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连忘返小说(如何简单解析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_费尔_小说_青云

本文目录

  • 如何简单解析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 金庸、古龙、梁羽生你们最喜欢哪位大师的武侠小说
  • 当年小说《诛仙》第一部的成功在于什么
  • 说说你读长篇小说的痛苦
  • 写小说写不多,为什么自己写小说感觉这一章讲的差不多了,一看字数900字,怎样才能让我这块肉注水成功
  • 求一部小说
  • 有没有哪个小说人物让你不愿意走出小说
  • 看完小说意难平怎么办

如何简单解析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奖后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最满意的作品。这部以爱情为主的史诗巨作几乎包含了所有的感情。

*婚姻的围城——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在别人看来幸福完满。在别人看来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儿女双全;丈夫敬爱她,给予她荣誉和地位,是所有女人羡慕的女人。但她知道这一切都不是始于爱情。

她答应医生的追求有赌气的情绪,在和弗洛伦蒂诺长达几年的以书信来往的柏拉图式的爱情见光死的时候,在父亲要为她找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世家子弟的时候,在表姐对医生产生兴趣的时候,医生出现得恰逢其时。而医生对她也不是爱情,医生爱的是她的高傲,她的力量,她的美丽。他们的婚姻走过五十几个年头,外人羡慕的婚姻里也是满目疮痍。他们属于典型的先婚后爱,两个人的性格习惯需要彼此磨合,婆媳之间的矛盾,孩子的教育,婚内丈夫的出轨等婚姻中常见的几大问题都写进去了。对此在感情危机的时候费尔明娜选择了离家出走,但最终她仍然选择了原谅丈夫,陪丈夫走到了生命的最后。

他们的婚姻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婚姻的影子,婚姻之初或许都比较美好,但所有对对方美好的想象都会在柴米油盐中归于平静直至消逝。而婚姻中最大的问题——出轨,也会因孩子家庭等因素让女人最终选择妥协、原谅。在后人看来能携手走过几十年风雨的都是关系比较好的婚姻和夫妻,而其中的感受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得不到的或许才是最好的——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爱而不得的感情。最初他想过要杀死医生以此来报复她,他的母亲害怕他做傻事将他送去远方,而在去的旅途中他被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人夺走了他的童贞,他发现可以通过床笫之事来淡化对费尔明娜的想念,并在此路之上一去不复返。就像他的某个诗人情妇说的那样“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他用和无数女人的肉体之爱来祭奠得不到费尔明娜的灵魂之爱,哪怕因此害死两条人命。他的自卑让他不择手段地获得了可以配得上费尔明娜的名誉地位和财富时,他们都已是垂暮老人。

弗洛伦蒂诺将得不到的痛苦发泄在其他人身上,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渣男”,哪怕是后来对他有感情的女人他害怕事发惹费尔明娜不快也能随时弃之如敝履,毫不留情。马尔克斯将这样一个对费尔明娜灵魂上长情,肉体上对其他女人多情又无情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

世人大多会选择忘记那段恋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弗洛伦蒂诺的执着偏激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用一生的放荡生活来慰藉他得不到的人和爱情,对此我不予评判。

*禁忌之恋——弗洛伦蒂诺的最后一个情人,一个十四岁的花季少女阿美利加。他是阿美利加的监护人,而阿美利加渐渐地喜欢上了这个已经七十六岁的老人,喜欢上了这个名义上的监护人实际上可以做她祖父的人。而医生的去世让弗洛伦蒂诺重新燃起对费尔明娜追求的希望没有任何解释的选择与阿美利加断绝感情上的纠缠,致使阿美利加最终自杀。仿佛阿美利加的死也终结了他浪荡不堪的情感生活,他可以毫无顾忌地追求心上人,而阿美利加则认为她无法接受这个她爱上的老人离他而去,这场不伦之恋以她的生命终结。

*柏拉图式的爱情——十几岁的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有好几年柏拉图式的爱情,他们通过书信诉说着身边发生的事以及对彼此的赞美和思念,将一切都极度美化,而当正真见面的时候,费尔明娜的高傲美丽和弗洛伦蒂诺自卑阴郁使两个自以为无比相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的爱情瞬间分离崩析,就是所谓的见光死吧。不管在书信中多么美好的彼此,没经过现实接触的洗礼,实在是脆弱得不堪一击。表姐和她喜欢的那个男子也一直通着书信,但最后表姐嫁的另有其人。

