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时国家商务部部长是谁?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1990年四月审议通过什么法_欧共体_贸易部_欧洲

本文目录

  • 1990年时国家商务部部长是谁
  • 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1990年四月审议通过什么法
  • 澄城都有什么名人
  • 中国1990外经贸委主任是
  • 丹麦条约的内容是什么
  • 欧共体国家,什么意思
  • 黑龙江大学的知名校友有哪些
  • 欧洲共同体 对世界的影响
  • 郑拓彬的贡献
  • 郑拓彬的人物经历

1990年时国家商务部部长是谁

1990年国家还没有设立商务部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
1949.11-1952.8
职能: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央贸易部执行以下职权;(1)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总计划起草国营贸易及合作社贸易总计划,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后实施;(2)批准全国各专业总公司的业务计划及财务计划并监督其执行;(3)管理与调度全国一切国营贸易资金及存货;(4)决定全国各大市场国营贸易公司批发商品的价格;(5)指导全国私营商业及各级人民政府贸易部门对于市场的管理工作;(6)颁布全国贸易会计法规。
部长:叶季壮: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为中央贸易部部长。
撤销:随着国内外贸易的飞跃发展,为了加强对外贸易、减轻贸易部工作的份量,更有力的分别开展国内和国外贸易工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的第二项“,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于一九五二年九月三日撤销中央贸易部。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
1952.8-1982.3
成立:随着国内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对外贸易管理,更加有力地开展国内和国外贸易工作,一九五二年八月七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撤销中央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对外贸易部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
职能:
1. 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计划和对外贸易外汇收支计划组织和检查计划和执行;
2. 起草中国同有关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的联系方案,负责同有关国家进行谈判,签订协定和议定书等,并监督执行;
3. 起草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规和海关管理法规,并贯彻执行;
4. 领导海关工作,不断加强货物监管和政治经济保卫工作;
5. 制定国营对外贸易企业进口、出口、运输、包装业务程序,管理并监督执行;
6. 签发进口、出口和过境贸易的许可证;
7. 研究拟订商品检验制度;
8. 1961年前主管我国成立设备的援外工作;
9. 1964年前主管我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工作。
部长:叶季壮 (1952.8-1967.6逝世)
林海云(代) (1965.9-1970.7)
撤销:对外贸易部自一九五二年九月成立至一九八二年三月间,一直作为中国政府主管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行使其管理职能。一九八二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对外贸易部正式撤销。
对外经济贸易部
1982.3-1993.3
成立:一九八二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职能: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规划、管理和协调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的对外贸易经济活动,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做好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加强国际间的多边和双边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利用外资,组织引进和出口技术,开展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统一组织政府间综合性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对外战略服务。
部长:陈慕华(1982.3-1985.3)
郑拓彬(1985.3-1990.11)
李岚清(1990.11-1993.3)。
对外经济联络部:由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国际影响的扩大,我国对外经济援助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了加强这一工作的管理,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一九六一年三月一日成立对外经济联络总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随着国际形势的进一步发展,我对外援助任务逐渐增加,为进一步充实和调整对外经济联络总局的人员和机构,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决定,于一九六四年六月十日在对外经济联络总局的基础上设立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一九七O年六月经中共中央中发(70)44号文件决定,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于一九七O年八月六日正式改称为对外经济联络部。对外经济联络部自其前身对外经济联络总局成立以来,其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我国对亚、非、拉国家的经济援助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具体职责为:
1、在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对亚、非、拉国家经济援助谈判工作,对外签订协定、议定书;
2、在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对外签订科技合作协定、议定书;
3、掌握协议、议定书的执行情况,了解援外项目和科技合作项目的工作进度,办理清算手续等;
4、安排对外援款的拨款使用计划,编制援外计划,办理出国援外专家的有关事项;
5、处理列席八国经互会各常委会的工作,办理国际间有关国家的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和农林电等方面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6、对外派遣技术援助专家,考察专家,推荐和派遣实习生,交换技术资料和实物样品等工作。
一九八二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对外经济联络部正式撤销。
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
1979.8-1982.3
1979年8月,中发60号,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谷牧。
主要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展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利用外资,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章,研究总结经验,改革有关管理体制;会同国家计委,审议和制订我国进出口、技术引进、经济合作、外汇收支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组织制订实施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审批合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统筹管理各部门、各地方引进先进技术、利用外国资金和进口设备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方面掌握、消化、研究和发展引进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国内的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审议我国与外国政府间的长期经济合作或长期贸易协定、协议,报请国务院批准。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993.3-2003.3
成立: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对外经济贸易部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职能:
1. 拟定和贯彻实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改革方案;拟定外经贸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章;负责外经贸法规、规章之间及其与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2. 拟定和执行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国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控建议;拟定的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制定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依法负责我国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3. 拟定和执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拟定和执行国家出管制政策,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4. 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和管理规章,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汇总、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5. 归口管理我国的对外援助;拟定和执行对外援助的政策、规章、制度和援助方案,签署有关协议;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援助计划;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情况;管理援外经费、专项优惠贷款、专项基金等;推行援外方式改革。
6. 负责全国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业务的管理。
7. 拟定和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组织双边混合(联合)委员会会议,同外国政府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指导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
8. 拟定和执行多边经贸政策;代表我国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负责多边对外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谈判过程的立场和意见;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谈判;掌握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的国内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华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和有关国际组织对华经济技术合作事务;指导我国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经贸代表机构的业务。
9. 拟定和执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规章;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
10. 制定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标准,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审定;制定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核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常驻商业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指导与监督境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拟定和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11. 参与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选定和风险基金管理;监督直属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12. 负责我驻外经商参处(室)和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13.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1990年四月审议通过什么法

