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交警执法,还辱骂殴打交警,致使两名民警、四名辅警的头部、胸部、腿部等多处受伤。
据民警介绍,4月10日13时许,罗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在万安北路进行酒驾整治。13时38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赵某国搭乘一中年女子谢某琼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从万安北路往秀水湾方向行驶,赵某国看见前面有交警在对途经车辆进行检查,遂驾驶摩托车掉头往客运汽车站方向行驶,后被汽车站方向的执勤交警依法拦下。
执勤交警请驾驶人赵某国配合做呼气酒精测试,该驾驶人一边承认自己饮过酒,一边以打电话为由不配合交警检测,企图拖延逃避检查。执勤交警多次请驾驶员赵某国配合检测,并进行口头传唤后,赵某国不但拒绝配合检测,还对现场执勤交警进行辱骂、推揉。
执勤民警依法对拒不配合检测的赵某国进行强制传唤时,一位年轻男子突然从执勤交警身后跑来,对现场几名交警的头部、胸部和腿部进行殴打。现场民警当即告知对方正在执法,请其配合工作。赵某国不仅不听劝导还多次辱骂执勤交警,而年轻男子情绪激动,又再次用膝盖顶腹部和胸部,脚踹等方式对执勤民警和辅警进行殴打,并从地上捡起砖头扬言要打执勤民警,后被乘车中年女子谢某琼劝住。但赵某国和谢某琼仍在在现场不断辱骂执勤交警并拒绝接受检测。后在辖区派出所的处置下,事件当事人被传唤于罗江区公安分局接受询问。
经查,对民警进行殴打的年轻男子名叫赵某龙,曾是湖南省长沙市某职业泰拳队拳手,与赵某国系父子关系。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赵某国进行酒精检测的结果显示赵某国血液酒精含量为68.3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同时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赵某国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嫌疑人赵某国、赵某龙对拒绝酒精检测及殴打执法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
4月11日,嫌疑人赵某国、赵某龙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罗江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谢某琼(赵某国妻子)因辱骂交警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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