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加盟网点倒闭,快递小哥工资如何解决?_快递_站点_劳动者

基本案情

“黄浦一快递点停摆!17名快递员2个月20多万工资未发”,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黄浦大队”)通过舆情监控发现,位于芝罘路的某快递站点存在拖欠工资情况。黄浦大队第一时间派员赶往现场,核查情况。

经了解,该快递站点老板已“跑路”,站点员工已有2个月未领到工资了,现在连住宿、买药、吃饭都成问题。面对现场情绪异常激动的“快递小哥”,监察员一方面安抚情绪,向他们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劝诫要合理、合法讨要工资;另一方面及时与该快递店站点老板取得联系,向其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告知欠薪行为严重后果,要求单位迅速前来配合接受调查。但该快递站点法定代表人以不在上海和公司倒闭被总部收购为由拒绝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面对该快递站点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调查的困难,监察员没有放弃,迅速与该快递站点公司总部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公司总部负责人表示全面介入协调处理,并代该站点先行清偿了25名“快递小哥”的劳动报酬36万余元。

案情焦点

本案中的快递站点为独立加盟商,与公司总部签订自负盈亏协议,劳动者工资由该站点银行账户发放,只是在业务上由公司总部进行管理。但由于该站点的银行账户已经没有钱了,如果按照处理程序走下去,最终结果是劳动者赢得了官司却拿不到钱。面对“快递小哥”讨要工资热切期盼的眼神和该快递站点付不出工资的实际困难,监察员并没有放弃一线希望,克服重重困难,经多方协调,主动向公司总部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责任担当,讲清拖欠工资的社会危害性。最终,总部公司考虑到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主动配合介入协调处理,先行代该站点代支付了拖欠2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6万余元,并安排好劳动者生活和工作。“快递小哥”讨薪案终得圆满解决。

裁定依据

对于律师或劳动者而言,发生劳动争议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劳动仲裁或诉讼,但还有一种更高效的维权方式:借力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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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劳动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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