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一出租车司机在某小区门口,接到一名女乘客_女子_出租车司机_避险

四川内江,一出租车司机在某小区门口,接到一名女乘客,然后根据女乘客的指示,前往某目的地。万万没想到,出租车开上高速后不久,女子突然情绪激动,试图开门跳车,出租车司机被吓得亡魂皆冒,赶紧将车停下,没想女子竟说:“她要去死!”

监控视频显示,出租车司机将车停下后,一直在安抚女子,告诉女子不要激动,你要去哪里,我把你送过去,我马上把你送过去!并让女子把门关好,不料,女子回复说,她要去他在的地方。这个“他”估计是女子的男朋友。

出租车司机当然不知道女子的男朋友在哪里,但为了安抚女子,答应女子说可以。当时出租车停在高速上,非常危险,出租车司机恳求女子先把门关好。可女子又改变主意,说要走路去找他,还对出租车司机说了声,再见!

出租车司机担心女子的安全,赶紧喊住女子,说要送她,一定把她送到,可女子还是执意下车。紧接着,出租车司机一直在劝已经下车女子,让她上车,自己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女子不同意,说她要去死!还说司机如果想要杀了她,也没有关系!

即便这样,出租车司机也没有放弃女子,仍然劝女子上车,高路上太危险了!就在这时,后方发生了追尾事故,的哥瞬间崩溃失声痛哭,泣不成声,你不要害我行不行?

展开全文

1、从出租车司机和女子的对话来看,女子的状态是有一定问题的,也许是失恋了,情绪不对,也许是精神状态不稳定,比如抑郁或者其他。

值得庆幸的是,出租车内有监控,将事情的经过拍了下来,不然遇到乱带节奏的人,出租车司机真是有理也说不清。

从视频可以看到,这个出租车司机非常尽责,他预见了危险,一直在保护这位女子,可最终还是发生了事故。

2、交通事故,根据双方的过错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般来说,交警会根据前车与后车的过错,划分双方司机的责任,但本次事件不一样,出租车司机在高速上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是为了劝导女子,挽救女子。

3、本案应适用紧急避险规则,由女子承担赔偿责任。民法上有紧急避险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租车司机在女子打开车门后,将车停在高速路上,是在进行紧急避险。之后对打开车门,站在高速路上的女子进行劝导,可以视为紧急避险的延续。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出租车司机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是为了使女子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由此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引起险情,也就是突然打开车门,然后下车的女子负责。

据了解,交警经过调查后,称本次事故司机无需承担责任!最后,从出租车司机崩溃大哭中,我们可以看到普通人的无奈,我们已经非常努力的工作、生活,并尽力做好所有事情,可总有会遇到各种倒霉的事情。大家携手共勉!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