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案件剥的太干净(马加爵杀人事件)_马加_云南大学_昆明

本文目录

  • 马加爵杀人事件
  • 马加爵案简介
  • 马加爵大学宿舍杀人案回顾: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残杀四名舍友,结果怎样
  •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 如何看待马加爵事件(二)
  • 几年前马加爵事件是怎么回事
  • 马加爵事件
  • 马加爵案的审判结果

马加爵杀人事件

马加爵事件原因之一很可能是因为长期遭受到同学们的歧视和心里积压的负面情绪,无法得到正确的宣泄而积压形成的。无论马加爵的杀人动机为什么,他杀害四名室友的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对公共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威胁,无疑是一种不恰当的做法,这是5个青年的悲剧。我们也应从马加爵事件中分析出一定的社会责任。

拓展资料:

马加爵事件的始末: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月13日至15日:因被怀疑打牌作假,愤怒的马加爵先后在学校宿舍杀害4名同学。 

2月17日:马加爵乘火车逃离昆明。 

2月23日:昆明市云南大学的一间男生宿舍的柜子里,发现4具男尸。警方查明,该校2000级学生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1日:公安部向社会公布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通缉马加爵。 

3月12日:云南大学被杀害的4名学生的尸体在昆明火化,公安部公布马加爵乘车离开昆明所涉车次和时间。 

3月15日:当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3月17日:马加爵被押解回昆明。 

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邵渭清、黄燮梅、杨绍权、马存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马加爵死刑;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邵渭清、黄燮梅、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2万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枪决。 

马加爵案简介

马加爵在云南大学总共杀害了4位同学。最终判处死刑,具体经过如下:
马加爵在云南大学总共杀害了4位同学。首先是在2004年2月13日晚上杀害唐学李,在2月13日杀害了邵瑞杰,接着在2月15日先后杀害了杨开红和龚博,之后就从昆明火车站逃走。2004年2月23日,昆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内的宿舍柜子中找到了被杀害的四位男性尸体。
马加爵为杀害同学,购买了石工锤、黑色塑料袋以及胶带纸,还制造了假身份证。2004年2月13日晚上,趁唐学李不备,马加爵用石工锤砸向唐学李,然后将其砸死藏在衣柜中,接着14日晚上,邵瑞杰上网回来,在洗脚时被马加爵用石工锤砸死。15日中午,马加爵在处理前晚留下的血迹时,杨开红来找马加爵打牌,被后者用同样手段残忍杀害。15日晚上,马加爵骗龚博去打牌,之后惨遭毒手。
据马加爵供述,自己因为和同学邵瑞杰打牌发生口角,因此怀恨在心有了杀人动机。同学龚博没有参加牌局也被杀,是因为邵瑞杰在争吵过程中对马加爵说,因为马加爵人品不好,所以龚博生日没请他,因此马加爵起了杀心,将龚博杀害。其中,唐学李与马加爵没有任何过节,就是因为那几天一直借住在马加爵的宿舍中妨碍马加爵杀人,所以第一个杀害了唐学李。同学杨开红被杀是因为去宿舍找邵瑞杰,当时马加爵正在处理杀死邵瑞杰留下的血迹,担心事情败露,所以将杨开红杀害。
其中邵瑞杰与马加爵是三年半的好友,马加爵表示邵瑞杰的话让他非常伤心,所以憎恨邵瑞杰,于是起了杀心。而杀害唐学李只是因为他恰好在宿舍,马加爵表示,如果在宿舍的是别人,他也依然会杀害,只是因为下手的机会来了。
马加爵残忍杀害四位同学,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据悉,2004年4月24日,马加爵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的意志坚决,杀人后畏罪潜逃,即使马加爵认罪态度好,但情节过于恶劣,所以不予从轻惩罚。2004年6月17日,马加爵被依法执行死刑。

马加爵大学宿舍杀人案回顾: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残杀四名舍友,结果怎样

2004年2月上旬,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的学生马加爵由于跟其四名舍友在打牌过程中产生了口角,遂对其四人起了杀心。2月13日晚,其在宿舍内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四名舍友,并将其尸体处理好,逃之夭夭。