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53人。

 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实现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         会议听取李鹏总理作的题为《为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关于1989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其有关文件的说明,对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澄城都有什么名人

1、丁本淳

丁本淳(1911-1996.3.12),原名丁志鉴。陕西澄城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他被调往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共青团陕西省东方工委候补委员、陕西省第二师范支部书记。

2、严佑民

严佑民(1918—2001),陕西澄城人,1935年10月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鄂豫豫区党委书记,中共中央金浦路党委书记,怀中县定丰党委书记,定远县民主运动部长闵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书记,淮源市委书记,合肥市和朝政委等职务。

3、杨锡金

杨锡金,男,1935年12月生,陕西省澄城县人,兰州大学地理科学系教授。1958年月毕业于兰州大学地理系自然地理专业,并留校任教;1958年10月至1960年9月于华东水利学院(河海大学)水文系专修陆地水文学,从事地理水文教学和科研。

4、习勤

习勤(1904~?)陕西澄县人。南京中央军校第五期高教班毕业。1925年赴广州,进入黄埔军校四期。毕业后被送回陕西,任邓宝山38军38军参谋。附第九十七团营长,陆军中校。

5、李仪祉

李仪祉(1882-1938),陕西省蒲城县人,著名水利学家和教育家,我国现代水利建设的先驱。他主张治理黄河要上中下游并重,防洪、航运、灌溉和水电兼顾,改变了几千年来单纯着眼于黄河下游的治水思想,把我国治理黄河的理论和方略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丁本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严佑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杨锡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习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李仪祉

中国1990外经贸委主任是

外经贸委全称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是各级政府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2003年前,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管理、领导
199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
郑拓彬(1985.3-1990.11)
李岚清(1990.11-1993.3)。

