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高质量发展 巾帼奋斗正当时”——汕尾各界优秀女性代表先进事迹分享(七)_未成年人_汕尾市_疫情

2022年,全市广大妇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身汕尾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实践,在各领域各战线贡献智慧施展才华,展现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别样风采,书写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华章,一大批优秀妇女脱颖而出,在汕尾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汕尾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有力彰显巾帼力量。

从3月8日起,市妇联将在微信公众号推送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以及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先进事迹,分享“她故事”,学习“她榜样”,致敬“她力量”,感受“她风采”!让我们一起感受她们的魅力和风采!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李美专 汕尾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主治医师

李美专同志,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陆丰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汕尾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主治医师。李美专同志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工作二十余年,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历次重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认真履行业务工作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提高人口素质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不忘初心,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患者。

从医二十多年来,李美专同志凭着一颗对妇女保健医疗事业执着追求的心,急患者之所急、忧患者之所忧,将自己的青春与爱心无私的奉献给了患者。经过不懈努力,形成自己的妇科治疗特色,患者遍及汕尾周边市县。她以“医者仁心”为原则,对待患者不分家庭境况,始终把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待每一位病人,自己都是认真检查、详细解说、谨慎施诊。当遇到患者家属不理解时,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曾有一位患者,婚后多年不孕,在多地就医均未查出不孕不育原因,经友人介绍,到市计生服务中心就医,在她细致认真的关心下,凭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细心,对症下药,给患者多次排查与诊治后,终于怀孕,患者与家人动情地对她说:李医生,您真是一位好医生!是您的热情细心,给了我们继续就医的信心与勇气,让我们拥有了孩子,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多年来,她成功治愈多例不孕不育症患者,也多次感受到不孕患者治愈后所分享的喜悦与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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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待患者诊治中,她有一个良好的习惯。她有一本记录特殊患者情况的小本子,小本子记录的是患者到市计生服务中心门诊做宫颈癌筛查时,疑似宫颈病变患者的详细台账,由于多数患者在日常健康检查后,自觉暂时没有异常症状,对病情未能加以重视,未按时随诊复查。多年来她已经养成定期检查患者病情台账,及时与患者沟通病情,通知患者定期复查的工作习惯,其中有一位患者在她的温馨提醒下,到市计生服务中心门诊复查,当她检查出患者已经病情恶化,患者六神无主的时候,她及时安抚患者情绪,并向患者推荐省级医疗机构与专家接受治疗,患者在省级医疗机构诊断出宫颈原位癌,由于及时治疗,避免了子宫切除手术及放、化疗的不良反应,减少了患者的治疗伤痛与医疗费用。“是您减少了疾病对我的折磨,是您给了我新的生命”,痊愈出院后患者如是说。

二、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提升医技优服务。

作为上世纪90年代的“中专生”,李美专同志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为病人健康、生命相托的妇产科医生,责任重大。她唯恐自己的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2006年至2012年参加汕头大学医学院的继续教育(临床医学本科)学习,曾先后多次到广州、深圳、汕头与南京等上级医院或培训学习班进修、短期培训,同时系统地学习《实用妇产科学》等妇产科理论;常年购买大量的国内外妇产科杂志和书籍,从书本中汲取营养,在实践中探索技术新领域,并把自己在临床遇到的病例加以提炼总结,在《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二篇,也代表市计生服务中心与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联合开展了《宫腔镜在妇科疾病诊治中的应用研究》科研项目。为了方便患有相关疾病病人有个去诊疗方向,她在妇女早期宫颈癌前病变及妇科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方面有独到之处,经常与同事分享自己潜心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单位业务技术“传、帮、教”的支柱。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得到了同事与患者的普遍认可,为单位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1年以来,面向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转型,作为单位负责人,紧紧围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改版)》、《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汕尾市市直单位女干部职工“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的业务目标,不断提升市计生中心医务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医务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每年多次组织计生与妇幼技术骨干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与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卫生健康宣传工作,针对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2021年累计发放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宣传材料约7500份。

