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述限制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23年01月20日,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01月19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3年01月20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3年01月3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适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之前公告的相关业务规则,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
(4)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永赢华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01月1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农业银行代理本公司以下产品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农业银行相关规定。
展开全文
一、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 2023年 01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农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国农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农业银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农业银行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农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农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农业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8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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