丹麦条约的内容是什么

中国 和 丹麦 科技合作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丹麦 王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进一步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考虑到缔约双方1979年9月14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并为了加强经济关系, ——愿为促进两国科学技术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可能和共同的兴趣并在双方各自的法律和规章的范围内,鼓励和发展两国之间的科学技术合作。 第二条 缔约双方将在互惠的基础上并以适当的方式促进下述合作: 1.就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研究和发展合作; 2.交换科学技术情报和资料; 3.互派科学技术代表团、科学家、高级学者、研究人员、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访问、考察和进修; 4.组织共同感兴趣的双边科学技术会议和讨论会; 5.进行双方同意的由科学机构、研究组织、公司和企业参加的共同研究项目; 6.缔约双方同意的其他科学技术合作形式。 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互惠的原则实施本议定书。 第四条 1.根据本议定书第一条,缔约双方将鼓励和支持双方科学机构、研究组织、公司和企业建立直接联系和签订单独的协议或合同。 2.缔约双方或缔约双方指定的组织或代表将根据其各自行政机构设置情况,商定本议定书第二条和其他具体条款及合作范围所提及的合作计划和共同研究项目。这些合作在双方商定的研究、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技术领域内进行。 第五条 1.为检查本议定书的执行情况和商定进一步的合作事宜,缔约双方的代表将在1979年9月14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第七条所指的中丹混委员会上同时会晤;必要时,经缔约双方代表同意,也可单独进行会晤。 2.负责协调执行本议定书的机构,中方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丹方为外交部。 第六条 1.有关执行本议定书的经费安排将在商定的合作计划和共同研究项目中或在与项目有关的机构、公司和企业签订的具体协议和合同中另行解决,并经负责资助该计划和项目的缔约双方的代表批准后执行。 2.缔约双方同意,有关互访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将由派遣方承担派出人员的国际旅费和工资,接待方承担上述人员在其国内的食、宿、交通和医疗费。 第七条 为了有效地执行本议定书,缔约一方将委托驻对方国家的大使馆与另一方指定的组织保持联系。 第八条 1.本议定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与1979年9月14日在北京签署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相同。 2.如本议定书终止,但在有效期内未完成的具体条款、协议或合同将继续有效,直至执行完毕。 3.本议定书经缔约双方同意,随时可进行补充和修改。 本议定书于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分别用中文、 丹麦 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丹麦 王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郑拓彬 艾勒曼—彦森 (对外经贸部部长) (外交大臣) (签字) (签字)

