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29日,农历正月十一。地处晋、陕、豫三省交界的山西省芮城县沉浸在一派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中。
上午10时许,桃园村村民张某哼着小调来到村南毗邻麦地的一眼机井旁。当他迈步井口准备抽水时,突然发现井内水面上漂着一团东西,就手忙脚乱地将这团东西打捞上来:竟是一个装有物品的编织袋。就在他用随身携带的镰刀在袋子上面划了一道口子,再定睛向袋内端详时,禁不住面色骤变,镰刀撒手,一屁股跌坐到地上……
包裹内竟是一具无头、无双手、无双腿的女性上身躯干……
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经尸检结果表明:此尸系一成年女性躯干及双臂。
这起恶性杀人碎尸案发案的消息立即震惊了整个芮城县。气氛热烈、见仁见智的案情分析会后,专案指挥部一声令下,20余名干警迅速上案。在地面上展开细密搜寻,刑侦大队唐队长身先士卒,在正月凛冽刺骨的严寒中只身下到70余米深的抛尸井底的水下进行搜索,但一无所获。
两天之后,在位于抛尸现场南侧300米处的一眼陈年枯井内,干警们又获得了意外的突破——3件用编织袋包裹的物品暴露在天光之下:其中的一个袋内是沾满了血污的棉絮、尼龙绳和一大块绿色网门帘;另一袋内是成年女性的两条腿;再一袋内竟是一具无头的幼女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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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惨相迭现的血案,还两具尸体以全貌,查找两颗女尸的头颅和成年女尸的双手,就成为横亘在每个专案人员面前至为关键的命题……
就在严密搜索案发现场及周围地带再无所获,其他线索还无反馈,案情进展茫无头绪之际,突然间有人联想起兰州警方发出的碎尸案案情通报。
据兰州警方“1.04”碎尸案案情通报称:元月4日,在该市红山根区一垃圾堆旁发现两颗女性头颅和一双手……
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展现在专案干警面前:
——芮城警方所发现的是一具无头幼女尸、一具无头和双手的成年女尸;而兰州警方发现的却是两颗女性头颅和一双成年女性双手。
这一偶然间迸发的联想火花,就在稍纵即逝的瞬间被专案指挥部视若奇珍般捕捉在手。
兰州警方经对包裹两颗头颅的尸布辨认分析后认为,该物像是山西晋南一带的东西,故重点向晋南各地及周边地区的公安机关发布了案情通报;据两颗头颅推断的年龄,的确与芮城境内所发现的女尸年龄相近;另外那一双手系一成年女性双手……
案发于千里之遥兰州的“1.04”碎尸案与芮城的“2.29”碎尸案,竟出人意外而又丝丝入扣地吻合成一体。
3月2日下午4时整,芮城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对“2.29”杀人碎尸案下一步的侦破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和详尽安排:将冲洗好的200张两名死者的头像分别下发到全县16个乡镇,由各派出所负责排查;80余名干警的大队人马奔赴案发现场附近逐村逐人调查元旦前后失踪的妇女,从中查找死者;3月3日晚,一个匿名电话打到县公安局:请找岭底乡岭底村的陶志刚……
专案组领导迅速率员扑奔岭底村,叩开了村民陶志刚家的大门。陶志刚老人向专案人员反映:其女儿陶丽丽于1995年12月29日与其夫卢明路吵架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经过多方确认,死者就是卢明路之妻陶丽丽和养女卢小梅!
现年34岁的卢明路,系芮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出纳,曾有过6年学医、在芮城县医院外科实习两年的经历。通晓人体解剖知识自是无疑……
据卢明路的同事回忆:1995年12月30日后,卢明路言语失态,举止反常,以往从不染酒的他竟突然开始狂喝滥饮;一贯谨小慎微、做事细腻的他却时常答非所问,心不在焉;1996年元月10日,卢明路以给本厂职工提工资为名,从银行提走2.5万元巨款竟一去无返,下落不明……
夜幕低垂的3月6日晚,侦查人员星夜出去,秘访卢明路在北关村租住的房屋。房东张某坦言相告:元旦前的一天晚上,卢明路与其妻陶丽丽又发生激烈争吵。大约凌晨时分,突然听到陶一声惨嚎,以后再也没有听到其他动静。第二天卢明路说昨晚他俩打架后,天刚亮陶丽丽就跑回娘家了。在其妻“回娘家”后的第4天,卢明路洗过大量的衣物,并于元月7日突然结算了房费将全部家当搬出不知去往何处……
在房东张某的配合下,侦查员们又悄悄进入了卢明路租住的房间。经认真勘察,发现房间的墙壁和玻璃上散有微量血迹,所提取的血迹经法医化验,与两具尸体——也就是陶丽丽和她的女儿——血型相同!
