和前任房主不存在债务移转协议且物业公司同意债务转移的特殊情况下,滕先生并非前任房主债务的债务人。物业公司要求新房主滕先生支付物业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新房主滕先生有权拒交。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许耀方实习律师认为,物业公司要求新房主补交物业费的行为不合法。《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据此可知,物业服务人采取断电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造成业主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应当向前任房主青岛泰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追收物业费。”

采访中,两位律师还建议,一方面,市民朋友在购房前,应审查、了解前任房主与物业公司有无债务纠纷,做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遇到物业公司违法拒绝供电的情形时,应积极向物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如举报、投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建议及时起诉物业公司,通过诉讼手段,及时恢复生活居住和生产经营条件,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07

两家公司“掐架”苦了业户

采访中,青岛国际工艺品城业户刘先生反映,去年8月,他们接到了盛文集团的通知,让大家暂停交费。更早些时候,卓俊物业也曾发出暂停收费的通知,但后来又让大家交费。有业户表示,接到这样的通知,大家不知道到底该听谁的。

2022年8月1日,青岛盛文集团下发的一份暂停收费通知书中称,“经初步调查,现有未经许可的物业管理单位(卓俊物业)在项目内从事违规管理、违规收费行为,严重侵害了盛文集团、盛文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本公司暂时停止收取物业费、管理费及盛文集团所属资产的租金等。现告知全体工商业户勿受其他单位诱导,暂停缴纳相关费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022年8月5日,盛文集团再次发布“租金、物业费暂停收取通知书”,“……请所有工商业户不要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022年7月22日,卓俊物业也曾发出“致国际工艺品城广大业主和商户的一封信”。信中称,“因近年来疫情影响,工艺品城商户经营压力倍增……现物业公司决定暂缓收取物业费。充电等其他业务正常,以卓俊物业公户收取,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收费时间另行通知。”2022年12月,卓俊物业贴出通知称,“请广大商户、业主提前做好准备,于2022年12月26日前结清本年度11月份与12月份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等费用。”

此前,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教授王家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指出,物业与业户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如果双方签订了明确的服务合同,就应该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及时介入调查并化解纠纷,避免挫伤合法合规经营业户的积极性。”

●据半岛全媒体记者 郑成海 张超

●责任编辑:橘子

●校对:姚佳 审核: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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