欧共体国家,什么意思

欧洲共同体国家的简称。
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
成立和发展 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高潮。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R.舒曼提出欧洲煤钢共同体计划(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1951年 4 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 6 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 6 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 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91年 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 ,(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 1993 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
成员 欧共体创始国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 6 国。1973年,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加入欧共体,1981年,希腊加入欧共体。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共体。1992年12月召开的欧共体爱丁堡首相会议决定,从1993年起开始与奥地利、瑞典、芬兰并稍后与挪威就其加入欧共体的问题进行正式谈判。1993年10月29日,欧共体布鲁塞尔特别首脑会议计划于1994年3月1日前结束谈判,以使4国得以于1995年1月1日加入欧共体。
宗旨和组织机构 欧洲共同体的基础文件《 罗马条约 》规定其宗旨是: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不断的、愈益密切的、联合的基础,清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各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和就业的条件,并通过共同贸易政策促进国际交换。在修改《罗马条约》的《欧洲单一文件》中强调:欧共体及欧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实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欧共体下设:①理事会。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共体的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称作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1974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脑会议制度化,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1987年7月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中规定,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则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②委员会。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共体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共体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17人组成 ,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 2 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 4 年。③欧洲议会。欧共体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 518 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 ,议员任期 5 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 、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④欧洲法院。欧共体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⑤审计院。欧共体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帐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
此外,欧共体还设有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经济实力 欧共体是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12国面积为236.3万平方千米,人口3.46亿。1992年欧共体12 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68412 亿美元(按当年汇率和价格)。欧共体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1992年外贸总额约为 29722 亿美元,其中出口14518.6亿美元,进口15202.7亿美元。
主要活动 在内部建设方面,欧共体实行一系列共同政策和措施。①实现关税同盟和共同外贸政策。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 7 月 1 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西班牙、葡萄牙1986 年加入后,与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需经过10 年的过渡期后才能完全取消)。1973年,欧共体实现了统一的外贸政策。马约生效后,为进一步确立欧洲联盟单一市场的共同贸易制度,欧共体各国外长于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国实行的6400多种进口配额,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护低科技产业的措施。②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1962年7月1日欧共体开始实行共同农业政策。1968年 8 月开始实行农产品统一价格 ;1969年取消农产品内部关税;1971年起对农产品贸易实施货币补贴制度。③建立政治合作制度。1970年10月建立。1986年签署,1987年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把在外交领域进行政治合作正式列入欧共体条约。为此,部长理事会设立了政治合作秘书处,定期召开成员国外交部长参加的政治合作会议,讨论并决定欧共体对各种国际事务的立场。1993年11月 1 日马约生效后,政治合作制度被纳入欧洲政治联盟活动范围。④基本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1985年 6 月欧共体首脑会议批准了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1986年 2 月各成员国正式签署为建成大市场而对《罗马条约》进行修改的《欧洲单一文件》。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逐步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包括有形障碍(海关关卡、过境手续、卫生检疫标准等)、技术障碍(法规 、技术标准)和财政障碍(税别、税率差别),于1993年1月1日起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自由流通。为此,欧共体委员会于1990年 4 月前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282项指令。截至 1993 年12月10日,264 项已经理事会批准,尚有18项待批。在必须转化为12国国内法方可在整个联盟生效的219项法律中,已有115项被12国纳入国内法。需转化为成员国国内法的法律,平均已完成87%。1993年1月1日,欧共体宣布其统一大市场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⑤建立政治联盟。1990年 4 月,法国总统密特朗和联邦德国总理科尔联合倡议于当年底召开关于政治联盟问题的政府间会议。同年10月,欧共体罗马特别首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治联盟的基本方向。同年12月,欧共体有关建立政治联盟问题的政府间会议开始举行。经过 1年的谈判,12 国在1991年12月召开的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上通过了政治联盟条约。其主要内容是12国将实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将最终实行共同的防务政策。
此外还实行了共同的渔业政策、建立欧洲货币体系、建设经济货币联盟等措施。
在对外关系方面,欧共体同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了关系。至1993年,已有 157 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委员会也已在 107 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欧共体同其中的绝大多数国家缔结了贸易协定、经贸合作协定或其他协定,并与一些地区性组织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关系。欧共体于1975年 5 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关系。
六月五日欧洲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发表关于中国局势的声明,“对于痛受折磨的北京人民遭到镇压表示遗憾”。“如果中国政府的政策开始走上一条使迄今为止奉行的开放和改革政策有夭折危险的道路的话,这种合作有永久性地受到影响的危险。并取消预定六月六日中国经贸部长郑拓彬前来共同主持共同体中国联合委员会的高级磋商会议。六日,欧洲共同体十二个成员国发表公报,强烈地谴责对和平的示威者采取的造成大批人员死亡的武力镇压”,“对中国发生的悲惨事件极为震惊”,并指出“严重的动乱仍在继续”。呼吁“中国当局停止对北京和全国的没有武装的老百姓使用武力,立即着手寻求目前冲突的和平解决办法”。并声明,“同级人士之间的会见已经取消,共同体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将中断”。
二十七日,第四十一届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决定通过制裁中国的《关于中国的声明》,主要措施包括:
在适当的国际机构内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要求独立观察员能参加审判和探望犯人;
停止各成员国同中国的军事合作和实行武器禁运;
中断双边部长级和高级接触;
推迟共同体及各成员国的新的合作计划;
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计划仅限于在目前情况下还有意义的行动;
各成员国延长愿意延期的中国学生的签证;
推迟研究提供新贷款的要求和推迟研究世界银行的新贷款。