为大力推进妇女疾病预防,确保妇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她组织分析每年市直单位参加妇女健康检查的基础数据,主动随访妇女体检率异常的人群,及时引导在职(或退休)妇女人员在“两癌”筛查与生殖保健中应检尽检,降低妇科疾病发生率,同时逐步扩大了“两癌”筛查免费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完善妇女医疗保障。契而不舍,金石可缕。2021年市计生服务中心累计病人门诊量3145例,对111个市直机关单位的“两癌”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二个项目的调查摸底,其中“两癌”筛查项目完成了103个单位共1809位检查对象,完成妇女“两癌”筛查对象1274人次,宫颈筛查发现HPV感染阳性55人,其中16.18型阳性8人,宫颈低度病变1人,非典型鳞状细胞5人,其它妇科炎症245人。乳腺筛查异常512人,其中4a类以上19人,确诊乳腺癌4人。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完成了133对共266人次检查对象,发现夫妇检查中出现异常情况:其中G6PD缺乏症8例、子宫肌瘤11例、地贫筛查6例、促甲状腺激素异常14例。

三、踔厉奋发,攻坚克难,从严带队显担当。

2020年10月,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之际,正是该同志担任汕尾市计划服务中心负责人之时,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按照单位20多名员工的技术专长,编排出疫苗接种与人员流调管控等成员充实到市卫生健康局各个疫情防控专业团队中,在累次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中,她主动参与一线轮班值班,积极参与医务指导和防疫物资配备,勇于担当,舍小家为大家,在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过程中迎接挑战、难题,啃掉疫情防控中的各种“硬骨头”,顺利完成汕尾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任务。

长期以来,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理是市计生服务中心的老大难,2021年1月面对疫情防控与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她拜访了多家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设备供应商,耐心说服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设备供应商到市计生服务中心投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设备,方便医疗废物投放及有效回收处理,她带领中心技术骨干与供应商考察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现场,从解决问题节省资金的角度提供多套解决方案,经过充分的论证对比,供应商最终免费为市计生服务中心投放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设备,解决了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的历史问题,落实了生态环保的整改工作任务。

李美专同志用一个医务工作者崇高的人格魅力和过硬的技术,始终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与感恩之心,对卫生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患者的担当负责,始终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立足岗位,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以务实的作风、坚韧的干劲获得领导同事们的支持与信赖;始终坚持站立在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服务前线,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始终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准则,用自己的行动谱写国家计划生育服务转型新篇章。她曾多次被授予“先进个人”,2022年被授予汕尾市“三八红旗手”;在她的带领下,2021年汕尾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被授予汕尾市“三八红旗集体”。

