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60余万元!景德镇警方成功协助山东警方抓获2名“国内水房”案件组织者!
洗钱“水房”指专门负责将诈骗所得赃款拆分并“洗白”的犯罪窝点。近年来,随着国内对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诈骗团伙不断向境外转移,同时将诈骗与转账分离,“水房”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功实施的重要环节。因专门负责将赃款“洗白”,故得名“水房”。
国内人员与境外犯罪团伙取得联系,招募他人搭建洗钱“水房”从事赃款转移,3月20日,珠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联合全警情管控联处中心成功协助山东警方抓获2名“国内水房”案件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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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分局反诈中心接山东警方一线索称:其侦办的一起百万级部督电诈案件中,“国内水房”的组织者疑似出现在我市,因多名下线人员被抓,该组织者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且不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获悉线索后,侦查员集思广益、多措并举,3月21日晚8时许,冒雨成功在某小区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孙某交待:他们在国内组织人员以到金店购买黄金的方式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二人非法获利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和孙某已依法被山东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来源:景德镇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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