*友情爱情的双重背叛——在医生死后有报社曝光了费尔明娜父亲的一切罪行,也知道了当初是医生为岳父掩盖了一切,这些都给费尔明娜带来了不小的打击,而后紧接着爆出了医生和闺蜜的奸情,这让费尔明娜怒火中烧甚至没了生的希望。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谁能想到天天在身边的好友也和丈夫如此不堪呢,而且在医生死后闺蜜还天天陪着费尔明娜安慰她,何其讽刺。有人说这是政治博弈下的无妄之事,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是吗?世上哪有十分幸福的人,不经历点儿糟心事又怎能算完整的人生!费尔明娜算是个幸福的女人却也是个遭遇爱情友情双重背叛的可怜女人。

*游戏人间的地下情——弗洛伦蒂诺一生的女人何其之多,而且都是偷偷摸摸的,他害怕他的灵魂之爱费尔明娜发现他的不忠。他记录在册的女人都有六百多个,还有很多没有记录的露水情缘。作者也真的很敢写,或许弗洛伦蒂诺真的有花花公子的潜质,在无数女人中寻找激情,哪怕因此差点被情妇的丈夫发现,哪怕因此情妇被丈夫杀死,他仍然寻找着他的肉体之爱,毫无收敛之心。

*丁克一族——费尔明娜的儿子和媳妇一直没有孩子,这也让她没有为乌尔比诺家族留下血脉感到内疚,或许是他们不想要孩子,或许是其他因素不能要孩子,但全书写到子女的篇幅很少,表面上看他们是过得很幸福的。

*婚外之情——抛却医生的婚内出轨不说,弗洛伦蒂诺是一个私生子,他的父亲有妻子却和妻子没有孩子,和他母亲有了他却没有给他和母亲带来安稳,他是婚外情的果实,被人瞧不起的存在,直到靠他自己逐渐赢得身份地位,但在那些世家大族的人眼里,仍然瞧不起肮脏出身的他。有了孩子的婚外情无疑是对女人和孩子最大的伤害。

写在最后:很多人不喜欢看国外的小说一是因为书中人名太长记不住,二是翻译成汉字或许与作者所想有点分歧。而这部小说没有出现太多的人名,名字也不是太长读起来不那么困难,如果看多了国外的小说会发现翻译过来的文风总有类似之处。

霍乱时期的爱情并不是像第一眼看到书名那样会以为这是一个发生在霍乱蔓延时期的悲剧爱情,而是通过三个人之间的感情主线讲述着近一个世纪的事情,感情线为主,其他战争、霍乱、文化、政治等方面并没有用太多文字去描述,这让喜欢看感情小说的人很是喜欢。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林黛玉,喜欢的朋友可以去读一读这本书,不喜欢的朋友略过不提。

金庸、古龙、梁羽生你们最喜欢哪位大师的武侠小说

我最喜欢金庸的小说。古龙的小说开始吸引人,但渐渐就虎头蛇尾了。梁羽生的小说故事与人物缺少张力。金庸的小说故事性强,古文学功底深厚,还包含哲学成份。

当年小说《诛仙》第一部的成功在于什么

你好!

当年小说《诛仙》第一部的成功在于什么?

首先《诛仙》共分为八册,前两册以张小凡少年初成长为背景,对师姐田灵儿懵懵懂懂的初恋。

诛仙八册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也是《诛仙》的主题。

《诛仙》由当代文学奇人萧鼎于2003年创作,至2007年连载于逐浪小说网。被称为网络三大奇书之一,后金庸武侠时代的武侠圣经。

张小凡一个既普通又平凡的名字,名如其人,出身于贫穷农家的他,在外人眼中没有优秀的相貌以及极高的资质,可是,他却凭借执着坚韧的内秀之心,前无古人之势融合佛 道 魔三大功法为一体,以自身精血炼“烧火棍”至邪之物。

第一次正邪大战后,背离青云门,投身魔教!

