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示范文(拟任前公示与任职前公示一样吗)_公示_提拔_任用

本文目录

  • 拟任前公示与任职前公示一样吗
  • 提拔公示期间被举报怎么办
  • 晋升的公示已经发出了,是不是提拔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拟任前公示与任职前公示一样吗

?前后两者之间的公示程序和意义不一样,但体现的都是辩证的统一关系。

?拟任前公示。有为任职前公示,作筛选准备工作的含义。前者的公示,具有“事前”公开意义。亦事前广泛征求或听取群众的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或监督部门,亦可根据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研究,探讨决策;以利对相关问题作出利弊分析与判断…。助益用人“质量”。

?任职前公示。其意义在于,组织部门对已经决定任用的对象,在前者的基础上,体现出进一步的“告知义务”,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第二个公开程序。以利于更好地采集信息、梳理信息,完善信息。或作出相应的复查、复审工作…。为正式任用(发文)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总之,拟任前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既有不同之处,也有相同之处。相同处都是广泛征求民主意见、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民主监督……。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为人民负责、对相关本人负责…。

提拔公示期间被举报怎么办

一般来说,任前公示就是走一下流程,通常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毕竟最初的提名和党委(党组)研究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也不乏个别情况,万一真的有人举报怎么办?

其实,在这一块组织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有群众反映问题,就要调查核实,并给予反馈和处理。任前公示制度设立的初衷,其实就在于这里,就是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要登记建档,组织上已经掌握的问题,不再重复调查,没有掌握的,要分类处理。

对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主要分四种情况:

1.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予以任用;

2.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预定的方案任用,并在任用谈话时向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3.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对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

暂缓任用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仍未查实的,由公示对象本人作出负责任的书面说明,经党委(党组)研究认为不影响任职的,可履行任职手续。

此后,如经查实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解除现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也可结合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作进一步的考察。

晋升的公示已经发出了,是不是提拔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当然不是。因为你不知道意外和提拔文件哪个更早到来。我们县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姓马,在上届县乡换届的时候,已经是7进5公示了,只要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没出问题,那他就是妥妥的副县长了。可是,对于他来说,是意外比任命文件来的更快。

那年换届,市里要求县里先从符合条件的正科级领导中,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7个副处级领导提拔人选。有投票资格的领导是全县实职的正科级、处级领导干部。

马书记不但进入了7人名单,市委考核组经过谈话等环节后,还进入了最后的5人拟公示提拔的最终名单。公示在市、县两级的报刑、电视上进行。

结果,马书记落选了,市委下发正科级领导干部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任命文件里,没有他的名字。随后,他被调到县委办,当副主任,来个过度期。过了7个月,他才调到县环保局当局长。

他为什么会落选呢?原因就是大家都能猜到的,有人在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他被人匿名举报了。

举报什么内容呢?其实很简单,说他在一次县里组织的,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某国家重点大学,举办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培训期间,有一个晚上没在宿舍住。就是这么个事。

市纪委接到举报后,很重视。3个应对措施,一是停止他的提拔;二是调离岗位;三是调查举报内容是否属实。

经过多方调查。结果是,马书记承认培训期间有一个晚上确实没有回宿舍住。原因是,他那晚受一个在抗州创业的大学同学的邀请,在外面吃饭喝酒,结果喝大了,同学就安排他住了酒店。这些,通过联系他同学问询,以及酒店的入住记录,都是可查的,可信的。

可是,既然事情已经明白了,他后来为什么只是调整到县环保局当局长,而不是等待有副处级领导干部位置空的时候,提拔他呢?

因为,虽然他没有违纪违法,但是他违反了培训纪律。因为那天晚上他的夜不归宿,没有请假报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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