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和电子产品的普及,人们的个人信息经常遭到泄露,造成电信诈骗案件频繁发生。从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罪名由此衍生。
这里指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的。即行为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相关犯罪立案标准综合确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可确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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