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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三八妇女节”被称为“女王节”、“女神节”
- 请了一个阿姨打杂,有天被我发现她偷拿我店里东西,我该怎么做
如何看待“三八妇女节”被称为“女王节”、“女神节”
三八妇女节又称国际劳动妇女节。本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也是一个为世界女性争取劳动权利,争取劳动解放的节日。
时下,三八妇女节却被称为“女王节”、“女神节”。因何而易名,恐怕与“妇女”一词有关吧。想想谁愿意做那挥汗如雨,还不受人待见的“劳动妇女”?
其实,在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但并不指已婚女子。在司法解释中,14岁以上的女性被定义为妇女。现实生活中妇女指有孩子的女人。
因此一些女性一听到“妇女节”,就浑身的不舒服,尤其是“未婚”的、不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女人。这本身就带有我还“未婚”,“我不属于底层’妇女’”,而是上流社会的‘女士‘这样的自我感觉。
“妇女节”一改再改,先是女王节,又是女神节,有的干脆改为“女生节”。“女神”给人一种高颜值,极具魅力;“女生”则具强大的气场,男人都得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女生”更是“纯洁”的象征。妇女节变得遮遮掩掩。
从妇女节到女王、女神节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的演变。但在另一种程度上也受到了商业因素的影响。不是嘛,随着3.8国际妇女节的到来,映入眼帘是各大商家为三八妇女节造势的各种广告,网络媒体上莫名其妙的称呼、煽情的语句让人目不暇接,也让女人们心情激动。把这个从纪念女性在争取权利的路上流过的血,不尊重地变为开展促销活动,刺激女性购物的强烈欲望的一个“平台”。这就是对女性一点也不友好的表现,但却迎合了一些女人的心理需要。
这已经完全背离了三八国际妇女节的本意。淡化了妇女节原来的意义,把中性“妇女”一词当作贬义词对待,替换字眼以示“尊重”。这就是向人们灌输“女人老了,结婚生子就贬值”物化了女性的腐朽观念。要知道,“女王”、“女神”是别人附加给你的一种“光环”。奉劝女性,不要再随波逐流了,妇女从来不是一个令人蒙羞的词汇。
请了一个阿姨打杂,有天被我发现她偷拿我店里东西,我该怎么做
如果发现打杂阿姨偷拿店里面的东西,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不冤枉一个好人。打工的阿姨一般经济条件都要差一些,找份工作不容易。
阿姨真的偷拿了店里面的东西,那么看她拿的东西值不值钱?如果值钱的话,说明这个阿姨很有心计,挑贵重的东西拿。你可以明确的告诉她,店里有监控,或有足够的证据,让她把拿的东西退回来,不然我只能选择报警。不能再用,辞退走人。如果拿的是小物件,不值钱,只贪小便宜,视其情况而定。偷拿东西是品质问题,恶习很难改掉,这类人最好别用,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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