案件经过

马加爵,男,1981年5月4日出生于广西南宁宾阳县,曾获得过宾阳中学“区三好学生”奖。由于家庭十分贫穷,马加爵从小到大都活在自卑里,无论在哪里,他都会因为自己的长相和家境被人歧视和欺辱。在他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时,有的同学在他的被子上撒尿;在他情窦初开向喜欢的女生表白的时候,情书被当场撕毁。

同学们都讨厌他,也喜欢欺负他,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考上了云南最好的学习云南大学。其实以他的分数完全可以去武汉大学、哈工大这样的高校,可他认为这些学校离家太远,并且生活费太高,便放弃了。

虽然他的遭遇很悲情,但这不是他犯罪的借口。2004年的寒假,马加爵由于要找工作赚钱便没有广西老家,而同学邵某和唐某早早的返回了学校。

案发前的某个晚上,马加爵和邵某等几个同学打牌时,邵某怀疑马加爵出老千,两人发生了争执,过程中邵某对马加爵说“没想到你连打牌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波(化名)生日都不请你…”之类的话,深深地刺痛了马加爵的内心。

邵某和马加爵本都是来自广西的老乡,又是同学、舍友,马加爵一直十分看中这个好朋友,但他没想到,自己心里的好友居然这样评价自己,而且好友龚波居然也是如此。这句话让马加爵产生了杀死其二人的念头。

而唐某的存在成为了马加爵行凶的最大障碍。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某不备,用石工锤砸向了其头部,将其砸死之后,为防止血液流出用塑料袋扎住其头部,将其塞进衣柜锁好,并处理了现场。2月14日晚,邵某回到了宿舍,马加爵趁邵某洗脚之时,用石工锤将其砸死。

15日中午,马加爵正在宿舍处理杀死邵某时留下的血迹,杨某却来到马加爵宿舍找其打牌,近乎疯狂的马加爵担心事情败露,用同样的手段杀害了杨某。当晚,马加爵去到龚波的宿舍,以约他打牌为由,将其骗到自己宿舍,再次用石工锤将其砸死。

案件结果

杀死四名同学之后,马加爵开始了逃亡之路。2004年2月23日,藏在宿舍的尸体被发现,警方立刻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并通过对指纹以及DNA的鉴定确定了凶手正是马加爵。

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捉拿马加爵;2月26日,广西自治区发出通缉令;3月1日,公安部发布悬赏令。警方最终于2004年3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将其抓捕归案。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对马加爵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其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付被害人人民币各两万元。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马加爵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最后的话

马加爵没能正确的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与同学积怨,而产生杀人的恶念,并剥夺他人生命,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事情。虽然马加爵的身世悲情,但这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虽然其同学做法上也有不对,但是罪不至死。希望逝者安息,善良永存。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马加爵事件是2004年2月23日发生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

2004年2月上旬,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与同学唐某某、邵某某、杨某某、龚某4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产生了杀害4人的念头。

2004年2月13日晚间,在宿舍里,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工锤击打同学唐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并用塑料袋扎住唐某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

2004年2月14日晚,马加爵用同样的手段将邵某某杀害。2月15日,马加爵分别于午时与晚间,再次用同样的杀人手段将同学杨某某、龚某杀害。作案后,马加爵带着现金和作案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加爵。3月15日晚,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扩展资料

马加爵的抓捕过程

2004年3月在“缉捕马加爵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三亚市公安局局长王少山和河西派出所所长陈忠介绍了公安机关抓捕马加爵的过程。  

“在接到陈贤壮报案后,河西派出所的胡崇军、黄宏志等8名公安民警先后来到现场,即‘亚航大厦’对面的河堤上,辨认马加爵。被捕时马加爵不讲话,只是笑,还不停地眨眼,作出疯癫状,民警问话他也不回答。到了派出所,民警们拿通缉令对其辨认了近6分钟。从马加爵身上搜出2400元钱,他还背着个大棉袋,很脏。”

说到这里,陈忠伸开胳膊比划了一下,“就像北方装棉胎用的那种棉布袋子。里面有一个‘步步高’复读机和四盒磁带。里面有两盒我听了,是音乐。另外两盒马加爵特别交代,是自己作案后录的,但内容我目前还不能透露,是用广西白话录的,我只能听懂几句。”

陈忠还特别强调:“马加爵被捕时眼睛没有神,几乎没有反抗。后来接受审讯时说话思路很清楚。根据他的交代,他的逃亡路线是昆明-广州-湛江-三亚。前两趟乘火车,最后乘大巴进入三亚。”

如何看待马加爵事件(二)

            如何看待马加爵事件?(二)
大学生频繁犯罪,到底经历了什么???