十年之间,由当初懵懂的少年成长为魔教鬼王宗二号人物。习得天书第一二卷,并化名为鬼厉,冷血 智勇双全的他,在魔教内部杀伐果断,灭门无数,被别的魔教人员称为“血公子”。外表虽冷血,但内里却一直存有正义之心。

原著中的张小凡形象图

十年后,一人一猴入西方大沼泽,习得天书第三卷,再遇青云门人好友,他避而远之。

为求还魂之术,再入南疆,夜闯焚香谷救出九尾天狐。

苗寨内暂失心性再斗陆雪琪。带大巫师回狐岐山救碧瑶,最后却功亏一篑。

兽神之乱,夜间偶遇。青云后山,欲毁诛仙剑?️,身受重伤下暗中被天音寺僧人救走。

天音寺,须弥山上,无字玉璧下习得天书第四卷。

河阳城外,敬爱的师傅田不易身死怀中,大竹峰上,师娘自杀殉情,也懂得了诛仙剑的秘密

借轮回盘,被鬼先生巧借释放修罗之力,从而引发狐岐山崩塌,碧瑶失踪。失魂危险之际被天狐小白救走,带往青云门山下的故乡草庙村。

经过陆雪琪精心照顾十来天,在青云门及正道人物即遭化身修罗恶魔的鬼王灭门之时,在青云后山为万剑一点化,习得天书第五卷即诛仙剑,并以此力战 击败鬼王。

小说最后与陆雪琪相遇而结束。

杨紫演的陆雪琪

整部小说构思巧妙、气势恢宏,开启了一个独具魅力的东方仙侠传奇架空世界,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将爱情、亲情、友情与波澜壮阔的正邪搏斗、命运交战汇集在一起,文笔优美,故事生动。

2016年,以李易峰,杨紫,赵丽颖为主演的《青云志》,就是以本小说改编而来。说实话,真的是毁经典,改编得一塌糊涂,剧情拖拉,都看不下去。最惊艳的还是杨紫所演的陆雪琪。

《诛仙》小说虽也有不足之处,但不失为一部经典作品。由其洐生的诛仙网游,当年令人流连忘返。而作者另一篇短篇小说《诛仙前传》讲述的是青云门上代传奇人物年青的万剑一带领师弟们勇闯魔教圣殿的故事。

好了,这就是我的回答!看在了近两个钟的份上就点个赞??吧!?

我是@八零后的木子 。欢迎您!

说说你读长篇小说的痛苦

读小说是享受,不会有痛苦的。在小说中,我们会随着人物的悲喜而悲喜,我会沉醉于小说家精美的构思之中,我会仔细品味文中不同的语言风格。

好书不厌百回读。比如《围城》,比如毕飞宇的系列小说,比如莫言的系列小说等等,我都读过很多遍,有的段落甚至都能够背出来。

至于有的书,前三页读不进去时就放弃了,不会痛苦地强迫自己硬读下去。

写小说写不多,为什么自己写小说感觉这一章讲的差不多了,一看字数900字,怎样才能让我这块肉注水成功

我喜欢玄幻小说,就拿玄幻小说来说。比方说男主要拿丹药出来交换东西,正常是这样写,男主拿出一个装着一枚很是难得的丹药玉瓶递给对方,对方看完觉得值得交换便把男主需要的东西交给了男主。水就得这样写,男主很是不舍的拿出一个玉瓶,里面装着一枚丹药。这枚丹药可不是一般的丹药,是极其难得的丹药,男主历尽千辛万苦才弄到的。当然,男主手中不可能只有这么一枚,不然他是绝对不会轻易就拿出来的。男主只不过是将丹药分成好几瓶,每个瓶子装着一枚。即便他有好几枚,但是要男主拿出这一枚男主还是非常不舍得的,要不是对方手中的东西对于男主来说很重要,男主也断然是不可能拿出来的。男主将丹药递给了对方,一脸心疼的样子。对方小心翼翼的接过手,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丹药给洒落到地上。对方像刚从乡下进城的乡巴佬一样轻手轻脚的打开瓶盖。对方刚把瓶盖打开,一阵药香溢出,竟是在一息间便让整片地方充满了药香。那些在四周的修士闻到这股药香瞬间就被惊住。但还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对方立即就把瓶盖盖住,怕药性被四周的修士吸走。对方一脸震惊的望着男主,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男主以为对方嫌这枚丹药不值,便打算拿回来不换了。岂料对方一把将丹药收入怀中,将手中男主想要换的东西交给男主。差不多就这个意思了,其实我还能多写一两千个字,但是太累了我也不是这一行的写得也不好。

求一部小说

《完美世界》,《遮天》,《神墓》,《不死不灭》,《长生界》,《圣墟》作者:辰东

辰东是起点白金作家,近些年来,其作品的质量非常好!比土豆的抄袭自己,与三少因妻分心写出来的文要好的多!

