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防教育的方针是:
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向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变我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依笑将鱼破将革乐几被法履行国防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否同写头的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防教育的组织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电达样应径责做好国防教育工作。军事机关应当支持有关机关和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依法提供有关便利条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缩互磁析太往陈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声名方审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提升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殖室作散既往模范带头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加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养种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仍治令城航谁满多若防动员体系,实现国防现代化。
第七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协浓发效行科围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