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_公司_议案_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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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7版)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服务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设计企业包括中石化、中石油系统内的几家大型综合工程公司,主要有: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HK)、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此外还有国企改制的工程公司,包括本公司、三维化学(SZ.002469)、百利科技(SH.603959)等。

目前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HK)、中国寰球工程公司等大型石化集团下属工程设计公司占据国内石化工程设计行业第一梯队,其主要承接超大型或对国家石化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的设计、总承包以及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项目的竞争。公司专注于硫磺回收、加氢等涉及环保及油品升级方向的装置的设计和总承包,与大型石化集团下属工程设计公司在细分市场上实行差异化竞争,在硫磺回收、加氢领域、常减压蒸馏领域、大型储罐等细分市场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四)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专注于服务石油化工领域40余年,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工程的建设和技术服务,持续提升科技研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在大型硫磺回收、常减压蒸馏、加氢精制、油气储运、自动化立体仓库等为代表的工程建设细分领域拥有品牌、人才、技术和资信优势。石油化工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产品具有深度定制化和高频率现场服务的特征,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是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公司贴近生产、熟悉生产,在吸引资金、科技、人才等资源方面均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相比国内第一梯队公司,公司在市场掌控能力、技术创新发展、人力资源规模、工程技术能力、投资融资能力上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石油化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客户提供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及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本质上是以工程专业知识、经验和效率能力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公司的业绩主要取决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投资以及公司的营运管理情况。2022年,国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5.5%,增速同比提高11.3个百分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8.8%,增速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完成投资同比下降10.7%。受项目执行周期影响,广东揭阳硫磺、泉州立体库等大型总承包项目收尾,惠州石化常减压(I)装置、大榭石化硫磺项目、天津南港乙烯国二套等总承包项目总体处于建设初期,收入同比下降,得益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活动和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占比小幅上升,毛利率回升,公司利润保持了稳定增长。

1.产业结构升级方面

我国石油化工产业面临“减油增化”、炼化一体化、数字化转型需求。“减油增化”、炼化一体化是我国石油化工产业转向高端化发展的突破口,在石油化工产业高端化、低碳化的大背景下,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化工产品收率,抢抓高端制造业对高端化工产品需求的市场机遇,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航天军工等高端领域,实现国产化替代,能够有效带动石油化工产业链升级,提升行业附加值和竞争力。数字化转型是石油化工产业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的战略举措,也是企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石油化工企业业务链条长,各环节业务在营运环境、生产要素、技术要求和服务客群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一体化运营的需求比较迫切。数字化转型有助于石油化工企业形成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孪生融合,内外交互的数字生态闭环,构建扁平化组织、驱动业务模式重构,持续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

2.企业营运管理方面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是一项点多面广、专业性强的系统工程。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推动流程、内控与合规管理一体化融合,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加强企业内、外部协作,增强项目统筹和执行能力,着力解决系统性授权不足问题,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满意度,以优化企业资源使用效率,提高项目管理绩效,有效控制业务成本,提高员工劳动效率,避免重复劳动,夯实核心竞争力。

展望未来,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与稳增长、扩内需有机结合,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与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期。我国石油化工行业正处于大国向强国迈进的重要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石化企业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一体化、数字化、绿色化纵深发展,工程建设服务企业也将受益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实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469,296.12元,同比减少47.7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51,828.12元,同比增长37.6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国锋主持,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积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3〕2978号审计报告,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636,464.23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研究开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为促进科技进步,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度公司计划延续《生物基新材料聚合单体工艺开发》项目,新增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单体工艺技术开发、多变量可调剂油比得溶剂脱沥青工艺开发、二氧化碳回收利用工艺开发等12项研究开发项目,所需研究开发经费预算为3500万元至4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3年度收费将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总监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74-87917820

2、传真:0574-87917800

3、联系人:石丹

4、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上市公司路演平台(以下简称“同花顺路演平台”,网址: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zpec@izpec.com)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4月20日收盘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内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姚国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冯鲁苗先生、独立董事葛攀攀先生、财务总监张婧女士、董事会秘书石丹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路演平台)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zpec@izpec.com)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4-87917820

邮箱:zpec@izp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路演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瑾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12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1-3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天健审[2023]297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9,618,242.79元。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243,678,373股,扣减公司证券回购专户中的4,992,496股,以238,685,87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29,164.01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类或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充分考虑了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购买限于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同时,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上网及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股东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97名自然人(以下简称“97名自然人股东”)与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通集团”)于2020年2月10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97名自然人股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舜通集团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总计19,993,218股普通股(以下简称“首期股份转让”),在完成首期股份转让后,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13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拟将其各自所持本公司剩余股份的25%,转让给舜通集团,并约定业绩承诺条款。同时,姚琦、王晓明等27名股东(以下简称“其他中层管理人员股东”)拟将其各自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舜通集团,舜通集团拟受让前述股份(以下简称“后续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有关业绩承诺约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1、首期股份转让实施情况

2020年2月10日,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97名股东(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与舜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东拟将其合法持有的19,993,218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1.48%)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舜通集团。2020年2月10日,舜通集团、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建集团”)、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通知,首期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

首期股份转让完成后,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867,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后续股份转让实施情况

2022年1月12日,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40名股东与舜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东将其合法持有的12,289,331股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舜通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相关股东通知,后续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后续股份转让完成后,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舜建集团、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合计持有公司71,088,1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7%。公司控股股东为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如下:

1、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方承诺:在保持公司现有主业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在业绩承诺期(即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每年调整后的净利润均不低于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年调整后的净利润的平均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其中,“调整后的净利润”的含义是: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再扣除未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财务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净利润”需由经乙方认可并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认。

(2)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司应聘请经乙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补偿安排

(1)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实现的调整后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70%,业绩承诺方应就该会计年度的业绩情况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进行补偿。应补偿的金额为承诺净利润数减去实际调整后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2)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调整后的净利润数低于三年承诺净利润总数的95%(=承诺净利润数×3×95%),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的金额为三年承诺净利润总数减去三年实际调整后的净利润总数,业绩承诺方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补偿款支付给乙方。若业绩承诺方已就本条第(1)项进行了业绩补偿,在进行本项业绩补偿时可扣减其已补偿的金额。

(3)若公司某一会计年度实际调整后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70%并且业绩承诺方已进行业绩补偿,但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调整后的净利润达到承诺净利润的95%时,乙方应返还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3、业绩承诺方应严格遵守以上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如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的原因导致公司不能达到以上承诺净利润数额的情形业绩承诺方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但业绩承诺方应向舜通集团作出充分说明;除上述所列事件外,因其他因国家宏观因素、不可抗力等事件导致公司不能达到以上承诺净利润数额的情形,在相关情形真实、合理的前提下,舜通集团应予以豁免,但须经舜通集团内部决策审议通过。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 元

综上,2020年至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本公司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业绩承诺金额为153,210,245.61 元。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完成业绩承诺金额为51,070,081.87 元,与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年调整后的净利润的平均数 32,069,660.30 元相比超出19,000,421.57 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59.25%。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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