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主要是道德问题。
作者司汤达将于连勾引贵族妇女和少女的行为,过于洗白,这不符合当时的社会道德。
于连第一次是勾引市长夫人。
客观来说,市长对于连还是可以的,大家是雇佣关系,市长没有拖欠过于连的工资,也让于连进入上流社会得以认识了一群人。
但于连却勾引了心地单纯的市长夫人,并且闹得街知巷闻。这对于市长一家,尤其是他们的4个孩子是很大的打击。
可以说,市长是受害者。
第二次于连被侯爵雇佣和信任,成为他的贴身秘书,进入了巴黎上流社会。
同样侯爵对于连不错,还赐予他勋章。
然而,于连明明不爱侯爵的女儿,仍然和她发生关系导致后者怀孕,说通俗点还是想成为侯爵的女婿,一步登天。
在当时来说,侯爵是于连的大恩人,于连却勾引他的女儿,破坏了女儿计划中的婚姻,也是属于忘恩负义的下流行为。
其实,于连伤害的人还不少,比如侯爵女儿的未婚夫,听到绯闻后恼怒之余同别人决斗,结果送了命。
说通俗点,于连是借助勾引贵族女人往上爬的小白脸,手段下流卑鄙。
这种人自然不值得同情,成为禁书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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