所有的高智商犯罪竟然都受这个原因影响。马加爵,药家鑫,林浩森也不例外!!!

步入正文之前,首先,给大家申明一点,马加爵杀人已经不是简单的激情杀人那么简单了,而是有动机的犯罪,且进行了精心策划,很难想象,原来单纯善良的一个农村孩子,却被社会风气,被自己处理情绪方式的不当硬生生的给逼成了一个失去理智的杀人狂魔,真可谓是,成佛还是成魔在一念之间,但这也是量变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引起质变的后果,只不过是变坏了而已。

而且大家也应该明白一个道理,这个社会是存在磁场的,人也是这样,任何一件事件的发生,绝非受一个力的作用,而是受合力的作用,别天真的以为那个力不存在,其实它自始至终都在你的身边,只是出现时间的顺序不同而已,受这种合力的作用,最后便会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让你变得了成功,另外一种让你走向了消亡,由此可见当出现某种合力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尝试着去分解或者加强力,好的力,可以让他变得更强,坏的力,应该让他变得更弱,结合这一事件想起来也挺可悲的,大家都知道寒门出生的学子等考上这样的名校绝非易事,自己却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葬送了自己和舍友的前途,从而对几个家庭都造成了深深地伤害,真得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从道德层次讲:小羊尚知跪乳之恩,乌鸦也知道反哺之义,作为一个高智商的人一定程度上却还不如一个被人类哲学家定义为没意识的小动物,我觉得应该引起社会的深思,况且马加爵只是大学生这个高智商群体犯罪案件之一,只是曝光率比较高而已,而这些高智商群体的人,人生轨迹看似正常,结果却给人们总是当头一棒,而且是头破血流的那种,固然这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好事,由此而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正确地去处理自己的情绪是多么地重要,人绝对不能让情绪给主导了,不能做情绪的附庸品和奴隶,而是人应该学会正确理性地去处理情绪,正如往往情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智商更加重要,智商决定你的下限,情商却决定了你的上限。
从法律层次讲:这个社会是法制社会,任何人都没有去剥夺别人生命的特权,任何漠视法律的人都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从佛学层次:你自己种下什么样的因,就得吃什么样的果,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不管缘由如何,首先,我觉得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持有善念同时面对生命要有一颗敬畏之心,其次,善待自己的同时且学着去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最后,我们可以做一个不为社会做出多大贡献的人,但是一定要善良,这才是人性中最弥足珍贵的东西。
                                                  2020年3月26日

