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新青春】同济大学研究生会关于调整执行委员会部分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公告_同济大学_研究生_执行委员会

为进一步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和贯彻落实研究生会 发展要求,加强同济大学研究生会骨干队伍建设,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过报名推荐、资格审查、面试遴选和审核确定,产生了同济大学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部分工作部门新的负责人。

现予公告如下:

四平路校区执行委员会

文体活动部

孙嘉琪 宋博文

嘉定校区执行委员会

实践发展部

郭龙灿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三个工作日至3月16日。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进入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至2023年4月17日。考察合格的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理论社团负责人将按照《同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对其进行工作任命。对此有任何意见,请于2023年3月16日24:00前与同济大学研究生会取得联系。

邮箱:tjgsu_zxtxj@163.com。

特此公示。

同济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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