3月8日一早,县公安局局长当即发出指令:秘密传讯卢明路知情人,尽快抓捕案犯,破获全案。
专案干警兵分三路,火速出击——一路传讯与卢明路关系最亲近的二姐卢明菊;一路传讯卢明路的二姐夫周华康;一路直捣卢明菊家,展开彻底搜查……
从周华康口中抠出了卢明路把妻女杀后外逃的犯罪事实;从卢明菊口中获取了卢明路目前藏匿于陕西省商州市沙河子镇的确切地址;从卢明菊家中搜查出一件带血的裤子及大量物证,以及卢明路从南阳和湘潭等地寄回的包裹、钱物等证据。
当晚7时许,专案指挥部统领8名久经沙场的干警,分乘两辆警车,扑奔250公里之外的陕西省商州市沙河子镇。子夜时分,翻山越岭的抓捕队伍已然抵达目的地。次日凌晨3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对案犯藏身的白老汉家实行了严密包围……刑侦大队唐队长,预审科闫科长猛然之间破门而入,直扑案犯,将其揪起摔落到地上,一举生擒。
次日,卢明路被押回芮城县,经过4小时的审讯较量,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卢明路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恶……
1994年9月,芮城县岭底村村民陶丽丽离婚后带着女儿嫁给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出纳卢明路。
佛家有言:千年修得同床枕。可是,自从陶丽丽走进卢明路的家门,两人竟水火相遇,冰炭不容,时常因针头线脑的家庭琐事破口对骂,厮打混战,家庭的“海湾战争”硝烟频涌,日益白热化,幸福温馨的家庭气氛早已在动辄就爆发的谩骂厮打中荡然无存。
悲剧的祸种或许在每一次丧失理性的混吵中早已深深埋下……
1995年12月29日晚,卢明路和陶丽丽再一次因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爆发了剧烈的争吵。在陶丽丽振振有词的责骂声中,卢明路突然住了口,霎时间脸色变得阴森莫测,面部肌肉可怖地扭曲抖动着,整个身体也莫名地颤栗起来……昏暗的光线之下,沉迷于争吵狂热中的陶丽丽却毫无察觉,仍喋喋不休地喷吐着一句句粗鲁刁横的谩骂……
一条腿留有残疾的卢明路,一向性情阴郁内向,一种极其敏感而又狭隘的偏执早已如同滞留在他身上的残疾一样滞留在他的内心深处。
他默默地在床上躺下,躺在了陶丽丽夹杂了呵欠的叫骂声里……半夜寒冷的夜色中,满腹怨毒的卢明路睁开他一直未曾真正闭上的眼睛,悄悄地摸下地,摸索出早已准备好的尼龙绳,再缓缓地蹑手蹑脚地把绳子的一端从睡熟的陶丽丽的脖颈下面递过,然后疯狂地勒紧了绳扣……一声凄厉而沉闷的惨嚎,从她沉睡着的猛然被窒息的痛苦所侵袭的躯体里发出之后,活生生的陶丽丽就彻底地毁在自己瘸着一条腿的丈夫手里了……
初解人事的小姑娘卢小梅,并没有在母亲抢天呼地的厉叫声中醒来,也并没有因为改姓了继父的姓氏而逃脱那残忍而致命的一勒……
之后,卢明路又残忍地将张氏母女的躯体肢解成8块,用编织袋携带至距县城3公里之遥的南卫乡桃园村村南,抛弃于麦田旁的两眼机井内。随后,这个行动不便的拐子竟敏捷地抱上放置了两颗人头再经他精心伪装后的纸箱,只身一人进入了河南境内的三门峡,他又偷偷地将纸箱丢在一辆开往兰州方面的列车上……
恢恢法网,疏而不漏。辗转逃匿于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等地长达2月之久的杀人凶犯,以及庇护他的8名卢氏宗亲全都一一落入了正义的法网!
1996年6月,卢明路被法院判处死刑;其他八名卢氏宗亲分别被判处1到5年不等有期徒刑。
本案的起因就是因为夫妻之间争吵产生的冲突,而出言不逊往往是夫妻冲突的导火线。
在日常审过中,夫妻间的言语、行动十分重要,许多口角是非、纠纷,往往由出言不逊或举止不当引起来的。例如,当你和妻子准备出门作客时,妻子忙着挑选漂亮的服装,最终选定了一条颜色俏丽的花裙。她兴高采烈地在穿衣镜前左顾右盼,而丈夫却站在妻子身后毫不在意地说上一句: “有什么好看的,俗里俗气!”这句冷冰冰的话,有时会气得妻子掉眼泪,也理所当然地会引起妻子的反击:“我是俗气,但总还是干干净净的。瞧你那副模样,领带脏得像块臭抹布。”
经过一番舌战,夫妻俩出门时的情绪大减,甚至干脆赌气取消了原计划。
在这种场合,作为丈夫,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即便不满意妻子的这种打扮,也应该说话入情入理:“你穿花裙子当然合适,但今天我希望看到你穿那条颜色淡雅的连衣裙。”这样,妻子也能心领神会地按你的意愿去办,两人的口角也就无从产生。
此外;在夫妻两人共处时,一方或使用讽刺性语言:“你会干这个吗?”、“你怎么连这个都不会?或是说话粗暴:“你别胡说八道,”靠,真是乱弹琴!”或是用手指着对方的鼻子,说话时唾沫横飞等,均会使对方产生受侮辱的感觉,愤愤不平而导致冲突,甚至可能酿成惨剧……
夫妻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凭借一穷的“经济优势”、“知识优势”、“地位优势”而以家长自居。否则,便会使配偶感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从而产生对立情绪,最终产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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