                                                                镜夜评

几年前马加爵事件是怎么回事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5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同窗非好友。 2月26日 广西自治区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3月1日 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3月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3月12日 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 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当地公安部门正对其进行审讯。 公元2004年6月17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云南省高级法院经复核认为,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4名同学残忍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马加爵的辩护人关于马加爵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虽然符合事实,但马加爵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在云南昆明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生活区6幢317室男生宿舍内发现一起四人被杀案件,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大量喷溅的血迹并提取了一把石工锤。后经检验,警方认定317室即作案现场,被害人均系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约一周左右,案发时间初步认定为2月13~15日,作案工具即现场遗留的石工锤。
  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和痕迹鉴定工作,专案组确定,该宿舍失踪的学生马加爵有重大嫌疑。2月23日晚11时,云南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公安部A级通缉令,24日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
  马加爵,男,23岁,汉族,广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现住317室。被杀害的四名大学生分别是:杨开宏,云南红河州人;龚博,陕西人;唐学李,云南怒江人;邵瑞杰,广西梧州人。据老师、学生介绍,马加爵和被害的四名大学生平时关系都不错,五人是同班同学,他们经常在一起活动。
  2004年3月15日晚19时35分,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抓获,经警方审讯,他交代了杀人原因,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马加爵供述说:上大学后,他一直有很大的压力,过得不好;同时,总觉得同学们看不起他,在背后议论他的一些生钕肮呱踔潦歉鋈艘�健R�鹫獬×�飞比税讣�牡蓟鹚魇牵貉�阜⑸�凹柑欤�砑泳艉图父鐾�Т蚺疲�型��衔�砑泳糇鞅祝�寐砑泳艋�苟嗄甑脑蛊�沼诒�ⅲ��醯茫��羌热豢床黄鹱约海�蝗缟绷怂�牵�野钢沼诜⑸�恕�?
  2004年4月2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马加爵为报复杀人而进行了一系列周密细致的准备,积极实施犯罪,最终致四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一审后,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2004年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死刑。
  能从心理上分析马加爵的杀人行为吗?
  从作案过程看,嫌疑人马加爵有明显的心理问题,心理学上称之为“人格异常”,这种人的自我概念有偏差,有一种“我不好,你也不好”的心理,往往具有攻击性和毁灭性,只要一点小事就会激起他不安全的防范心理。
  这种人在攻击别人时往往想不到结局。马加爵杀完人后,并不是销毁尸体,而是放在卧室内,这明显是不成熟甚至幼稚的人做的“游戏”,从这点可以断定,他是个封闭简单的人,很少与外界接触,不了解别人的感受,做事不考虑结果,也就是具有“变态性人格特质”。
  这种人格缺陷与家庭教育有关,由于成长在农村,马加爵的外部环境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他的个人空间非常狭隘,个人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他对社会、对别人的理解只能从图片、游戏中获得。游戏是一种虚拟的环境,很容易使人隐藏很深的东西被激发出来,马加爵很可能就是受暴力游戏的影响,将杀人也当成一种游戏,当成探索自己的途径,并从中获得满足感。
  像马加爵这样极端的人只是极少数,但几所高校最近发生的几起自杀案件也暴露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
  目前大学生最主要的心理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一是学业问题,因为学业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而产生各种心理障碍;二是人际交往问题,人际交往费用大,一些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往往因此变得孤僻;三是由于家庭不稳定导致的个性问题;四是失恋问题。
  通过对几起自杀和他杀事件的调查后发现,大学生极端行为往往并不因单一因素引发,而是多样问题集中引起。而这些问题包括:学业竞争、人际关系紧张、就业压力太大等因素。
  随着大学生提前进入社会,他们往往发现,自己许多方面比不上别人,于是就产生了不如意、不幸福感。往往文化层次越高,对自己期望越高的人,这种不幸福感越强烈,就越容易走极端。这个时候,他们并不知道应该如何调整心态,而是采取各种自虐或攻击的做法。
  社会竞争激烈,社会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找工作压力等等,都是导致大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急功近利的心态和焦虑的心情。

马加爵案的审判结果

审判结果:依据《刑法》及《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马加爵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唐某某人民币2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某某、黄某某人民币2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某、马某某人民币2万元。

昆明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马加爵仅因和同学之间发生琐事纠纷,即产生杀害同学的犯罪故意,并积极准备、实施、完成了整个犯罪过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在整个犯罪过程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时手段残忍;在犯罪行为完成后畏罪潜逃。

其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已触犯了国家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2004年6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随后,马加爵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扩展资料:

案件过程:

2004年2月上旬,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与同学唐某某、邵某某、杨某某、龚某4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产生了杀害4人的念头。

2月13日晚间,在宿舍里,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工锤击打同学唐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并用塑料袋扎住唐某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并认真处理好现场。2月14日晚,马加爵用同样的手段将邵某某杀害。

2月15日,马加爵分别于午时与晚间,再次用同样的杀人手段将同学杨某某、龚某杀害。作案后,马加爵带着现金和作案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

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到云南大学学生举报后,立即展开侦查。随即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并高额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并高额悬赏。3月15日晚,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4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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