许冬曦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四级主办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仆意识,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在纳税服务中守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心。秉持“干多 干好 干出彩”绩效核心价值理念,积极践行“顶格服务,极限提速”税收服务品牌理念,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致力铲除纳税人缴费人的“急愁难盼”问题,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加速赋能。现将个人事迹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职担当,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第一分局是全市税务系统业务量最大的征收分局,承担全市税收收入70%的征收任务。2022年第一税务分局(截止11月份)征收税费共8.44亿元。电子税务局办税总量85198件。其中:电局申报31425次,电局发票领用7328次,电局发票验旧19092次,事项受理6087件,缴款11518次,开出证明8277份。作为分局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我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研讨会、学习会、读书分享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二十大报告精神,坚决做到:一是政治上过硬,挺起不屈的精神脊梁;二是本领上高强,耸起雄厚的担当铁肩;三是作风上严实,立起魁奇的做事风骨。我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方面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当选为2021年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党代表。我始终把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放在首位,通过对日常办税中常见的“易混点”“痛难点”进行细化整理,不断优化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对政府扶持重点企业进行点对点、一对一服务。在企业开办、票种核定、发票领用等方面都我都亲力亲为,自己担任联系人,专人专线24小时服务。主动对接,精准发力,致力提升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平时工作中我积极主动联系社保局、医保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及内部业务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得到了政府及各界的好评。例如,东海镇六驿村委会每年办理城乡医疗保险人数达到四五千人,之前一直都是由六驿村委会提供居民名单至前台,然后逐个开具税收收现完税证明并做费款划缴,耗时耗力。我主动联系医保局、农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积极探讨其它可行解决方法。最终在省局运维中心、汕尾市局、医保局及农商银行的通力协作支持下,成功的为六驿村委会以单位名义通过银行查询缴款方式开出了第一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税(费)缴费通知书》,并完成缴费入库,成功到账。解决了困扰六驿村委会多年的医疗保险征收方式,也大大减轻了前台工作压力。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进精细服务,在前台开设了全市税务系统首个“老年人服务专窗”绿色通道,推出“爱心陪伴”服务,让广大老年人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中“无障碍、不折腾”。设立了“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绿色服务通道,并设置了“退役军人涉税服务室”,专人“一站式”为退役军人解决涉税问题,“一对一”精准辅导税惠政策,用心服务退役军人,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提供暖心的税务支持。打造“便民微税厅”,企业和自然人可通过“微税厅”的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等设备,自助办理发票领取、发票代开、税收完税凭证打印、纳税记录打印、纳税信用级别查询、纳税人状态查询等税收业务。纳税服务“24小时不打烊”,充分展现人性化公共服务理念,实现纳税服务智能化、精准化、精细化。组建“青枫”党员服务队,进驻各产业园区,成立服务站点,进一步扩大税务服务范围,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拓展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终端及V-Tax远程可视化服务等各种办税缴费渠道,更高效、更便捷办理各项税费业务,更好的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高度认可和表扬。我紧盯前台纳税服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强化广大税务干部履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通过集体廉政谈话,个别谈心谈话,严肃前台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不定期组织自学,内容包括党史教育、业务技能、纳税服务等,积极鼓励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呈现工作新风貌,干出工作新实绩,做出工作新贡献。积极申请全省“青年文明号”,以税务人的初心和使命为准则,以新青年的热血和拼搏为力量,诠释优质服务和无私奉献。纳税服务工作获得2021年度汕尾市税务系统“工匠杯”纳税服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我个人也获得2021年度汕尾市“三八红旗手”。

二、奋战防疫一线,以身作则当表率。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扰乱了每一个人的生活节奏。“我是党员我先上”,坚守初心树标杆。我第一时间报名加入“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把时间无偿奉献给了事业和疫情防控工作。那时,正值新春佳节,作为子女和母亲,本是陪伴孩子、守护家人的日子,但对我而言,防控工作中的争分夺秒更是一个党员“舍小家、为大家”的坚守和付出。我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深入防疫一线,带领部门人员加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以赴“逆行”战斗在防疫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大年初二开始,我放弃陪护家人和回家过节的机会,驻村参与防疫工作,上门摸排登记返乡人员、为村民量体温、参与检测点执勤等。不舍昼夜,扎根基层,积极配合乡镇各社区巡查各类场所及开展排查,随时处理疫情防控突发事件。我积极参与外地返工追踪、排查,居家观察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一个数据不能漏,一份报告不能假,一张表格不能少不能慢,一个人也不能成为漏网之鱼。

在办税大厅一线,我严格落实陆丰市委市政府整体防控工作安排,采取多项措失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在落实抗疫责任分工时,我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特别是工作时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我都以身作则,不顾自己身体虚弱,自愿加班加点,坚持把防疫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疫情期间,我和同事们辅导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设施,实行错峰办税工作方案,提供预约服务及网上申报预审、电话业务咨询、紧急事项办理等业务,积极响应我市各类一线人员及企业涉税需求。组织服务队伍深入了解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涉税需求,设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办税缴费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落实咨询岗”,开展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一对一”辅导,认真落实省“税务十条”市“税务二十条”税收扶持措施,确保各类企业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实实在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粤税通、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办理渠道,提倡“网上办、不见面”,大力推广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申报方式及领用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疫情期间: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15903例,免费邮寄领用发票共计58704份。减少办税大厅现场办税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作为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疫情督导组及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的一员,我很荣幸在关键时期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我个人也在2021年度获得全省税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策服务专项工作”三等功。

