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张杰谢娜因名誉权起诉中介”
冲上微博热搜
据天眼查APP显示,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霍某某等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名誉权纠纷。
文书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张杰谢娜买豪宅跳单?
法院判了!
近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 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驳回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张杰、谢娜被曝上海买6000万豪宅“跳单”引关注,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此事所涉案号为(2022)沪0101民初2966号,发布日期为2023年4月4日,文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
文书显示,原告雅銮公司诉称,思和中心持有包括系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产,思和中心与雅銮公司之间达成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合意,同时期,思和中心与其他房产销售或经纪公司也达成类似的合作。
2019年6月,雅銮公司客户经理霍某安排并陪同张某、谢某及谢某母亲等人两次看房,意向买家表达了购买意愿并表示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
嗣后,雅銮公司获知意向买家通过太平戴维斯公司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网签合同。雅銮公司认为太平戴维斯公司与眉开眼笑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时间在6个月的客户信息有效保护期,思和中心未注意到保护期即向太平戴维斯公司支付酬金,构成“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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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某之间仅凭带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某事先或事后知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红星资本局4月6日报道,4月6日,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霍某在朋友圈发文称,不认可这个判决。但对于是否上诉等问题,记者询问霍某,截至发稿,未收到有效回复。
2022年2月7日,一家自媒体发文称,他的朋友霍先生是豪宅经纪人,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为张杰、谢娜带看房源,后者以不喜欢该房为由不再购买。但此后不久,霍先生发现二人已私下联系房东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并购买了该房源,以此避开大额中介费。
涉事房源位于上海思南公馆。资料显示,思南公馆是上海市中心唯一一个以成片花园洋房的保留保护为宗旨的项目,涉事房源于2019年12月14日网签,网签价格5920万元。如果按照当时上海“买家1%+卖家1%”的惯例,这套房源的中介费将近120万元。
2022年2月8日,谢娜、张杰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一文的信息提供者“H先生”在发布中捏造事实, 提及的“跳单”“威胁”等虚假信息已涉嫌造谣诽谤。上述文章的信息提供者“H先生”已涉嫌违规,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
此后,谢娜、张杰以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为由,起诉涉事房产经纪公司及经纪人。
来源: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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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璐
一审:郑媛;二审:章琦;三审:熊丽
终审: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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