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个人信息内容,提高信息保护意识_个人信息_信息_运营

【导读】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获取个人信息的手段越来越多,各种运营商与信息不法利用者也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取各种信息,换言之,在当前的环境下,我们的个人信息无时不刻处于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之中,那么,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包括哪些呢?

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

2、设备信息。主要是指消费者所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终端设备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内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等;

3、账户信息。主要包括网银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社交账号和重要邮箱账号等;

4、隐私信息。主要包括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IM应用软件聊天记录、个人视频、照片等;

5、社会关系信息。主要包括好友关系、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6、网络行为信息。主要是指上网行为记录等。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 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青岛平安产险供稿)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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