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一名“熊孩子”趁大人不注意多次偷偷在家拿钱,去超市买了2000多元的奥特曼卡牌,父母发现后找到超市要求退货,结果超市方不答应。究竟哪方占理?法律人士认为,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在超市购买商品的数量和金额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范围,因此家长有权要求超市退货退款。
【案例回放】
“熊孩子”偷买2000多元卡牌
家长找超市退钱被拒求助消协
2022年4月,消费者陈先生向苏州市吴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盛泽分会反映,自己家14周岁的孩子在停课期间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拿了父母放在家里的现金,并且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悄悄在家门口楼下超市购买奥特曼卡牌,先后购买金额累计超2000元。等到陈先生发现后,反复询问,终于得知这些卡牌的来源,随后急冲冲带着卡牌找到超市说明情况,要求超市当场予以退货返现金,被超市当班工作人员当场拒绝。于是陈先生向苏州市吴江区消保委盛泽分会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售出的卡牌已经拆封磨损
超市最终退还了部分差价
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吴江区消保委盛泽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超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这家超市销售的奥特曼卡牌是正规渠道进的货,并且明码标价。吴江区消保委盛泽分会工作人员约请超市负责人与陈先生坐下来当面调解。陈先生表示,孩子是未成年人,超市方面向未成年人销售了价值几千元的卡牌显然不合适。但超市方面解释道,因陈先生的孩子购买的卡牌已拆封磨损,无法进行二次销售,所以不能退。经调解,超市以进货价结算卡牌,退还陈先生余下的差价。
【消费提醒】
商家应有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
拒绝未成年人单独进行大额消费
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王云霞主任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案例中的未成年人属于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纯获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方为有效。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应负有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拒绝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大额消费,拒绝向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出售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的商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案中,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超市累计销售给陈同学价值近2000元的卡片,购买的数量和金额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范围,因此家长有权要求超市退货退款。
通讯员 陈思思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范晓林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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