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廉租房公租房为由诈骗,榆林定边警方征集杨大飞犯罪线索_定边县_公安局_公安机关

榆林定边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杨大飞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杨大飞,男,汉族,现年33岁,陕西省定边县白泥井镇人。2023年2月11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3年3月22日被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定边县看守所。

#榆林头条#

经我局依法侦查,犯罪嫌疑人杨大飞自2020年以来,以办理定边县新乐小区廉租房、新业小区公租房为由实施诈骗活动。为进一步查明相关犯罪事实,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受害人、知情人,尽快持本人身份证、转帐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定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对报案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毁灭证据、转移资产或者妨碍证人作证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地址:定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28室(陕西省定边县长城北街291号)

举报电话:

贺警官:13409167575

冯警官:18292234222

特此通告

定边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8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警方提示:

住房保障申请和配租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存在花钱可以取得保障资格、买到公租房等情况,对以能帮忙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为由索要钱财的人员,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有承诺收钱办理廉租房、公租房等类似的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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