奋进新征程,走好赶考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勤勉务实、履职尽责,为陆丰“新裂变、新崛起”添砖加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极贡献税务力量。

庄凯慧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力(科员)

自2014年进入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来,庄凯慧深耕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一线,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秉持对法律敬畏、对工作负责之心,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工作,共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100余件,涉案1700余人。近年来先后获得 “市级三八红旗手”、“个人嘉奖”、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政治信念坚定,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作为一名党员和基层检察干警,该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其中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努力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忘初心,时刻牢记宗旨和使命。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坚持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持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指导法,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

(一)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一是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该同志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于具有帮教必要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联合社工为每位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开出帮教内容清单,综合运用面谈、家访、心理行为矫治、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参与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全面、持续、专业的跟踪帮教,提升考察帮教效果。

二是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近年来,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200余人次;通过加强与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及法定代理人、社工组织协作,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400余次;开展犯罪记录封存近200次,自行开展、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超百次。

(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该同志坚持从严从快突出打击。对于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扎实做好救助保护和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如该同志2022年上半年参与办理的黄某某强奸案,办案过程中发现,对该案的女童实施性侵害的除了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另有4名成年男子,该同志与检察官通过询问被害人、细致审查手机数据、涉案宾馆登记信息及监控视频等,进一步固定证据,进而开展立案监督3件,又通过到侦查机关当面沟通的方式促使公安机关对最后一名犯罪分子进行立案,公安机关随后依法对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现以上5个案件均已由该同志参与提起公诉,其中2人已获有罪判决,剩余3人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对于该名被害女童,考虑到其可能存在心理创伤,经征求其家长意见后,加强与县妇联沟通,为其开展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又联合县妇联、被害人所在乡镇,走进被害人所在的学校,开展预防性侵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这些做法,严厉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公平公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综合监督,推进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该同志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同步审查未成年人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统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主动做好调查取证、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法律监督。2021年该同志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颁布为契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该同志在办理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现,宾馆、酒店是该类案件发生的多发、高发地,而该类住宿经营主体在涉案未成年人入住时,均未能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开展身份、关系查验、入住登记、强制报告等工作,而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未能依法全面履职,导致众多未成年人在上述场所遭遇侵害,因而该同志参与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该份建议也是我市首份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收到该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进行了整改和治理,发生在上述场所的性侵案件明显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同志同样注重提升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在检察办案中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如在办理学生欺凌刑事案件时,发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在管理、法治教育方面的履职不到位问题,结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与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座谈、实地走访校园等多措并举,共同构建和谐、安全校园。如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问题,积极依法监督,配合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四、加强协作,主动融入“五大保护”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该同志致力于通过检察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监护监督,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2022年,该同志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率先在全市全面开展“督促监督令”工作,针对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向多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分类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时,该同志持续开展好与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努力为提升我县家庭教育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督促完善学校保护机制。该同志持续加大对发生性侵案件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行为,与各方共同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三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及交通安全、营业性娱乐场所、招用童工相关问题的关注,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四是积极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积极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近年来,大量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相识,其中部分性侵案件利用网络实施,该同志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并通过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能力。对于涉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准确甄别其在涉网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措施,做到宽容不纵容。五是强化部门协作,促推形成协同保护合力。该同志以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为依托,加强与民政局等部门等就宣传两法、开展救助等方面开展沟通协作,立足监督职能,力求形成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注重犯罪预防,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该同志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近年来先后担任我县海城镇第三中学、海丰县实验中学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巡讲活动,该同志结合我县特点,整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防治校园欺凌、禁毒、交通案件、预防性侵等方面的资料,精心制作了《法律守护“少年的你”》、《守护我们的花样年华》等法治宣讲课程,印制了《青少年自我保护读本》,提供给院巡讲团成员到各校开展巡讲及发放。近年来,该同志共组织开展巡讲活动近140场,实现了对全县中小学的全覆盖,成为我市唯一实现法治宣讲全覆盖的检察机关,其中该同志主讲36场,所授课程获得多方好评。

微信公众号 | 汕尾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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