黑龙江大学的知名校友有哪些

你这回答的太长了 告诉几个大家熟悉的
新闻界
老梁 梁宏达(全国挺出名的 ) 周巍(黑龙江电台)张芳(黑龙江电台)叶文(黑龙江广播)
军队精英 海军政委
刘晓江 上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委员,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叶正大 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胡永柱 中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政治部主任,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吴国华 中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副司令员,首届总参谋部优秀中青年专家 丁 昕 中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俄语专业创建者之一
夏铭智 少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卫星测控基地司令员、国防科技大学副校长
朱万义 少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边防总队总队长 曹岩华 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
副部级政界精英
阎明复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郑拓彬 中共中央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
齐怀远 中共中央委员、新中国第一位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外交部前副部长、党委委员
张左已 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晓江 中共中央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姜大明 中共中央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
杜宇新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
胡永柱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成都军区副政治委员 李延芝 中共中央纪委委员、黑龙江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
王力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九届委员会主席
熊志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菊田真纪子日本众议院议员、外务大臣政务官
吴国华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姜增伟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党组书记
各种大使
侯志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裁军事务大使 潘占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前特命全权大使 李凤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前特命全权大使
张大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等国特命全权大使 滕绍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保加利亚共和国前特命全权大使 王钢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厄瓜多尔共和国前特命全权大使
王弄笙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萨摩亚独立国特命全权大使 王桂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挪威王国、尼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关恒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张 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里兰卡兼马尔代夫特命全权大使,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位女大使 赵希迪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匈牙利特命全权大使,匈牙利“共和国中十字勋章”获得者
科技精英
席泽宗 中国科学院院士,天文学家和天文学史专家
李延龄 俄罗斯科学院院士,俄罗斯联邦作家协会会员
张丽霞 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美国计算机协会院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计算机系教授
金雪飞 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图书奖、福克纳内小说奖得主 王利祥 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增选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院长
李建中 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增选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哈尔滨工业大学数据与知识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韩志刚 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东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无模型理论建立者 张焕水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
段广仁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系主任
曲士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理学院院长,光学教授、博士生导
文科精英
杜桂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黑龙江大学中国古代戏曲与宋金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邓 军(原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院长) 俄罗斯联邦总理奖“普京奖”获得者,中国俄语教学研究会会长、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华 绍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普希金奖章”获得者,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亚娜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普希金奖章”获得者,中国资深翻译家,俄语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张家骅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普希金奖章”获得者,教育部俄语语言文化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李锡胤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普希金奖章”获得者,中国俄语学界泰斗,《俄汉详解大词典》主编
王铭玉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普希金奖章”获得者,全国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俄语分会副主任委员
李 莎 前苏联“卫国战争期间英勇劳动奖章”获得者,
北京外国语大学资深教授 刘姝威 2002年度“感动中国”获奖人物,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刘敬圻 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黑龙江大学明清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古代文学教授
樊志辉 中国现代哲学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哲学学会常务副会长,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哲学教授
杨 震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高校领导
何 颖 黑龙江大学校长,国家级教学名师、”龙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管理学博士生导师
吴国春 东北林业大学党委书记,林学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福祥 北京外国语大学原校长,俄语语言文学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
陆士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田文媛 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书记,教授级研究员 姜 忠 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
周艾若 鲁迅文学院院长、文学教授
赵 奇 哈尔滨理工大学原校长,教授级研究员
邓中兴 哈尔滨理工大学原校长,数学学科教授
王超尘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俄语语言文学资深教授
邓福庆 哈尔滨金融学院党委书记、校长,教授
徐文东 哈尔滨体育学院院长,教授
宋 有 黑龙江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教授 金柱青 上海科技大学原校长

欧洲共同体 对世界的影响

1、欧洲共同体的形成彻底改变二战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和战略均衡,推动世界政治力量多极化、世界经济相互依存加深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2、欧共体实施的关壁垒包括补贴、配额、反倾销规则等,直接影响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洲地区向欧洲的出口;
3、欧共体经济、社会和政治的一体化阻止了欧洲内部再度爆发战争;拨款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经济和社会上的不平等,形成了一个和而不同、更加多样的欧洲。
补充:
欧洲共同体: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

