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岸骚操作! 冻结余额宝明修栈道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暗度陈仓_预售_开发商_青岛

一年多前,青岛中梁首府曾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定存冻结余额宝的方式操作,如今,有网友爆料,青岛青山湖岸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也采取了这种方式,并被曝光。

对于看房验资这种打擦边球行为,是否违规,一直存有争议,房地产主管部门对验资的态度,也有点模棱两可,因为目前并没有哪条法规明确规定,在看房的时候不能验资。开发商的逻辑是:如果不同意验资,那完全可以不选择在这个项目买房。

但是所谓的冻资,如果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是属于明显违规了。开发商借助银行或者支付宝这样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要求购房者办理冻资,将自有资金转入冻结账户,然后许诺开盘时给予一定折扣或者优惠。这样,虽然冻结的资金仍在购房者自己名下的账户里,没有转入开发商的账户,单从冻结这一笔业务来说,确实不涉及正式的房屋买卖交易,但从产生这一业务的缘由来看,却与买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虽然冻资在表面上仍旧是把钱放在了客户名下,但从其本质上看,这就是一笔意向金或者订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向购房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订款等。商品房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向消费者收取的意向金、定金等收费行为均是违规的,属于变相预售。

青岛房地产主管部门曾印发的相关《通知》中明确规定,以认购、预订、认筹、排号、招募会员、发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购房人在指定银行存款等任何形式接受房屋预约、预订,均属于变相无证预售的行为。任何项目在无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存款或变相收取存款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早知道君咨询了青岛某著名法律界人士,该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房地产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青山湖岸是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商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交定存金优先购房”一般都有折扣,开发商可以以此吸引消费者前来交定存金。但这里面坑就大了,以青山湖岸为例,他目前给的定存折扣是99折,也就是一平米一万的话,优惠100元,但我如果上调100元价格,所谓优惠就不存在了。而现实是,在此期间,很多开发商不会告诉购房者具体房价,只会说一个大致的价格区间,如果交定存金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定存金就等于白交了,购房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相应的折扣优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早知道君认为,在目前的大形势下,青岛房地产回暖趋势已经有所显现,但既然有法律法规约束,开发商就应该严格遵守,监督部门执法部门也应该各尽职责,不能只靠百姓和自媒体监督,不然监督力度不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开发商头顶没有达摩克里斯之剑,心中无所敬畏只有利益,再上了全国热搜,则青岛房地产乱局将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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