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_劳动者_犯罪_用人单位

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往往要求劳动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于是,就有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不仅给个人增加了求职障碍,而且违背了就业公平的原则。那么,什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证明用人单位有必要要求劳动者必须提供吗?

所谓无犯罪记录证明,顾名思义,是由有权机关为我国公民出具的,用以证明其本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与之相对的是“犯罪记录”,即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需要指出的是,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换言之,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用人单位之所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劳动者从事某些职业时,有从业禁止的规定。为避免劳动者就业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导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对应聘部分职业的劳动者而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就是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目前有从业禁止的职业包括公务员、律师、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安、食品生产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工、医师、会计师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进一步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就要求劳动者如果有犯罪记录,还需在应聘时主动向用人单位报告,除非劳动者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且仅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综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发布招聘的岗位属于有从业禁止要求,那么可以要求劳动者限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劳动者应予配合。如果用人单位发布岗位无从业禁止要求,有犯罪记录的劳动者也应在就业时主动报告。

本篇文章来源人社法律服务,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社保100联系。

社保100,做您身边的社保专家。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