特别是《完美世界》与《遮天》,实在是太好看了!

《完美世界》: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

《遮天》:冰冷与黑暗并存的宇宙深处,九具庞大的龙尸拉着一口青铜古棺,亘古长存。这是太空探测器在枯寂的宇宙中捕捉到的一幅极其震撼的画面。

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的彼岸?

一个浩大的仙侠世界,光怪陆离,神秘无尽。热血似火山沸腾,激情若瀚海汹涌,欲望如深渊无止境。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其文笔细腻,勾勒出来的人物,无论大小,都由鲜明的个性。

其世界格局非常浩大,也不是现在的什么小白文,废柴流,绝对没有什么随便水的情况。

第二个我要介绍的是,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虽然土豆现在非常的水,更是“拖王”,可让他成名的作品《斗破苍穹》,可谓是神作之一!

《斗破苍穹》:讲述了天才少年萧炎在创造了家族空前绝后的修炼纪录后突然成了废人,种种打击接踵而至。就在他即将绝望的时候,一缕灵魂从他手上的戒指里浮现,一扇全新的大门在面前开启,经过艰苦修炼最终成就辉煌的故事。

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

《斗破苍穹》更是让玄幻小说跻身于最热门的小说,其中更是繁衍出废材流,退婚流等小说跟风。

不过《斗破苍穹》的影响力确实非常大!其点击量更是无人能敌!

创下了萧炎这个坚毅,隐忍的主角,让人非常有代入感 ,处处伏笔,流连忘返!

还有《武动乾坤》这部书,是我认为继《斗破苍穹》之后,土豆最好看的书!

平凡少年林动,捡到神秘石符。他的性格,我非常喜欢,特别是腹黑,算计,特别搞笑!其世界格局也非常大,处于一个乱世,异魔入侵,他涅槃为王者!非常好看!

最后推荐一下唐家三少,他的作品实在太多,就不一一介绍。

其《斗罗大陆》,《酒神》,《神印王座》,《琴帝》是我绝对最好看的小说,特别是《斗罗大陆》的第一部,让人甚是流连忘返。

《斗罗大陆》第一部: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发现没有死,反而以另外一个身份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名叫斗罗大陆。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武魂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却可以用来修炼并进行战斗,这个职业,是斗罗大陆上最为强大也是最荣耀的职业“魂师”。

小小的唐三在圣魂村开始了他的魂师修炼之路,并萌生了振兴唐门的梦想。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大陆,当唐三武魂觉醒,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再铸唐门的辉煌?

其主角唐三和小舞的刻骨铭心的爱情,着实让人泪流满 面!

最后强力推荐一下☞辣鸡小说网☜的《武破乾苍》,作者:天冰破空。

《武破乾苍》:

“天赋是什么狗屁东西?可以吃吗?”

“天赋代表着一切!”

“那我要看看这天赋的味道,是否比狗屎香!”

这绝对是当之无愧的良作!这也是我现在正在熬夜追的。

虽然现在只是新书上架,但实在是太好看!

如果大家相信我,可以去看一看!

最后介绍《武极天下》,《修罗武神》,《紫川》,《诛仙》,《龙血战神》,《武神》这几本我看过的好书,都是经

典之作!

有没有哪个小说人物让你不愿意走出小说

我最喜欢三腐文:《魔道祖师》《铜钱龛世》《天官赐福》

魔道我就不说了,从八月开始,天天撒狗粮。

先看《《铜钱龛世》》吧

“你……”薛闲哑着嗓子想开口喊玄悯一声,然而只说了一个字,便哑得没了声音,哽在了喉咙底。他的手劲有些大,捏住玄悯手腕时,不小心拉动了玄悯。玄悯身体一倾便要倒,被薛闲僵硬地接住。他的下巴压在薛闲的肩膀上,一只手被薛闲攥着,另一只手毫无生气地垂着。乍一看像是一个拥抱的姿势,只是其中一个已经没了气息。