郑拓彬的贡献

八十年代初期,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刚刚在邓小平的带领下从僵硬的意识形态中觉醒,一批先知先觉的企业家开始了自己的创业道路,中国的经济也开始与世界经济融合。中国的对外贸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主要靠少量农产品、手工艺品、矿物资源出口,换一些机械制造设备、民航飞机等进口,贸易额很低。郑拓彬于1981年出任中国对外贸易部部长时,他是近60岁的壮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每晚连和家人吃晚饭还没吃完,就又要接待来访者、批文件。他在任的十年,中国贸易进出口额翻了很多倍,出口成分变成了以纺织品、电子、轻工业产品、军工武器为出口,而矿产、农产品为进口的结构。外汇储蓄呈指数激增。
不想将他塑造得像中国历史中的英雄人物,因为英雄也是平凡的人,我们想即使是这位现在已经88岁高龄的老人,他的心里也会觉得自己只是个平凡的人,时世造英雄,命运所给予的是悄然无声的默默付出,无论他身居何位。也许当你见到这样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自信而又慈祥的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感到他身上不可言说的魅力。让我们共同跟随他的历史从新闻的视角来看一看这位老人吧。
1982年出席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经过郑拓彬和其他同事的艰苦努力,成功地维护了中国的声誉并签订了这个有历史意义的合同。
1982年8月19日,中美第二个纺织品贸易协议在北京签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郑拓彬和美驻华大使恒安石代表中美两国正式签署。
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外经贸部副部长郑拓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外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得到委员们的肯定。
1985年4月,丹麦外交大臣艾勒曼彦森访华,4月29日外经贸部郑拓彬部长和外交大臣闫森分别代表中丹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的协定》。此外还签署了丹麦政府向中国提供混合贷款的协议,以及《中丹科技合作议定书》。
1985年6月6日—11日,牙买加副总理兼外交外贸部长希勒率政府代表团对华进行正式访问。这是牙工党政府自1980年执政以来向我国派出的第一个高级代表团。在访问期间外经贸部部长郑拓彬及朱启祯副外长分别与希勒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取得了重大成果。
1988年1月25日—28日,秘鲁外长瓦格纳访华。外经贸部长郑拓彬同瓦格纳举行会谈。并与之签署了《中秘科技合作基础协定》。
1989年11月,中国外经贸部部长郑拓彬访问阿曼,期间又与之达成了一系列经济方面的共识。
1990年对外经贸部部长郑拓彬会见台湾“大陆贸易投资商务考察团”,表示欢迎台湾工商业者到大陆经商投资,同时大陆也愿意到台湾投资设厂,承包工程。
1990年2月26日郑拓彬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贸易和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鲍·本纳蓬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万象签署了两国政府《关于经济科技合作协定》和《关于1990年相互供应货物的议定书》。
这些新闻事件仅仅是郑拓彬整个外贸生涯中的冰山一角,但在我国整个外经贸发展过程中郑拓彬的贡献也是令人无法望其项背的。

郑拓彬的人物经历

郑拓彬,1924年2月24日出生在陕西省澄城县。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他十四岁那年与小同学、后来的中共广州省委书记关相生一道,远离家乡,徒步跋涉来到延安。于1938年先后就读于延安大学和鲁迅艺术学校,并开始参加工作,曾在陕甘宁边区任小学教员、《新文字报》、鲁艺南泥湾烟厂厂长、华北联合大学科长。1946年随军开赴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驻满洲里办事处科长、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驻满洲里办事处副处长。此间他又在哈尔滨外国语学校进修俄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贸易部外国贸易司副处长、对外贸易部处长、专员、副局长、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商务参赞。文革期间曾下方干校劳动。之后任对外贸易部局长、副部长。1981年任对外贸易部部长,为许多文革时的冤假错案平反,让那些老干部恢复工作。1982年任新合并的对外经济贸易部第一副部长(正部级)。1985年至1990年1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和党组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中共中央委员。
在他的45年对外贸易生涯中,郑拓彬出访过上百个国家、地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了无数历史性的合同、贸易协议书, 经历了人民共和国从一穷二白、成长为世界贸易大国的巨变。从苏联最初对我国的援助,到后来60年代在我国自然灾害时撤回技术、追紧还债,郑拓彬痛苦经历了用苹果还“老大哥”外债的时代,他经常教育年轻一代贸易工作者,在国家强盛之后,仍然不要轻易借贷款、不要盲目依靠外援。他主张国家贸易的重点应侧重于增加出口,节约进口,增加外汇储备。
廉洁奉公是郑拓彬一生的准则。他从不收礼物,至今没有工资以外的任何产权。他感谢国家对他照顾得非常好了,能够在家安享晚年。
1954年,郑拓彬与年少五年的贸易部研究员陈龙珠结婚。这对夫妇有三个儿子。五十年后,中国政府为郑拓彬夫妇在内的多位金婚老干部举办了结婚五十周年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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