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个商场现“共享男友”可帮拍照陪购物,一商场回应:情人节活动_男友_共享_河南

近日,有河南网友逛商场时拍到在几个立牌前站着一米八的男生,立牌上面写着“共享男友”,可以提供临时租借服务,引来顾客围观。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发现情人节当天,河南多个商场都举办了类似活动,河南安阳吾悦广场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策划的一个情人节活动,“共享男友”可以租来帮忙拍照,还能陪着买个东西。

▲视频截图。

从2月11日起,河南安阳市民的朋友圈和抖音里都被“共享男友”的视频刷屏了,吾悦广场推出的一系列情人节活动中,“共享男友”无疑最为吸睛。四位高大帅气的男模特站在立牌前,顾客可扫码挑选,吸引不少年轻女性前来合影。

14日,河南安阳吾悦广场商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共享男友”是针对情人节的一个活动,“明天就没有了。”

对于活动内容,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扫码支付1元,一小时以内就能给您拍个照或者一起买个东西之类的,当然是不能带出商场的,活动范围只能在我们这里。”

在抖音、微博等网友留言中,有已婚的女网友询问“共享男友”能否帮忙带孩子,还有网友开玩笑能否租一天帮自己打工,工资归自己。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同日,河南信阳一商场也推出了“共享男友”活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扫码支付2.14元,就能在45分钟内陪你逛街,也出不了商场。”

▲商场公众号活动介绍截图。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从2017年起,南京、海口、郑州、连云港等多地的商场,都曾在“三八妇女节”、情人节期间推出类似“共享男友”的商业活动,对此,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小武认为,“共享男友”一定意义上违反了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更多的是一种策划噱头,是为了吸引更多单身人士逛街购物,增加营业额。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吴晓飞律师表示:“共享男友”并不符合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文禁止类似雇佣行为,但在雇佣关系下,一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都将导致合同无效,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文 部分资料综合自《澎湃新闻》 图片来源 互联网

编辑:徐远哲

责编:李洋 官毅

审核:冯飞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