你从此以后,可就和真龙同寿了。”薛闲“啪”地两手撑在竹床上,凑近了玄悯,静静盯着他的眸子,一字一顿道:“反悔也来不及,你大约是要跟我搭伴活上百年千年甚至更久了,即便某一天厌烦了,也无可更改。”

玄悯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他似乎想说些什么,最终却是毫不避忌地看进薛闲的眼里,许久之后,静静道:“求之不得。”

这应当是上一世同灯盘给我的。”玄悯说道。 薛闲挑了挑眉,“上上世。” “你这一世从刚才睁眼开始……”薛闲抬着下巴眯起了眼,神情像是在逗弄,又透着一股有些放肆的意味,“从头到尾,都是我的。” 玄悯转头看着他,漆黑的眸子被灯火映得很亮,温沉如水:“好,都是你的。”

玄悯抬手盖住了他的眼睛,在静静地看了他许久之后,终于还是探头吻了上去。

——那是一个一触即收的吻,轻得仿若清晨的雾,又重得好似压了万顷山河

《《天官赐福》》来啦

人在无间,心在桃源。

四名景——少君倾酒,太子悦神。将军折剑,公主自刎。四大害——黑水沉舟,青灯夜游。白衣祸世,血雨探花。

为你花开满城,为你灯明三千。

“对我来说,风光无限的是你,跌落尘埃的也是你。重点是‘你’,而不是‘怎样’的你。”

“我喜欢的人,拿我的真心去喂狗也无所谓。”

“我愿供灯千盏,照彻长夜,即便飞蛾扑火,也无所畏惧。但我不愿因为做了对的事情而低头。”

一手仗剑,一手拈花

家中已有妻室,貌美又贤良,是位金枝玉叶的贵人,我从小就喜欢的。喜欢了很多年,费尽千辛万苦才追上去。

“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人,往上走,成神;往下走,为鬼。

弱水三千只奉一人饮,明灯三千只为一人燃,情丝三千只系一人心,良辰三千只共一人欢

对一些人来说,某人存在于这世上,本身就是希望。

我虽非什么圣贤,但也知道一心一意。若我不是真心爱一人,断不会与这人有何逾越之举;若是有了,即便我砸锅卖铁收破烂,卖艺街头养家糊口,也不愿让这人受一点委屈。

“哥哥这次,是特地来看我的吗?”“不管你是不是来看我的,我都开心。”

路好不好走,也许我不能决定,但走不走,却只有我能决定。

“我有一个心爱之人还在这世上。”

“我若是喜欢什么,心里就再容不下别的,永远都会记着。一千遍,一万遍,多少年都不会变。这首诗,便是如此。”

花城道:“如果你想见我,不管丢出几点,你都能见到我。”

心不心动,入没入坑

看完小说意难平怎么办

看完小说意难平,是因为看完之后还沉浸在在书中,为故事中的人物命运而感慨,或者因精彩的情节而激动,没有走回到现实里来,有同感。怎么办呢?怎样才能缓解呢?

分享一点我的小经验:

一,做读书笔记,可以与看书同步,随时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记录下来;或者看完第一时间来记,将自己心中的情绪付诸笔端,把想法写出来,做一个与自己与小说的心灵对话。这也是你思绪的延伸,把对小说中牵引你的那些统统道出来。从中得以释放:义愤填膺也好,气冲斗牛也罢,什么开心兴奋啦,烦闷愁苦啦等等,都在纸上现形。一吐为快,写完了,心境也逐渐平复下来。

二,读完书可以换换脑筋,适当运动一下,就像在学校上完课,要下课活动一下是一个道理,做个眼睛保健操,做个课间操。我们也可以跑跑步,打打羽毛球,或者瑜伽。总之,运动可以改善心境,运动也可以使人有愉悦感,释放压力,变得轻松,应该会感觉好多了。算是以动制静吧。

三,听一段你喜欢的舒缓的音乐或者歌曲,让自己进入另一个心情环境,彻底挤掉小说的在头脑中的意境空间,如同步行累了,刚好搭上计程车,大大缓解了疲劳。

四,还有一种办法,可以叫“以毒攻毒”,找来与你所看小说相关的资料,更细致的了解你想了解的内容,把存在于你内心所有的疑团谜团一一解开,那在空飞舞着的兴致在找到答案后,有了归宿,自然,我们就开始安静下来了。

我能分享的也就这些了,不知道能否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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